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為一門從西方引入的現代學科,“文學史”進入中國隻有百年左右的時間;作為一種傳統的學術形式,依托於中國文學悠久而豐富的發展歷程,中國文學的歷史書寫自有其相對獨立的範式。傳統經驗範式和西方現代觀念發生衝突時,應該大刀闊斧的生搬硬套還是靜下心來追本溯源?用現在的尺度,“研究從前的文學史忽略了當時人對於文學的見解”(郭紹虞語)——造成這個矛盾的實質在於忽略了傳統,就是忘了根本——不止於文學,其他中國學術都應該以之為鋻。中國傳統文學史書寫研究是一塊具有獨優惠值與重要意義卻未經充分耕耘的研究領域。本書以先唐時期為時間斷限,選擇傳統文學史書寫擁有代表性的兩類範式作為研究重點:其一,分期,作為面向內容的時間層面的選擇範式;其二,編撰方式,作為內容在空間層面的構建範式。通過分析有關書寫實踐的大量例文,導出各自通過數代文學史家的書寫所形成的範式經驗,意欲引導社會正視中國傳統文學史書寫之本,創造既符合中國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