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巴倫博伊姆著的這本《生活在音樂中》介紹了,音樂是什麼?它如何自我表達?它的方式很好簡單,通過聲音,實際上也就是空氣(布佐尼說它隻是“發聲的空氣而已”)。音樂不隻表達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它本身也是人類的一項創造,意在模仿自然很深刻的層面。
時常有人認為,音樂隻是表現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像愛與恨,尤其是在劇場音樂中。但是在保證音樂中,特別是在沒有歌詞的與無標題的音樂中,我們應該知道它也表達一個人內在的自我,他與世界和宇宙的關繫。因此音樂也有能力超越感情甚至與感情無關。它經常提供人類關繫的一種縮影,因而它具有一種超脫的特性,能夠超越一段愛的二重唱中的敘述性,無論這是威爾第、莫扎特或瓦格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