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避諱有廣狹二義。廣義的避諱實際包括敬諱、忌諱與憎諱三種情況。由於封建禮制、禮俗的規定、約束,或出於敬重的原因,而不敢直稱尊長名字,以至諱用與尊長名同或僅音同之字的,這是敬諱。如漢武帝名徹,漢人諱“徹”為“通”,而《史記》、麼漠書》並稱“蒯徹”作“蒯通”等。
出於迷信畏忌心理而諱用、諱言兇惡不吉利字眼或音節的,這是忌諱。如吳人諱言“離散”,稱“梨”為“圓果”,稱“傘”為“豎笠”等。
出於厭惡憎恨心理而不願名姓、物稱與仇家或鄙夷之人姓若名同的,這是憎諱。如唐肅宗惡安祿山,郡縣名帶“安”字的多加更改等。
狹義的避諱專指敬諱一類情況。這是我國古代目前特有的現像,其俗起於周,成於秦漢,盛於唐宋,延及清末,歷時兩千多年,它不但是我國古代文化史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而且也是需要利用古書材料的研究工作者所不容忽視的問題。
敬諱之初,但避君主、上司、父祖、尊者、長者、敬重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