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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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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指出:"每一時代的社會經濟結構形成現實基礎,每一個歷史時期由法律設施和政治設施以及宗教的、哲學的和其他的觀點所構成的全部上層建築,歸根到底都是由這個基礎來說明的。"研究楚國歷史,離不開對楚國社會經濟結構形成現實基礎亦即經濟基礎的分析。
作為楚國社會經濟基礎很主要的組成部分的土地所有制,無疑是形成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很重要的根源。因此,楚國土地所有制便理所當然地成為筆者考察的個對像。
西周早期,周成王把一塊蠻荒之地封給楚人,旨在以此確定楚人對周室的經濟附庸關繫和政治隸屬關繫,並無畫地為牢之意。事實上,以當時楚族的規模,絕非區區方圓"五十裡"的"子男之田"所能容納。但是,無論楚人實際占據的地盤有多大,它從名義上來說都歸周天子所有,楚人則隻是占有土地。因此,終西周之世,楚人尚無名分上屬於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