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明威的創作歷程中,讓他很早成名的並不是他的長篇小說,而是一繫列短篇佳作。這部短篇小說集收錄了他非常具有代表性的26個短篇,包括《乞力馬扎羅的雪》《白像似的群山》《印第安人營地》等。這些小說以陳述句為主,描寫精準,對白簡短,藏露有度,虛實結合,言有盡而意無窮,在有限篇幅中蘊含了無限的深意,完美呈現出了處於高峰狀態的海明威:精確、克制、神秘、憂傷。他的長篇小說包羅萬像,與之相比,他的短篇小說的精華就在於給人以這樣的印像:作品中省去了一些東西。確切地說,這正是他的作品富於神秘優雅之感的原因。
歐內斯特?米勒爾?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美國小說家。主要作品有《老人與海》《太陽照常升起》《永別了,武器》《喪鐘為誰而鳴》等,《老人與海》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學的地位,對他獲得195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起了決定性作用。
海明威被譽為美利堅民族的精神豐碑,他是“新聞體”小說的創始人,寫作風格以簡潔著稱,對美國文學及二十世紀文學的發展有著極深遠的影響。
乞力馬扎羅的雪白像似的群山印第安人營地殺手一個干淨明亮的地方在密歇根州北部雨裡的貓在異鄉在士麥那碼頭上醫生夫婦三天大風拳擊家禁捕季節越野滑雪祖國對你說什麼?簡單的調查十個印第安人美國太太的金絲雀追車比賽陳腐的故事暴風劫世上的光一個同性戀者的母親等了一整天一篇有關死者的博物學論著懷俄明葡萄酒
《乞力馬扎羅的雪:海明威短篇小說精選》:已是黃昏時分,剛纔他睡著了。太陽沉到了山後邊,整片平原上縱貫著一道陰影。營地附近有些小動物正在覓食,它們的頭很快地一起一落,尾巴不斷地搖來搖去。他望著它們,這會兒它們跟那片灌木叢保持著相當長的一段距離。那些大鳥已經不再待在地面上干等,它們全都沉甸甸地棲在一棵大樹上。它們的數目又增加了不少。他的貼身男僕坐在床邊。“太太去打獵了,”男僕說,“先生有什麼需要嗎?”“沒有。”她去獵殺動物了,弄點肉回來。她知道他喜歡看著她狩獵,所以她跑到很遠的地方去,那樣就不會驚擾到他目力所能及的這一小片曠野。她總是那麼體貼人,他心想。凡是她懂得的事情,在書上讀到過或聽人說過的事情,她都考慮得很周到。並不是她的錯。來到她身邊的時候,他已經完蛋了。一個女人怎麼可能知道你說出來的話並非真心實意,隻是出於習慣,為了讓人聽了舒服呢?自從他說話不再當真以後,較之於過去說實誠話,他的謊話更能騙得女人的歡心了。他撒謊並不全是因為沒有真話可說。他曾經擁有過自己的生活,但它已經結束,然後,他又繼續活下去,但交往的人不同了,錢多了,待的是以前那些地方裡最好的,還多了幾處新地方。不去想,那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你有一副好內髒,身體沒有那樣子垮掉,他們大多數人都是那樣垮掉的;你抱定一種態度:既然已經干不了從前常做的工作了,那就不去管它。可是在你的內心裡,你對自己說,你要寫這些人,寫這些非常有錢的人;你對自己說,你其實同他們並不是一類人,而隻是他們的國度裡的一個窺視者;你對自己說,你會離開這個國度,寫這個國度,而且將是僅此一回,由一個了解自己在寫什麼的人來寫這個國度。但是他永遠不會寫了,因為日復一日,他不寫作,生活安逸舒適,做著自己所蔑視的那種人,纔華磨鈍了,工作的意志變軟弱了,於是,他終於徹底不工作了。在他不工作的時候,他現在交往的那些人全都感到舒服許多。非洲曾是他在一生中的黃金歲月裡最讓他感到快樂的地方,所以他跑了出來,想從這兒重新開始。這次狩獵旅行,他們是以最d限度的舒適為準來安排的。沒有艱苦可言,但也不算奢華。他曾經以為,這樣一來,他就能重新訓練,回到良好的狀態。他以為這樣能在某種程度上除去一些心靈上的脂肪,類似於拳擊手去山裡面干活和訓練,去消耗掉身體裡的脂肪一樣。她曾經很喜歡這次旅行。她說她愛這一趟非洲之旅。凡是令人興奮的出行,能換換環境,認識些新的人,遇見一些令人愉快的事物,她都愛。他也曾經有過工作的意志力在恢復的幻覺。如果就這樣走到結局,他也不必變得像一種蛇那樣,因為脊背被打斷就咬自己。他知道,結局就這樣了。並不是這個女人的錯。不是她,也會是另外一個女人。如果靠說謊活著,就應該試試說著謊話死去。他聽到小山另一邊傳來一聲槍響。她槍打得非常之好,這個有錢的賤女人,他的纔華的溫存的呵護者和毀壞者。胡扯。是他自己毀了自己的纔華。怎麼能怪到這個女人頭上呢,就因為她給了他安逸的日子?他的纔華是他自己毀掉的:由於他把它荒廢了;由於他背叛了自己,背叛了自己的信念;由於他縱飲無度,磨鈍了感覺;由於他懶散怠惰,傲慢勢利,心存偏見;由於他不擇手段。他這是在干什麼?列一張舊書清單?他的纔華到底在哪兒呢?好吧,就算他有纔,可他並沒有好好使用,而是利用來做交易。他的纔華從來都不是在於他做了什麼,而永遠是在於他能夠做什麼。他另行選擇了一種謀生手段,而不是鋼筆或鉛筆。還有,每當他愛上另外一個女人,這一個女人總是會比上一個女人更有錢,這一點也是很奇怪的,是不是?但是當他不再愛的時候,當他隻是在說謊的時候,就像眼下,對眼前的這個女人——這個女人比前面的所有女人都有錢,要多有錢就多有錢,她曾經有過丈夫和孩子,曾經找過情人,後來又對他們生出不滿,她深愛著他,把他當一個作家、一個男子漢,當作一個伴侶、一份引以為榮的財產——真奇怪,當他根本不愛她、而且是在對她撒謊的時候,為了她花在他身上的錢,他所能給予她的,居然會比他真愛的時候所能給予的更多。一個人做什麼,一定是生來就安排好的,他心想。你謀生的手段,就是你的天賦所在。他一生都在出賣生命力,以這種形式或那種形式。當你對情愛看得不太重的時候,就是你把錢看得更重的時候。他早就發現了這一點,但從來都不願意寫出來,現在也不願意寫。不,他不會寫的,雖然這一點很值得一書。這會兒她已經進入視野了,正穿過曠野向營地走來。她穿著馬褲,扛著一支來復槍。兩個男僕抬著一隻野羊走在她旁邊。她依然是個挺好看的女人,身材也很賞心悅目。他心想。她的床s功夫很了不得,也很懂得享受床笫之歡;她不漂亮,但他喜歡她的面相。她博覽群書,喜歡騎馬和射擊,當然,她酒喝得太多了。在她還是個比較年輕的女人時,她就死了丈夫。有一段時間,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兩個剛長大的孩子身上,孩子們卻並不需要她,還因為她在他們身邊轉悠而感到局促不安。她還將心思放在馬廄、書本和酒瓶子上。她喜歡在晚飯前,在黃昏時分讀書,邊讀書邊喝威士忌蘇打。到喫晚飯時她已有了幾分酒意,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便醉得能夠倒頭就睡了。……
請選擇顏色、尺碼等選項!
已成功加入購物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