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序 1
第一章證券、期貨犯罪及立法現狀 1
第一節 證券、期貨犯罪規制必要性、成因及防範 2
一、證券、期貨犯罪的規制必要性 2
二、證券、期貨犯罪的成因 8
三、證券、期貨犯罪的刑法防範 17
第二節 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立法 27
一、證券、期貨犯罪的立法原則 28
二、證券、期貨犯罪的立法模式 36
第三節 證券、期貨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43
一、應用不同的標準處罰證券犯罪與期貨犯罪 43
二、對於證券、期貨犯罪應增加刑法與證券法規定之間的協調性 45
三、應對證券、期貨犯罪的法定刑加以完善 47
四、應對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的管轄權作專門的規定 51
第二章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及其司法認定 53
第一節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的立法依據 54
一、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的立法爭議 54
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的立法價值 58
第二節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的司法認定 63
一、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客觀方面的認定 63
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主觀方面的認定 107
三、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主體的認定 113
第三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及其司法認定 122
第一節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司法認定 123
一、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立法依據 123
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犯罪構成疑難問題辨析 130
第二節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共同犯罪的認定 143
一、一般主體可以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共犯 145
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中的建議行為及其內容 150
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共同犯罪構成應以事前通謀為前提 151
四、基金從業人員之間利益輸送行為的認定 158
第四章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及其司法認定 165
第一節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本質與認定 166
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本質 167
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認定困境 174
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入罪標準 177
四、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雙重兜底”條款的適用 183
第二節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兜底條款”解釋規則建構與應用 190
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兜底條款”刑法解釋的僵局與破解 191
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兜底條款”解釋規則的法理闡釋 193
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國際標準的考察 200
四、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實質內涵的探究 208
五、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刑事歸責的 221
第三節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司法解釋的法理解讀 232
一、有關兜底條款的司法解釋解讀 232
二、有關情節標準設置的司法解釋解讀 240
三、有關違法所得計算的司法解釋解讀 247
第五章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犯罪的刑法規制 259
第一節 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犯罪的類型 260
一、信息欺詐型證券、期貨犯罪 261
二、信息操縱型證券、期貨犯罪 263
三、信息濫用型證券、期貨犯罪 265
第二節 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犯罪的應對 268
一、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法保護的原則 269
二、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犯罪刑法規制的核心措施 274
三、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司法保護規則 282
第六章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刑事風險及應對 288
第一節 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的刑事風險分析 289
一、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的刑事風險現狀 291
二、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事風險的本質 296
第二節 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事風險應對理念與防範進路 303
一、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事風險應對理念 303
二、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事風險的防範進路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