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斯泰爾斯莊園奇案》
TheMysteriousAffairatStyles
★★★★如瓷器一般精美、極簡
【內容簡介】
在戰場上負傷後歸國的黑斯廷斯,受友人之邀前往"斯泰爾斯莊園"逗留。然而,剛到不久,宅邸的主人埃米莉便中毒身亡。而埃米莉剛與小她二十歲、來歷不明的男子阿爾弗雷德結婚。
是事故還是謀殺?離奇的死亡令整座宅子陷於風雨飄搖之中。這時,住在附近的一個比利時人出面調查此案,而他正是在比利時享有神探美譽的赫爾克裡˙波洛。
赫爾克裡˙波洛初次登場之作,阿加莎˙克裡斯蒂的第一部長篇小說。
之前我對"阿加莎˙克裡斯蒂偵探小說"①的形像有過籠統的想像,而本作並未辜負這一想像:以鄉村莊園為舞臺、聚集了從各方而來的客人們、兇殺案發生、氛圍稍顯古怪、充滿異國情調的大偵探登場……
本作中沒有過於激烈的情感和惡意,也沒有強烈的懸念和驚天動地的詭計。也就是說,讀起來令人感覺頗為寧靜祥和。但是,完成度卻驚人地高。
伏線埋設得大膽而又不著痕跡,作者依靠精致、復雜的手法,巧妙地隱藏了罪犯。由於"真兇候選人"和小謎團隔三岔五不斷出現,使得緩慢推進的故事不致令讀者感到無聊。最後在浪漫氛圍中結束,給人留下明朗之感。實乃精良之作。
我這麼寫可能會讓人覺得這本書中規中矩,沒有特別的長處。但我認為,《斯泰爾斯莊園奇案》其實是一部劃時代的傑作。
為什麼說"劃時代"?因為本作正是"本格推理"的雛形。
《斯泰爾斯莊園奇案》不存在絲毫不屬於"本格推理"的雜質。徹底剔除雜質,最後留下的就是"本格推理"的"樣式",也就是這部《斯泰爾斯莊園奇案》。
本作沒有突出、誇張的部分,確實容易被視為中規中矩之作。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這是一部具有實驗性質的、激進的作品,說起來就像一件擁有極簡之美的潔白瓷器。
本作發表於一九二○年。當時的偵探小說,包含很多我們現在所認為的不屬於"本格推理"的混雜物,都喜歡將"詭異的謎團及破解"構成情節的核心--這一點古今皆然,問題在於作者把什麼樣的故事(血肉)覆蓋在構架(骨骼)之上,即作者以什麼樣的故事為載體,把讀者被開頭的"謎團"所吸引的注意力推送至最後的"解謎"階段。
阿加莎˙克裡斯蒂說她非常喜歡福爾摩斯繫列,自己寫偵探小說時也總是想到福爾摩斯。黑斯廷斯和波洛的關繫確實是對福爾摩斯和華生的模仿,但是,《斯泰爾斯莊園奇案》可與福爾摩斯繫列的長篇作品大不相同。
《血字的研究》《四簽名》《恐怖谷》這三個長篇均由兩部分構成--"追蹤罪犯的第一部分"和"描述前因後果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已基本不是"偵探小說",倒更像一部波瀾壯闊的歷史劇。總之,上述作品並非靠"憑借邏輯破解謎團"這樣的故事來吸引我們讀完整個長篇。另一部長篇,《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雖然沒有采用"兩部構成"的方式,但縱觀整個故事,與其說它是"偵探小說",還不如稱之為怪奇冒險小說,核心是一頭在荒野上散發著詭異光芒的魔犬。
在此之前的"名作",比如加斯頓˙勒魯(GastonLeroux)的《黃色房間之謎》(Lemystèredelachambrejaune)(一九○八年)情況如何呢?倒是有充滿創意的詭計和與推理對抗之類的要素,但整體上仍屬於"情感過於充沛的角色們忙進忙出"的通俗懸疑小說。至於更早的威爾基˙柯林斯(WilkieCollins)的《月亮寶石》(TheMoonstone)(一八六八年),無非就是一部格局宏大的傳奇小說。
換言之,把當時的長篇本格偵探小說稱為"冒險故事"或"怪奇故事"也並無不妥。此時"偵探小說"尚不存在,需將推理要素放到"不算偵探小說的其他故事"之中。其實從起源來看,偵探小說可謂怪奇小說的嫡子。所以,當時的偵探小說可能還拖曳著怪奇小說的臍帶。
但是,這臍帶在《斯泰爾斯莊園奇案》裡看不到。這部作品不存在"其他故事"。我所說的克裡斯蒂孕育出了純粹的長篇本格偵探小說,指的就是這個。
換句話說,《斯泰爾斯莊園奇案》是一部把編織推理過程本身作為故事的小說。作品中出現了多個謎團,並非隻有開頭展示的那個。開頭的謎團經歷了推理和線索收集,又轉變成別的謎團;嫌疑人也通過訊問和交談在不斷地變化;此外,作者在看似平常的描寫中埋下了伏筆和線索。通過這些手段,克裡斯蒂創造了"本格偵探小說的故事"。本作給人的感覺宛如一件極簡、潔白的瓷器,或許這就是本格偵探小說的故事的本質。
不久後,古典偵探小說在《斯泰爾斯莊園奇案》這一雛形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進入到我們常說的"古典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
順帶一提,F.W.克勞夫茲(FreemanWillsCrofts)的《桶子》(TheCask)也發表於一九二○年。雖然其故事冗長累贅,亦具備驚悚風格的冒險要素,但其實也是一部由"純粹的破案過程"構成的偵探小說。這就意味著,刑偵類偵探小說的形式也在同一年建立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