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章 責任保險之源流及現代法本質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歷史嬗變
一、萌芽階段:責任保險合法性之爭及其肯認
二、第一階段:第一方純粹損失填補保險之皈依
三、第二階段:第三方“責任”保險實至名歸
四、第三階段:第一方和第三方保險之合並
第二節 現代責任保險之法本質
一、責任保險之應然本質:“訴訟保險”
二、“訴訟保險”下責任保險功能之再認識
第三節 責任保險演變成訴訟保險之進步性
一、理論層面:分離原則缺陷之回避
二、實踐層面:風險化解之滿足
本章小結 “訴訟保險”:保險人從“幕後”走向“臺前”
第二章 現代責任保險權義結構性”
第一節 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請求權理論之演進
一、被保險人請求權理化
二、“金錢給付請求權”理論之摒棄
三、“免責請求權”理論之進步
四、“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之創制
第二節 “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正當性之基礎
一、責任保險發展趨勢之體現
二、責任保險締約目的之滿足
三、損失填補原則之真正體現
第三節 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之擴張:防御義務
一、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方式之特殊性
二、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之一:免責義務
三、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之二:防御義務
本章小結 責任保險權義結構應論”走論”
第三章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之啟動
第一節 責任保險事故之特殊性
一、保險事故之理論意義
二、責任保險事故之“延伸性”特質
第二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之學說發展
一、損害事故說
二、受請求說
三、責任確定說
四、履行賠償說
五、學說發展之現代趨勢
第三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之學說選擇
一、“受請求說”主流地位之確立
二、“受請求說”論理解釋上的“連貫性”
三、“受請求說”質疑之回應
第四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之依賴:被保險人通知義務
一、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通知義務之“二次性”
二、被保險人“二次”通知義務之法理基礎
三、立法例考察:以《德國保險合同法》為例
本章小結 “受請求說”下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時點之調整
第四章 責任保險保險人防御義務之履行
第一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防御義務概述
一、防御義務之基本定位
二、防御義務之基本內容
三、防御義務之理論基礎
第二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防御義務之履行標準
一、形式說
二、事實說
三、可能性理論
四、責任保險保險人防御義務履行標準之應然選擇
第三節 防御義務履行中的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一、承保範圍引發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二、索賠數額引發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三、防御律師導致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四、專家責任保險中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第四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違反防御義務之法律後果
一、責任保險保險人違反防御義務之性質
二、責任保險保險人違反防御義務之效果
本章小結 “形式說”下責任保險保險人防御義務之操作
第五章 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審思與前瞻
第一節 我國責任保險法之現狀
一、我國責任保險法之歷史沿革
二、我國責任保險法規定之審思
第二節 責任保險與財產保險合同立法:從“統”到“分”
一、我國責任保險範疇歸屬之不利背景:積極財產保險獨大
二、我國責任保險之範疇歸屬:財產保險合同
三、責任保險獨立於財產保險合同之正當性
第三節 保險人參與索賠:從“參與權”到“防御義務”
一、我國責任保險理賠之基礎:分離原則
二、我國責任保險之進步:保險人之參與權
三、我國責任保險保險人防御義務之構建
本章小結 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再造
結論與建議
參考文獻
現代責任保險顯示出諸多不同於傳統財產保險的特質,但是我國責任保險的規定並未體認其“異質性”特征,致使實務爭議不斷。研究現代責任保險法的基本理論及其制度構成,對於進一步推動責任保險法之現代化、健全保險法之體繫、規範責任保險實務之經營,具有重大的理論與實踐價值。本書從責任保險之源流及現代法本質、權義結構、給付義務啟動、防御義務履行以及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審思與前瞻五個方面展開。一是繫統闡述責任保險目的及性質之三階段歷史嬗變,責任保險逐漸演變成“訴訟保險”。二是從現代責任保險發展趨勢、責任保險締約目的、損失補償原則等角度,論證“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之正當性,指出現代責任保險的權義結構已論”演變論”,保險人的給付義務擴張至防御義務。三是從責任保險事故之特殊性、保險事故學說發展角度出發,論證“受請求說”的正當性,指出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需要在“事故發生”和“索賠發生”時履行“二次”通知義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