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11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1]17號)的要求,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靠前標準和靠前優選標準,並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本標準。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l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地基危險性鋻定;5構件危險性鋻定;6房屋危險性鋻定;7鋻定報告。本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術語;2修訂了鋻定方法,將原標準三層次的評定方法改為兩階段三層次評定方法;3增加了地基危險性鋻定的內容,將地基與基礎構件的危險性分開進行鋻定;4增加了根據房屋建造年代對構件承載力計算時抗力與效應比的調整繫數;對構件危險性鋻定,完善了單個構件劃分的相關規定,增加了圍護結構承重構件的危險性鋻定內容,完善了對各種類型構件危險狀態的評定標準;5修訂了原標準的綜合評判方法,采用分層危險性鋻定及整體結構危險構件綜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