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事務所初體驗
路易斯·康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在費城的莫利特(John Moliter)建築師事務所,任職一般的繪圖員,主要設計警察局、消防隊與醫院。莫利特也曾到法國巴黎美術學校留學過,建築風格非常傳統保守。
1925 年,費城為了慶祝美國獨立宣言簽署一百五十周年,規劃在1926 年舉辦“一百五十周年國際展覽”,莫利特負責設計主要的建築物,他為此成立了專門的設計小組,康也是小組成員,他們設計了6 幢臨時性的建築物,在鋼架上被覆塗上灰泥的木板,讓24 歲的康接觸到真實的構築。所有的建築物在1927 年展覽結束後全部拆除,展覽場地成為公園。
在莫利特建築師事務所工作一年後,康進入專門設計電影院的威廉·李(William H. Lee)建築師事務所。事務所的工作無法滿足康的創作雄心,讓他開始向費城以外的地方尋求設計靈感。當時有不少來自歐洲的現代建築師移居美國,例如維也納建築師辛德勒(Rudolph Schindler) 一開始在賴特(Frank Lloyd Wright) 事務所任職,之後在加利福尼亞州開業,1926 年設計的羅威爾海灘別墅(Lovell Beach House),展現了歐洲現代建築的一些創新手法:拒絕任何裝飾的混凝土與灰泥牆體與大面玻璃,形成強烈的虛實對比效果。另外一位來自維也納的建築師諾伊特拉(Richard Neutra)也追隨洛斯(Adolf Loos)認為“裝飾是罪惡”的主張,1929 年同樣為羅威爾家族在好萊塢設計了一幢運用預制鋼結構的健康住宅(Health House)。康對加利福尼亞的狀況是否了解,則不得而知。
歐洲建築旅行
康在1928 年春天前往歐洲旅行一年,展開當時美國建築師視為自我提升不可或缺的一趟建築之旅。首先抵達英國,之後繼續到荷蘭、德國、丹麥、瑞典、芬蘭,然後到拉脫維亞與愛沙尼亞看他的老家,在隻有一個房間的外祖母家中打了將近一個月的地鋪。位於波羅的海的薩列馬小島上的城堡仍舊是小鎮的焦點,讓康留下深刻的印像,影響了他日後對於紀念性結構的重視。
康從愛沙尼亞到德國參觀了格羅皮烏斯(Walter Gropius) 在柏林完成的西門子城住宅開發計劃(Siemensstadt Siedlung),之後轉往奧地利與匈牙利,並到意大利待了五個月,參觀阿西西(Assisi)、佛羅倫薩、米蘭與聖吉米亞諾(San Gimignano),塔樓林立的中世紀山城成為日後設計的靈感來源。之後一路南下,經過羅馬到帕埃斯圖姆(Paestum)前五世紀建造的希臘神廟。從一路上所畫的許多速寫看來,康並不重視細部的描繪,而是刻意表現建築體量組構的幾何關繫,將建築物約簡成其形式的本質,並不太在乎再現真實生活。
1930 年3 月康抵達巴黎, 與在費城工業藝術學校的同學賴斯(Norman Rice)踫面。賴斯是到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事務所工作的第一位美國人。當時勒·柯布西耶已提出300 萬人的當代城市構想,以210 米高的60 層樓塔樓群形成的商業中心,外圍環繞著鋸齒狀的集合住宅,以及結合別墅與公寓的中庭式集合住宅。賴斯後來回憶說,康當時對勒·柯布西耶的作品並不太感興趣,不過很難想像他會忽略勒·柯布西耶在當時所掀起的一場建築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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