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參保人的範圍
第一節 法定健康保險參保義務
第二節 法定健康保險參保權利
第三節 家庭成員保險
第三章 健康保險的支付項目
第一節 服務項目總攬
第二節 通用規則
第三節 疾病預防服務、企業內部健康促進和預防工傷損害、自救促進以及懷孕和哺乳期間的服務
第四節 健康風險評估和疾病早期診斷的支付範圍
第五節 疾病的支付範圍
第一目 疾病治療
第二目 醫療津貼
第三目 服務
第六節 免賠額、退還保費
第七節 假牙安裝
第八節 交通費
第九節 自付費用、負擔上限
第十節 服務的擴展
第四章 健康保險公司與服務提供者的關繫
第一節 一般原則
第二節 醫生、牙醫和心理醫生的關繫
第一目 合同醫生和合同牙醫服務的供給
第二目 保險公司醫生協會和保險公司牙醫協會
第三目 聯邦及州一級的合同
第四目 牙科的服務
第五目 仲裁
第六目 州委員會和聯邦共同委員會
第七目 醫生和牙醫參與供給的前提條件和形式
第八目 需求規劃、供給短缺、供給過度
第九目 經濟性與結算審查
第三節 醫院和其他機構的關繫
第四節 醫院和合同醫生的關繫
第五節 與藥物服務提供者的關繫
第六節 與輔助器具提供者之間的關繫
第七節 藥房和制藥企業主的關繫
第八節 與其他服務提供者的關繫
第九節 服務提供的質量保障
第十節 健康保險公司的自身機構
第十一節 與社會服務提供者的其他關繫
第十二節 與歐盟各國服務提供者的關繫
第十三節 患者的參與,為患者利益的聯邦政府代表
第五章 醫療保健發展評估專家委員會
第六章 健康保險公司
第一節 健康保險公司的類型
第一目 地方的健康保險公司
第二目 企業健康保險公司
第三目 行業健康保險公司
第四目 (已廢止)
第五目 農業健康保險公司
第六目 德國“礦工—鐵路工人—海員”養老保險
第七目 醫療互助保險公司
第八目 跨健康保險公司類型規定
第二節 成員的選擇權
第一目 (已廢止)
第二目 (已廢止)
第三節 成員資格及憲法
第一目 成員資格
第二目 章程及機構
第四節 登記
第七章 健康保險公司協會
第八章 融資
第一節 保險費
第一目 資金籌集
第二目 成員義務繳費收入
第三目 保險費率、額外保險費
第四目 保險費的承擔
第五目 保險費的支付
第二節 保險費補貼
第三節 資金的使用及管理
第四節 健康基金的財政平衡和分配
第一目
第二目 退休者健康保險的財政平衡
第五節 健康保險公司及其協會的審查
第九章 健康保險的醫療服務機構
第一節 任務
第二節 組織
第十章 保險及服務數據、數據保護、數據透明
第一節 信息基礎
第一目 數據使用的基本原則
第二目 健康保險公司的信息基礎
第二節 服務數據的傳輸和準備、數據透明
第一目 服務數據的傳輸
第二目 數據透明
第三節 數據刪除、詢問義務
第十一章 刑事及罰金規則
第十二章 為塑造統一德國的過渡性規定
第十三章 其他過渡性規定
附錄 術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