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
●第一章 “以自然應對自然”:應對氣候變化的另一種思考
●第一節 利用自然應對氣候變化
●一、關於氣候變化的模糊認識
●二、自然力量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作用
●三、與自然同行:人與自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
●第二節 通過國內法達到應對氣候變化的目的
●一、國內問題:應對氣候變化的現實
●二、國內立法是應對氣候變化的現實選擇
●第二章 生態修復:“以自然應對自然”的具體措施
●第一節 生態修復及其概念明晰
●一、生態修復概念諸說
●二、生態修復含義辨析
●第二節 生態修復是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修復成為應對氣候變化重要措施的必然性
●二、生態修復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實踐措施
●三、生態修復是應對氣候變化的社會治理措施
●第三章 生態修復及其法律制度建設實踐
●第一節 從采煤塌陷區說起
●一、采煤塌陷區概念及其分類......
內容簡介
談及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無不涉及節能減排、低碳、碳稅等法制建設問題,凡此種種,又無不就此束縛在所謂的普世價值中。*國作為發展*國家,不應當片面引證西方所謂的氣候變化普世價值理念來衡量自身法制建設。發展纔是硬道理,這是我們的價值理念。用發展、用福利,抑或是用財富的平等分配解決環境不公問題,實現應對氣候變化“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分擔方式,利用分配正義及生態文明理念指導下的生態修復法制體繫建設,減緩發展中地區應對氣候變化的壓力,或許是我們應當選擇的另一條特色道路。《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研究繫列·“以自然應對自然”:應對氣候變化視野下的生態修復法律制度研究》的全部目的在於論證這條道路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並為應對氣候變化視野下的生態修復法制體繫建設理論探索拋磚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