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人》於一八六一年在《時報》雜志一——七期連載。因屬於長篇連載性質,為了吸引讀者,小說情節必須引人入勝,跌宕起伏,高潮迭起,而且在發展到潮時要突然中斷,讓人接著看下一期。所以當時稱這一類小說為“隨筆式小說”,以情節緊張曲折見長,類似於歐仁·蘇的《巴黎的秘密》。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中斷了十年的文學生涯之後,在這類文學體裁上所作的一次嘗試,即讓小說帶有強烈的戲劇性。以後,這種隨筆式小說所使用的某些手法,成了他後期許多作品的固有形式,並發展成為不同於傳統命運小說形式的小說戲劇形式。這種小說是對傳統命運小說形式的突破,是新小說形式的開端。什麼是小說戲劇形式呢?那就是“選擇人生的一個危機時刻,在緊湊的、高度濃縮的時間過程裡,在旋渦般相繼發生的戲劇性事件中,展開小說人物之間的。心靈對話,展開對世界性問題,人類靈魂問題的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