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個禪者眼中的男女(林谷芳作品) | 該商品所屬分類:哲學/宗教 -> 宗教 | 【市場價】 | 396-576元 | 【優惠價】 | 248-360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100116824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 【本期贈品】 | ①優質無紡布環保袋,做工棒!②品牌簽字筆 ③品牌手帕紙巾
| |
版本 | 正版全新電子版PDF檔 | 您已选择: | 正版全新 | 溫馨提示:如果有多種選項,請先選擇再點擊加入購物車。*. 電子圖書價格是0.69折,例如了得網價格是100元,電子書pdf的價格則是69元。 *. 購買電子書不支持貨到付款,購買時選擇atm或者超商、PayPal付款。付款後1-24小時內通過郵件傳輸給您。 *. 如果收到的電子書不滿意,可以聯絡我們退款。謝謝。 | | | | 內容介紹 | |
![](https://bnmppic.bookuu.com/goods/11/18/32/3447602-fm.jpg)
-
出版社:商務印務館
-
ISBN:9787100116824
-
作者:林谷芳
-
頁數:208
-
出版日期:2016-01-01
-
印刷日期:2016-01-01
-
包裝:平裝
-
開本:16開
-
版次:1
-
印次:1
-
離開了異性,有人成佛成聖,有人成癲成狂;擁有了異性,有人得其完整,有人如入牢籠。究竟是什麼造成了這樣的差別? 林谷芳先生在《一個禪者眼中的男女》一書中指出,佛家認為萬事萬物都是因緣和合而成,而生命的痛苦則因執著這“必然的離散”為恆常所致,這點,在愛情上可說特別明顯。 追尋“不變的愛情”,幾乎是所有人共同的夢,它是與生俱來的“我執”*美麗的一種幻化,因為,“不變的愛情”所意涵的正是兩個不變的個體。
-
性是人生的大公案,愛是情感中深刻的緣起,芸
芸眾生正在此迷思,但亦可由此返觀,由此修行,由
此超越。
變是本質,不變是迷思。所以禪說人生是:春天
的花、夏天的鳥、秋天的楓、鼕天的雪。識得此,每
一階段就有每一階段的色彩,每一生命就有每一生命
的風光。愛如此,性如此,親子之間也一樣。
《一個禪者眼中的男女》,一本勘破紅塵男女的
禪書,臺灣文化人、禪者,林谷芳驚案之作。
-
小引 你我每天都得面對的公案:男男女女 緣起觀中的愛情 不能以量化分析解決的“男女問題” 根本在識得緣起之理 緣起法中的凡夫 恆久的愛情是不斷創造新愛的活動 在承擔中產生自我的創造 從回憶中激出創造,以創造積累出回憶 愛情存在之真義(一):裸露生命 愛情存在之真義(二):關懷生命 愛情存在之真義(三):創造生命 失戀也是一種生命的福氣 給失戀人的一則公案 兩“性”之異 有了“異”,也纔有了印證生命的機會 你能體會另一個生命在你肚中的感覺嗎? 從*深的觸欲觀照兩性的差異 女人,與其說是感性,不如說是混沌 富於同情心,缺乏正義感 “焦點明確”的男人 男人是“識於遠而昧於近”的動物 性的迷思與** 性曲線與愛 愛與性的合一 氣機的交換 性與道德的對話 性是可以轉化與**的 “精滿不思淫”——自體的陰陽具足 能量是中性的,就看你怎麼用它 不隻是幾克蛋白質與維生素而已 美好而非高潮 高潮的迷思 人對“性”向來都是嚴肅的 性是生命的一大公案 破除心理迷思,不難有性的** 解讀外遇 要有來自“異性”朋友的印證 外遇的“自然”屬性與文化觀照 不同人生階段的外遇 “把握後春天”的迷失 以未來的“現實”來取代目前的“現實”,行嗎? 想想“如何善後” 從生命源自缺憾的基點關照外遇 外遇是男女能否平等的一個重要印證點 從**到穩定的“實相” *大的功課要從小的腳下參起 變化的人生怎可能有不變的感情 從“愛”、“性”到生活 **“面對同一張臉孔”的夢魘 從**到穩定的“實相” “恩情”使生活*具唯心面 習慣與默契 人無癖不立 恩愛的關鍵——空間的有無 給予彼此適度的空間 男人比女人*需要安全感 從“男尊女卑”、“父繫母權”到“男女平權” 以興趣與志業來共同創造歷史 以子為師 談兩性關繫,還得及於“親子觀照” 小孩是“自性天真佛” 其實,我們常可以“以子為師” 感激孩子再現我們的“生命前期” 男女之間的“實在”常從有了小孩纔開始 婚約裡要一有份不泯的童心 移情與感激 如實觀照、認真生活 “情”字要有外延擴大的解釋 男女相遇是“不可思議”之事 識得時間的奧秘,即是大悟的人 什麼時節就該有什麼風光 以惜福**現實與**之間的落差 如實觀照、認真生活 附錄 一朝風月 萬古長空 我佛終宵有淚痕 世情與道緣 沙門如何有愛,婆子因何燒庵 我兒林雨庵——訪禪者林谷芳
-
應緣中的創造
“男女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大家都
覺這話有道理,卻少有人仔細去體會話中的誤解是誤
解了什麼,了解又到底了解了哪些。 許多時候,我們所謂的誤解與了解,指的都是對
所愛對像的認知。然而,這句話若隻放在這個層次,
就未免淺了些,*深地說,誤解或了解的關鍵指的應
該是自己對自己的認識:到底我們要的是什麼?多數
人對這其實並不那麼清楚。 生命學問中,了解自己是個*中心、也*難解的
課題。佛家講眾生的顛倒因於無明,無明何隻是不解
萬物,無明*是對自己的不了知,就憑著一股“莫名
”的本能而逐物。而人若真能明白了自己,與物、境
及他人該有的關繫固可了然,*甚地,那些先前必欲
得到的,也纔發覺與自己的生命原多不相應。 唐代百丈懷海在人家問到“何謂奇特事”時,所
回答的竟是“獨坐大雄峰”。這回答除示學人直取當
下,直示朗然乾坤,說道人“不與萬法為侶”——不
依附萬物外,“獨坐”兩字,正是“獨坐自知”,也
意指對自我的掌握纔是人道與否的關鍵。修行,在一
定意義下,正是一種趨向“自知之明”的鍛煉。 這樣的觀點放在愛情上*為適用,從初始的盲動
轉成*後的道別,許多人此時纔體會到“我要的並不
是這些”。不過,就生命或禪的立場,這還不夠,有
心人應該可以再逼問一句:“我所要的真對我那麼重
要嗎?”乃至“我真知道我要什麼嗎?”
不錯,這句話纔是使愛情可以存在於日常生活的
轉機。想想,茫茫人海中,你又如何能找到你生命中
“應該”要的,而真遇到了,他(她)又一定會是你
*好的選擇嗎?在這裡,我們原有莫名的憧憬,這憧
憬來自前期的生命,甚且是與生俱來,或佛家所言“
多生熏習”的無明,這無明以自我為中心,但問題是
,每個人既都是宇宙的**,他(她)又如何能**
貼合你所要的,於是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即便是茫
茫人海中真踫到了自以為是的*好選擇,*終總還是
與預期有違,在此,每個人似乎都注定是愛情路上必
然而永遠的挫敗者。 事情當然可以不必這樣。生命的修行其實就是在
承受中產生自我的觀照與提升,萬事萬物既都在緣起
,我們都在這緣起中“轉”,關鍵就在“轉好”或“
轉壞”,愛情要好就必須有“應緣中的創造”,舍此
途,而以為可以輕易“拋棄舊愛,尋找新歡”,繼續
追求,反就注定成為永遠的挫敗者。 佛家所講“隨緣做主”的“隨緣”,並非“逐緣
”,而“做主”正在“應緣中的創造”。
以創造積累共同的過去
佛家談因果,許多人以為是宿命的觀點,其實這
因果,主要在說明萬事萬物互為緣起的道理,其中,
不僅沒有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甚且*積極地認為,
由於因緣和合成就萬物,因此,創造“好”因緣,即
是眾生所能為、所當為之事。 《了凡四訓》中**訓的“立命”之學,是“相
信”命運者所須讀的。書中的主角袁了凡原被一異人
批流年,無事不中,自以為人生早在定數之中。後來
經“雲谷會”禪師以:如此認命,“也隻不過是個俗
漢”而已,要其持咒正心,用“功過格”讓自己去惡
為善。袁了凡照之奉行,結果是命運大改,所以為子
孫寫下了這篇“立命之學”。 “命雖定,運可改”是“立命之學”的觀點,說
明了在因緣之流中,我們在承受因緣的同時,也在改
變因緣。談因果,識得此承受,也得談及此改變。生
命一定程度固是被界定的,例如:死生往往非人所願
,落於帝王將相或尋常百姓之家也不由自己選擇,然
而,生命的豐厚貧瘠、**沉淪卻全可操之於己。在
此,客觀條件之意義原可因觀照之不同而改變,有人
一簞食、一瓢飲,不堪其苦,有人卻以為乃“天之將
降大任於斯人”,有人追求錦衣玉食,以為不如此即
枉費一生,有人卻以為如此乃為逸樂所鎖。而其實,
意義的改變也必然導致實質的改變,所謂“相由心生
”這“相”,何隻是面相,它*及於生活相關之諸相
,這些都將因一心之轉而改。 立命如此,何況男女。識得緣起之理,知道“變
”是男女常態固是*基本的,但仍僅得車之一輪而已
。“承受”與“改變”“緣起”與“創造”原須同時
並舉。因此在知道變是常態後,重點就在要如何變。 所以說,對婚姻、對感情就須以“增上緣”之心應之
,讓善緣增長。而不是一紙證書保證了,往後就任其
因緣聚散;也不能說既然聚散無常,干脆就從不認真
。 其實,沒有變化、沒有創造性的感情是難以想像
的。想想,男女相戀,為博歡心所出的點子有多少?
而生命的趣味不就在其中!?許多人喜歡說“婚姻是
愛情的墳墓”,關鍵就在結婚之後,這個變化、這個
創造性不見了。 戀愛時,因不熟悉,男女吸引*多地來自“互相
發現”的樂趣,也因此,日日就在“增上”的變化。 但生活在一起,彼此毫無遮掩,漸漸溺於慣性,乃成
一潭死水,這時就須不斷地創造互動,關繫纔不致枯
槁。而能如此,那由愛情而生的親情、恩情、一體感
等,也纔可能在兩人間產生。 創造,使不同生命積累了共同過去,讓兩人生命
有了共同記憶,卻又不囿於這記憶。沒有回憶的兩人
生活本不該存在,但隻有共同過去的生活也可以結束
,在共同過去中激出創造,以創造積累*多的其同過
去,纔真是識得緣起的真義。 P18-21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