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上世紀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藝纔能的少年男女從大江南北挑選出來,進入某部隊文工團,擔負軍隊文藝宣傳的特殊使命。
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蕭穗子在這個團隊裡朝夕相處,她們纔藝不同、性情各異,踫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嚴格的軍紀和單調的訓練中,青春以專享的姿態綻放芳華。
嚴歌苓著的《芳華(精)》用四十餘年的跨度,展開她們命運的流轉變遷,是為了講述男兵劉峰的謙卑、平凡及背後值得永遠探究的意義。
那時假如一個男兵給一個女兵弄東西喫,無論是他買的還是他做的,都會被看成現在所謂的示愛。一九七六年春節,大概是年初二,我萬萬沒想到劉峰會給我做甜品喫。我被堵在了宿舍裡,看著對同志如春天般溫暖的雷又鋒,頭暈眼花。把我的情書出賣給領導的那個男兵在我心裡肯定糞土不如了,但不意味著任何其他男兵都能填補他的空缺。我暈暈地笑著,臉大紅,看他把一個煤油爐從紙板箱裡端出,在我們三人共用的寫字臺上支好,坐上一口漆黑爛炭的小鐵鍋。鍋蓋揭開,裡面放著一團油乎乎的東西。他告訴我那是他預先和好的油面。他還解說他要做的這種甜品,是他老家的年貨,不逢年過節舍不得這麼些大油大糖。說著他對我笑。劉峰的笑是羞澀的,謙恭的,笑大了,還有一丁點賴,甚至……無恥。那時我會想到無恥這層意思,十六歲的直覺。現在回憶,他的謙恭和羞澀是有來由的,似乎他本能地知道“標兵”不是個本事,不能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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