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緒論 “組織”(organization)是人類社會生活中的普遍現像,小到家庭和班組,大到政家都是一種具有能的組織。《漢語大詞典》把“組織”定義為“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務和繫統加以結合”以及“結合的集體”。①作為“跨越國界的一種多國機構”②,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的出現和發展則是人類政治經濟發展、交往活動範圍擴大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了解國際組織的發展與分類、釐清國際組織的發展、知曉國際組織人事制度的演變,是認識研究國際組織人纔和各國培養推送此類人纔的有益基礎。 作為緒論,本章將概述國際組織的特性定義和能、梳理國際組織的嬗變歷程、關注國際組織人纔制度的發展,為熱心國際組織發展、準備從事國際組織事業的青年纔俊、國際組織人纔培養機構和教育培訓相關人士提供基本信息和基礎知識。因此,本章的部分內容源於學術界的基本認同,出自拙著《國際組織與教育發展》(2010),對國際組織已有一定了解和研究的讀者,可直接從第二章開始閱讀。 節國際組織概述 自1945年聯合國成立以來,國際組織日益滲入人類生活的各個領域,所謂“上至外層空間,下至海溝溝底”國際組織無不涉及,國際組織也愈加深刻地影響著人類社會的、繁榮與發展。為此,20世紀下半葉,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各國學者和我國學者對國際組織的研究也愈加廣泛和深入,人們對國際組織有別於人類其他類型組織的特征與定義已逐漸達成共識,國際組織特有的人纔要求和各國對國際組織人纔培養的問題也日益顯現。 一、國際組織的定義 何謂國際組織?國際組織與其他社會組織的區別何在?這是所有關心國際組織、準備從事國際組織事業的人士都需要了解和回答的問題。我國學者梁西教授(1984)指出,我們可以簡單地把國際組織定義為“跨越國界的一種多國機構”。在國際法的視野中,饒教授把國際組織定義為“由兩個以上的國家組成的一種國家聯盟或國家聯合體,該聯盟是由其成員國通過符合國際法的協議而成立的,並且具有常設體繫或一套機構,其宗旨是依靠成員國間的合作來謀求符合共同利益的目標”①。他們從國際法高度對國際組織的嚴格界定得到了我國學者的廣泛認同。不過,他們的上述界定主要針對政府間的國際組織。這類政府間組織是在國際法嚴格意義上的國際組織,指“主權國家的政府間,出於某種特定目的,以一定協議形式設定的跨國機構”②。聯合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東盟長組織等都屬此類。長期以來,這類國際組織一直是國際關繫學者的研究,並且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隨著各種民間公益性、專業性、行業性和慈善性國際機構的迅猛發展,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也越來越受到各國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