內容簡介
社會治理,說到底就是對人的服務和對公共事務的有效管理,並協調關繫、規範行為、化解矛盾的過程。隨著我國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大量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社區人”,原本由單位承擔的大量行政管理事務和社會服務事務等多種職能分化到社區,導致社區行政化色彩漸濃、行政負擔漸重,社區服務居民、開展自治的本職功能被弱化,傳統社會管理模式和策略遇到嚴重挑戰,迫切需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充分調動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共同完成社會管理與服務任務。城市基層治理,就是以社區為基礎,以街範圍,通過黨委領導、政府知名品牌並整合多種社會資源在城市社區有效地服務基層群眾、有效地管理好基層公共事務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