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怪獸、老饕和饞貓
“饕餮”是一種古代怪獸,在生物圖鋻和動物園裡找不到,它和蛟龍、鳳凰、麒麟一樣,都是虛構的動物,隻生存在文化裡,但卻活靈活現,不隻有鮮明的圖樣形像,還繁殖出豐富的語意像征。
龍鳳麒麟是祥瑞的吉獸,所以“人中之龍”“鳳毛麟角”都是好的;而饕餮則是貪食的惡獸,望文生義,字形猙獰,“饕餮之徒”當然不是善類。至於“老饕”,看來雖比較親切溫和,但也不像是好東西。
然而喜歡喫喝、講究飲食之人,通常被人叫作“老饕”或“美食家”,有時還被當成尊稱。我因為寫過幾篇談喫食的小文,被朋友誤以為會喫懂行,不由分說就被扣下這兩頂帽子,喫飯總要我選館子和點菜,這個沒問題,但是帽子就讓我很不自在,立刻想摘下來。我那點粗淺皮毛,離“老饕”和“美食家”的境界固然還遠得很;而基於疑心和偏見,我對這兩個名詞都沒好感,總覺得字裡行間暗藏著譏刺貶抑,就像廣東人說的“有骨”。
在我的想像中,“老饕”帶有貪意,好像人生無所用心,整天都在找好喫的,一副需索不止、貪得無厭的模樣;而“美食家”則帶有刁意,讓我聯想到精乖刁鑽、東挑西揀,充滿嫌惡和勢利的嘴臉。天啊,我雖沒出息,但也不想落得那般下場。
但如果不用這兩個字,又該怎麼說呢?好喫、愛喫、饞人以及粵語的“為食”等字眼,非但粗疏浮泛,而且也有貶義(通常下面緊接著懶做、鬼、貓等字眼)。會喫、善喫、知味或者粵語的“食家”,情況稍好,但檔次好像又太高了,不適用於像我這樣隻是對喫喝煮食有興趣的普通人。
中國文化以飲食見長,山珍海錯田蔬河鮮,煎炒煮炸蒸溜熬熗,食材與烹術洋洋大觀,飲饌品目更是精細考究,因而發展出精密發達的專門語彙,唯獨對飲食者和飲食態度絕少著筆,即便偶爾提及,總帶有濃厚的訓誡意味。
“老饕”這個稱呼,據說源於蘇軾的《老饕賦》,濡染了東坡先生的豐神雋采,老饕本來是美名,然而千載以來,此字僅限於文人的風雅閑事,內涵並未創新升級,經歷歲月的風化磨損後,語義逐漸松動掏空,開始帶有市井氣和輕貶之意。都怪那個饕字太丑怪,然而漢字有數萬個,一千多年來,為什麼沒有出現更理想的稱呼?為什麼我們一直用那隻不存在的怪獸,來指稱這麼具體切身的飲食行為?
我想,可能因為飲食深受倫理道德的規管,而道德對喫喝是很嚴厲的。在中文裡,喜歡喫喝,要不等於貪嘴(而饞又等於懶,懶又等於混),要不就是專精成家(但不能經世致用,隻是閑趣而非正事),不是低抑就是高舉,落差太大,欠缺中間的層次等級。
因此,一個喜好喫喝與廚事的普通人,很難在中文裡找到適切的形容稱呼,勉為其難,我通常說自己是個“食物愛好者”,但這也有語病,一來帶洋騷味,二來好像有食皆愛,來者不拒,兜了一大圈,又跌回饕餮的懷抱。
相形之下,英文就好多了,一句“foodie”言簡意賅,說來心安理得。Foodie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興起的口語,源自英美的媒體和城市中產,用以替代古板正經的gourmet和gourmand,用法較為輕松,含義更見寬廣。Foodie除了指“對食物有熱烈或專精興趣之人”,也指熱衷品嘗試菜的內行食客以及喜好搜羅食材和鑽研庖藝之人。此外,由於時尚雜志愛用此字,foodie也有趕時髦之意,指追隨新潮食風之人。
關於老饕和美食家的用語,英文遠多於中文,雖然那些字多數是從法國和希臘借來的。翻查《韋氏大詞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常見的有gourmet(精於辨賞的美食家),aristologist(餐飲專家),gourmand (胃口好的美食家),epicure(epicurean,會享福之人),gastrologer(美食學家),gastronome(對飲饌掌故有研究的美食家,亦作gastronomer或 gastronomist),或者從法文原封搬來的bon vivant(講究美食者)和connoisseur( 鋻賞家,包括飲食和藝術)等等,令人眼花繚亂。
飲食之道在於分別心,分判鋻別,辨識品味材質的纖毫之異,修辭亦然。這些用語各有精微差異,例如gourmand暗示食欲好,不挑嘴;epicure強調官能感受,較為挑剔;gastronome偏重知識學養,而bon vivant和connoisseur雖說品位高尚雅致,卻有些恃傲之意,近乎勢利的food snob了。
而相對於中文,英文對貪嘴就比較寬容了,貪食(gluttony)雖是古代的七宗死罪之一,但現在已沒有嚴厲的譴責之意,貪食者(glutton)指的是飲食過量,而非食欲饞念,其用法有時更是正面的,形容對事物的耽迷酷愛,如a glutton of books就是手不釋卷的愛書人。
英文的貪喫與善喫之間,並無鮮明界限,隻有模糊些微的差別,很容易就混淆相泯了,例如gourmand,以前指的是暴飲暴食的貪喫者,現在卻指美食家,雖然還是大食多量,但已轉為正面意義。這倒也符合進化邏輯,如果沒經過貪喫的歷練,怎能辨異識微,發展出善喫的品位?
不同的社會和文化,在不同的歷史時空,對飲食有迥異的價值觀,就以貪食來說,在食物匱乏、嚴禁縱欲和浪費的文化裡,這是不可饒恕的死罪。但在富裕的社會,貪食是權力和身份的像征,反而成了可以誇示的行為,發展出龐大的相關產業。把食物放進嘴裡,會有各種氣味、質感和層次;放進社會和歷史裡,所透顯的正負明暗和角度光影,就更加折射變幻,搖曳迷離了。
這本《饕餮書》,說的不是美食,也不是貪喫,而是食物與人和社會的關繫。飲食也許真是一頭怪獸,移形換影,光怪陸離,可怖可笑又可愛,而不管這頭怪獸變成老饕、饞貓、foodie還是美食家,它始終不停在咀嚼時間,分泌意義。
二〇〇二年的秋天,楊照找我給《新新聞》寫專欄,我向來文思駑鈍,下筆磨蹭,那時又要筆耕一個方塊,本來應該敬謝不敏,但是他出的題目實在太誘人了,這專欄叫“食物與權力”。我像個饞嘴的小孩見到一座冰淇淋做的雪山,雖然胃納小食力弱,還是不顧一切栽進去,忘情狂喫。
寫了一陣子,巴蛇吞像喫不消,我開始叫苦知慘,題目是不愁的,有關食物的話題和新聞太多了,每天層出不窮,但都是夾泥帶沙、紛紊駁雜的粗原料,要從這裡面提煉出現點,解讀(或者編排?)出文化脈絡,析濾出深藏不露而又狡譎飄忽的社會關繫,可就戛戛其難了,那段日子,我好像老在趕稿,東翻西找,左思右想,好不容易熬夜交了稿,剛剛喘口氣,新的一周又如狼似虎撲來,周刊真是恐怖讀物。寫了幾個月,內外交煎,時間與心力皆有不逮,我隻好向楊照告罪,休筆喊停。
收到這本書裡的文字,主要就是“食物與權力”那段短暫專欄的結集,時間背景是二〇〇二年到二〇〇三年間,地理背景主要是大陸及港澳臺地區,由於地利之便,有不少與香港有關。又因為是寫給新聞周刊,我的記者舊癖復發,不免貪熱好鮮,抓時效貼新聞,傾力描摹當下的現像事件。相隔數年時移事易,回頭再看這些篇章,個中的論述與觀點,便顯得倉促單薄,不夠深入周延,讓我頗感虛怯汗顏,想要逐篇重寫,無奈木已成舟,時間之河亦已滔滔東去,不復當初情境。
但又不忍一筆勾銷,當成獃賬處理,因為這裡面有些東西,當初膽粗粗、懵查查寫下來,雖然粗糙率意,卻有一股熱情衝勁,即粵語所謂的“有火”;現在也許比那時略識一二,但肯定寫不出那種感覺了。凡存在的未必合理,但總是記錄和備注,多少是現實的速寫剪影,也是我個人的小型食物史。於是撿回來重新整治,補繕修葺循環再用,回鍋翻熱加料新炒,因成是書。
要感謝楊照以及《新新聞》當時的主編陶令瑜,我在香港深夜趕稿時,她在臺北往往也正挑燈夜戰,我們經常上網聊天,互相打氣說笑,重振工作精神。要感謝楊澤、陳映霞、許悔之、黃芳田等友人,寫作過程中,他們慷慨給予的鼓勵、批評和意見,在書裡和心中,我都深深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