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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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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勞斯在其成熟時期所寫的《自然權利與歷史》一書,為了表達其對自然法論的上升與下降的邏輯內在一致性,采用了循環的書寫結構,恰如其分地用自然法論闡釋了赫拉克裡特有名論斷的合理性。如果結合施特勞斯的全部論著,深入解讀其蘊含的深意,我們就可以發現自然法從諸神之爭,哲學的產生,到政治哲學的降臨,經過體繫化的政治學,再到神學背景的自然法論,終於下降為現代自然法論,經過實證主義與歷史主義很後墜落到虛無主義的深淵。這個下降的過程,對施特勞斯來說是已經過去了的歷史,他真正面對的是20世紀專享的哲人海德格爾,是海德格爾力圖阻擋自然法論向虛無主義深淵下降與墜落的同時,加速了自然法論的虛無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