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戰時金融(中國戰時首都檔案文獻)/中國抗戰大後方歷史文化叢書 | 該商品所屬分類:歷史 -> 史家名著 | 【市場價】 | 532-771元 | 【優惠價】 | 333-482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229085100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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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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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229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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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潤明|主編:章開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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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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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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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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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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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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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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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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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52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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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潤明主編的《戰時金融(中國戰時首都檔案文獻)/中國抗戰大後方歷史文化叢書》資料全面繫統,且盡量保持文獻原貌,就有較強的史料價值和學術價值。 本書的內容涵蓋了中國抗戰陪都史的基本內容,包括國民政府遷都定都還都、戰時社會狀況、戰爭動員、轟炸與反轟炸,主要講述的是戰時的金融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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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潤明主編的《戰時金融(中國戰時首都檔案文
獻)/中國抗戰大後方歷史文化叢書》記錄了抗戰時
期作為戰時首都重慶的金融業發展狀況,內容包括銀
行、錢莊、信托等行業的內遷、發展和衰落,以及與
這些行業員工生活狀況相關(如工資表)的檔案文獻
。書稿資料翔實,內容真實,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和
學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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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序 編輯說明 凡例 第一章 戰時金融政策與施政 1.《總動員計劃大綱》中之財政金融部分(1937年8月30日) 2.改善地方金融機構辦法綱要(1938年4月28日) 3.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第二期戰時財政金融計劃案》之金融部分(1939年1月28日) 4.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通過《調劑地方金融辦法案》(1939年1月28日) 5.《國民公報》關於中中交農四總行布置內地金融網的報道(1939年3月17日) 6.《財政部第二期戰時行政計劃》之金融部分(1939年) 7.《川康經濟建設大綱》之金融建設部分(1939年) 8.金融三年計劃1940年度實施計劃(1940年4月9日) 9.徐堪:戰時金融(1940年7月) 10.四聯總處負責人談1940年度的金融施政(1941年1月26日) 11.孔祥熙:抗戰四年來之財政金融(1941年7月7日) 12.《大公報》:財政部制頒檢查銀行規則(1942年4月24日) 13.《大公報》關於政府當局加強管制銀錢業的報道(1942年6月27日) 14.抗戰時期之金融施政(1943年11月) 15.十年來我國的金融措施(1943年11月) 16.財政部1943年度管理銀行工作之檢討暨1944年度加強管理辦法(1944年5月) 17.《大公報》:加強銀行監理辦法(1944年11月29日)〖JY。〗 18.《國民公報》:俞鴻鈞報告財政金融施政方針(1944年12月29日) 19.《大公報》:主管機關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管制(1945年2月21日) 20.國民政府抗戰時期之金融政策(1945年) 21.宋漢章:我國銀行制度之演進(1947年) 第二章 戰時首都金融概況 1.抗戰爆發初期重慶的金融近況(1937年8月) 2.抗戰初期重慶銀行分布表(1938年12月31日) 3.抗戰前期重慶市錢商業同業公會所屬各行莊概況(1939年11月) 4.張潤蒼:抗戰以來的四川金融(1940年4月) 5.康永仁:論重慶市銀錢業及銀行管理(節錄)(1942年1月) 6.抗戰中期重慶銀錢業概況(1942年7月) 7.康永仁:重慶的銀行(1944年6月) 8.陳曉鐘:十年來重慶市銀行業鳥瞰(1944年6月) 9.楊澤:四川金融業之今昔(節錄)(1944年6月) 10.抗戰後期重慶銀錢業概況表(1945年1月) 11.董幼嫻:重慶保險業概況(節錄)(1945年) 12.1945年的重慶金融回顧(1946年) 第三章 戰時首都的金融市場 1.抗戰爆發初重慶組織貼放委員會及當時貼放押品的規定(1937年9月) 2.《國民公報》報道:政府不準銀樓收售金條及原金(1938年11月20日) 3.1939年重慶內彙及其問題(1939年11月) 4.康心如:幾家商業銀行資產的運用(1942年2月7日) 5.1937年至1941年**行局收兌金銀情形(1942年) 6.抗戰中期重慶昆明兩地商業銀行業務比較(1942年7月6日) 7.1942年上半年重慶內彙動態(1942年) 8.四行貼放四十一年度分析及四十二年度之修正(1943年) 9.抗戰中期四行貼放情形(1943年7月)〖JY。〗 10.1943年上半期重慶市金融動態之分析(1943年9月) 11.1937─1944年10月重慶成都內江雅安利息行市(1944年10月) 12.1944年10月重慶成都等五城市內彙行市(1944年12月) 13.重慶市銀行界對於財政部限制銀錢業彙款業務辦法的意見(1944年) 14.1944年重慶市金融動態分析(1945年1月) 15.駱清華談重慶黑市利率與遊資問題(1945年2月9日) 16.康永仁:再論重慶的銀行(節錄)(1945年) 17.1937─1945年重慶成都等城市內彙行市(1946年4月) 18.1939─1946年重慶彙往各地內彙行市(1946年6月) 19.1937─1946年重慶成都等地利率變動情況(1946年) 20.1937─1946年重慶等七大城市黃金市價及其指數(1947年) 21.1937─1946年四川各重要城市利率指數(1947年5月) 22.朱祖晦:抗戰期中我國金融之流動情形(1948年) 23.李榮臣:我國後方之戰時金融(1948年) 第四章 戰時首都的金融組織 1.重慶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章程(1939年11月28日) 2.重慶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名冊(1939年11月28日) 3.重慶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屆當選委員名冊(1939年11月28日) 4.重慶市錢商業同業公會章程(1939年11月30日) 5.重慶市錢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名冊(1939年11月30日) 6.重慶市錢商業同業公會**屆當選委員名冊(1939年11月) 7.重慶市銀樓商業同業公會章程(1942年8月31日) 8.重慶銀錢業聯合準備委員會成立情形(1943年10月25日) 9.重慶市銀錢業聯合準備委員會章程(1944年2月1日) 10.重慶市銀樓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名冊(1944年3月) 11.重慶市銀樓商業同業公會理監事名冊(1944年3月19日) 12.抗戰後期的重慶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名冊(1944年6月24日) 13.重慶市銀錢業聯合準備委員會的任務(1944年7月)〖JY。〗 14.四聯總處的組織沿革與業務概況(節錄)(1948年9月)〖JY。〗 第五章 戰時首都的主要銀行 1.錢永銘:戰時之交通銀行(1940年) 2.陳清華:戰時中國農民銀行之農村放款(1940年) 3.朱通九:我國四大**銀行的演進(1941年11月17日) 4.抗戰時期的中央銀行(1943年10月) 5.顧翊群:十年來之中國農民銀行(1943年) 6.四川美豐銀行簡歷(1943年) 7.施復亮:四川省銀行的過去、現在和將來(1944年6月) 8.宮廷璋:聚興誠銀行三十年來概況(1944年6月) 9.川鹽銀行簡史(1946年11月) 10.川康平民商業銀行概況(1946年11月) 11.《中央銀行簡史》(節錄)(1948年10月) 12.中央銀行重慶分行簡史(1948年) 13.重慶金城銀行沿革簡述(1950年) 14.和成銀行沿革及歷年業務概況(節錄)(195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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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第二期戰時財政
金融計劃案》之金融部分(1939年1月28日)
財政與金融相為表裡,欲謀財政基礎之鞏固與調
度之靈敏,必先謀金融機構之完整與資金之活潑,此
現代**之定例也。我國財政在近數年中本抱定財政
金融雙管齊下之方針,而於發展金融,改革幣制,尤
為注意。自整理金融及施行法幣政策以來,全國金融
統一,社會經濟漸趨繁榮,財政上已樹立穩固之基礎
,方冀集中財力,積極從事建設,躋**於富強之域
,曾由本部參照中央五年經濟計劃,關於財政金融事
項,擬具五年進行方案,呈候核定施行。不幸戰事發
生,前項方案,未能見諸實施,非另行通盤籌劃,改
定辦法,不足以應付**。爰就已經樹立之基礎上先
作戰時三年計劃,**期一年半中雖遭遇種種困難,
尚能勉力推行,支持危局。現在第二期抗戰開始,情
勢不無變遷,同時西南西北各省之交通經濟建設事業
,*須積極推進,計日程功,財政上應付之艱苦,必
將*甚於往日。茲特於此第二期內仍先就此後一年半
之財政金融具體計劃,重行檢討,再加釐定,以期切
合實際,便於施行。並將**期一年半之設施,略述
梗概,以供參照。 關於**期之財政設施:以言收支,則因戰費需
用之浩繁,後方建設之籌辦,難民救濟款項之支應,
支出陡增,而戰區日廣,工商凋敝,稅收日形短絀,
虧短之數,約計25萬萬元,全恃內債以資彌補,而大
部分則仰給於各銀行之借墊。以言稅務,則以整頓舊
稅為主,如擴張海關轉口稅,推廣統稅區域,並變通
就廠征稅辦法,頒行**時期征收印花稅辦法,增加
土酒稅,舉辦土煙絲稅,擴充所得稅課檢稅範圍,雖
增收之數,不敵因戰事損失之數,亦可稍資抵補。以
言地方財政,則凡戰區省份,均力予補助,以資推持
,在後方各省,則督促調整地方稅務,劃分國地收支
,並酌量困難情形,分別加以協濟。以言財務行政,
則厲行會計獨立制度,劃分稽征與經收權限,調整戰
區財政機構,實行稅務督察辦法,改進人事管理,訓
練專門人纔,均已進行無懈。以上各端,或以環境變
化,未盡能如其所預期,而於戰時財政上亦不無相當
之效果。 關於**期之金融設施:(一)為頒布安定金融
辦法,並於上海地方施行彙劃制度,金融賴以安定。 (二)加強銀行之監督與聯絡,如制定中中交農四行
內地聯合貼放辦法,由四行在各處分設貼放委員會,
辦理當地貼放事宜,俾農礦工商各業均得隨地通融增
進生產,並規定各區金融處理辦法,因地制宜,以免
敵人利用,而抵制其種種破壞之計。(三)收集金銀
,吸收外彙,以充實法幣發行準備,維持法幣信用,
制定金類兌換法幣辦法,並分別函令四行設立收兌金
銀辦事處,對於僑胞彙款便利事項,則督促中央中國
兩行積極辦理。(四)頒布購買外彙請核規則,指定
中央銀行辦理外彙請核事宜,並限制攜帶法幣出口數
目,以防止資金之流出,一面制定商人運貨出口及售
結外彙辦法,以增進外彙之收入。(五)制定增進生
產調整貿易辦法,設立農產工礦貿易三調整委員會,
以扶助公私企業,或自營物資之收購儲備銷售,並委
托中央信托局辦理戰時兵險,以保障戰時物資運輸之
安全。以上種種措施,不僅穩定法幣,使財政基礎未
曾動搖。且限制外彙,調整物資,吸收僑彙諸項,足
以集中資金,亦裨益金融不少。而銀行協助政府舉募
債款,以及借墊款項,尤為得力。故處此**之局,
以極少之稅收,而能擔負巨額之軍費支撥,隨時供應
,無稍貽誤。其他經濟建設教育文化救濟補助各款,
亦均按時支付,而同時並收金融穩定之效,是財政金
融相為表裡之功用,業已昭然在人耳目矣。 P4-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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