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原理
作 者: (德)奧爾格·威廉·弗裡德裡希·黑格爾 著;範揚,張企泰 譯
定 價: 40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出版日期: 1961年06月01日
頁 數: 409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100019101
●序言
●導論 法哲學的概念 意志、自由和法的概念 -32節
●本書的劃分 第33節
●篇 抽像法 第34-104節
●章 所有權 第41-71節
●一 取得占有 第54-58節
●二 物的使用 第59-64節
●三 所有權的轉讓 第65-70節
●從所有權向契約的過渡 第71節
●第二章 契約 第72-80節
●第三章 不法 第82-104節
●一 無犯意的不法 第84-86節
●二 詐欺 第87-89節
●三 強制和犯罪 第90-103節
●從法向道德的過渡 04節
●第二篇 道德 05-141節
●章 故意和責任 15-118節
●第二章 意圖和福利 第n9一128節
●第三章 善和良心 29-141節
●惡的道德形式 偽善 蓋然論善......
內容簡介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法哲學原理》充分表現了黑格爾的“資產階級與貴族階級聯合”專政的根本政治立場,也就表現他在德國當時“半封建半官僚的專制政治”的條件下,多少吸收了一點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度,來“贊助中等階級”,亦郎贊助當時德國新興的、比較軟弱的資產階級的傾向。這書的保守之處主要表現在黑格爾是以君主、貴族為這個聯合專政的君主立憲制的知名品牌方面。
(德)奧爾格·威廉·弗裡德裡希·黑格爾 著;範揚,張企泰 譯
奧爾格·威廉·弗裡德裡希·黑格爾,德國哲學家,出生於今天德國西南部符騰堡州首府斯圖加特。1801年,30歲的黑格爾任教於耶拿大學。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學校長,其哲學思想纔很終被定為普魯士國家的欽定學說。因此,說他大器晚成毫不過分。1831年在德國柏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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