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是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和重建工作開展的重要基礎和依據。通過地震地質條件適宜性、次生地質災害易發性、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用地條件適宜性、水資源適宜性、生態環境、人口與居民點分布格局、基礎設施支撐能力、旅遊資源開發適宜性等指標的綜合集成評價,劃分了"災害避讓區、生態保護區、農業發展區和人口集聚區"4種重建分區類型,確定了災區可承載人口總規模,劃定了適宜人口居住和城鄉居民點建設範圍,提出了"整體可承載,縣內可安置,局地需調整;雙防並重,安全靠前;就地重建為主,異地搬遷為輔;發展綠色經濟,優化產業布局"的總體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