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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刀鋒 The Razor's Edge 毛姆著 浙江文藝出版社 月亮和六便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市場價】
    220-320
    【優惠價】
    138-200
    【作者】 毛姆林步升 
    【出版社】浙江文藝出版社 
    【ISBN】9787533946555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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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出版社:浙江文藝出版社
    ISBN:9787533946555
    商品編碼:12752398938

    品牌:鳳凰新華(PHOENIX
    代碼:39
    作者:毛姆,林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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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參數

    /
     基本信息 
    書名: 刀鋒
    作者: (英)毛姆 開本:
    代碼: 39.8
    頁數:
    現價: 見1;CY=CY部 出版時間 2016-11
    書號: 9787533946555 印刷時間:
    出版社: 浙江文藝出版社 版次:
    商品類型: 正版圖書 印次:
    內容簡介

    本書是毛姆四大長篇小說代表作中的一部,小說初稿完成後,他說:“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纔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於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纔是重要的。”《刀鋒》出版首月,就在美國狂銷五十萬冊,兩度被改編電影,入圍奧斯卡佳影片等多項提名,並勇奪佳女配角獎。

    本書背景設於兩次世界大戰期間(1919年至20世紀40年代),小說主人公拉裡一戰時服役於空軍,曾在浩瀚無垠的天空中高飛,想要“遠遠高於世俗的權力和榮譽”,戰友之死讓他驚覺生命之無奈是不可逾越的。退伍後,拉裡不上大學,不結婚,也不願就業,拋下親友,到歐洲遊歷,後遠赴印度,在一位像神大師的靜修院受到啟發,頓悟了生命的真義。

    本書是毛姆以自己真名命名敘事者的長篇小說。書中人物雖都“另取其名”,內容卻“毫無虛構”,都是源自毛姆與友人的親身經歷。











    作者簡介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國久富盛名的作家之一,也是公認的20世紀“用英語寫作的,擁有超多讀者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月亮和六便士》《刀鋒》《人性的枷鎖》《尋歡作樂》等。

    毛姆於1874年1月25日生於巴黎,從小在法國生活,8歲喪母,10歲喪父,後被倫敦的叔叔收養,進入坎特伯雷國王學院。1892年,毛姆在德國海德堡大學學習了一年,後於倫敦聖托馬斯醫學院學醫五年,這一期間,他對社會底層生活有過直接了解,這對以後的寫作影響極深。

    1944年,長篇小說《刀鋒》出版,引起強烈反響。1946年,毛姆回法國定居。1965年12月15日,毛姆在法國裡維埃拉去世。

    毛姆一生遊歷甚廣,著述亦豐,共創作長篇小說十餘部,戲劇約三十部,短篇小說一百多篇,並著有大量評論、隨筆、遊記等文章。





    目錄

    導讀 / 1

    第一章/1

    第二章/77

    第三章/141

    第四章/195

    第五章/271

    第六章/353

    第七章/413


    精彩書摘

    第一部


    1

    我以前動筆寫小說時,從未像這回這般焦慮。我之所以稱其為小說,純粹因為不曉得還能怎麼歸類,既沒什麼故事可說,又非以死亡或婚姻作結。死亡終結一切,因此常用來結束故事。但以婚姻作結也十分妥切,凡是通情達理之人,都懂得避免揶揄公認的圓滿結局。一般人仰賴天生直覺,認為既然結了婚,故事便可畫上句點。男女主角經過命運百般捉弄,後終成眷屬,達成傳宗接代的任務,焦點遂轉移至下一代。但我無法給讀者這種交代。本書集結了我對一位男性友人的回憶,我倆數度密切來往,隻是每回都相隔許久,故不清楚他在之間的遭遇。我或許能憑空杜撰情節,借此填補那些空白,好讓故事更加連貫,但我無意於此,隻想就印像所及加以記錄。

    多年前,我寫了本小說《月亮與六便士》,素材取自法國知名畫家高更的生平,我憑著對他粗淺的了解,動用小說家的特權,虛構不少橋段來描寫筆下人物。在本書中,我並沒有這麼做。書中沒有任何虛構。為了避免給仍健在的當事人帶來困擾,凡是故事中出現的人物,我都另取姓名,也盡力修改任何可供辨認的細節。我筆下的主人翁並非名人,可能永遠默默無名;他的生命走到盡頭時,或許不會留下什麼痕跡,猶如擲入河中的石子,不過暫時濺起水面漣漪;故本書若承蒙讀者青睞,隻會讀到故事本身的趣味。不過,有鋻於他服膺的生活方式,以及剛強與親和兼具的奇特性格,對同袍的影響或將與日俱增,後世的人也將發覺,這時代曾有一位奇人。屆時這位主人翁的身份想必不言自明,若欲稍微了解他早年的生活,在書中或許會找到答案。本書固然有其局限,但日後可能有人想替他作傳,興許不失為實用的參考來源。

    我在此也要坦承,書中所有對話並非逐字逐句的記錄。我從未在任何場合做過談話的筆記,但切身相關的事倒記得清楚。對話固然是我個人的轉述,但我認為已忠實貼近原意。前文提到書中毫無虛構,我現在要略加修正。我擅自做主替書中人物所編寫的話語,皆屬我無法親耳聽聞的場合,希羅多德[ 希羅多德(Herodotus前五世紀的古希臘作家。]時代以降的歷史學家也用此做法,理由並無二致,都是為了重現生動與逼真的場景,避免枯燥的平鋪直敘。為了讓本書能吸引讀者,私以為如此調整並不為過。聰明的讀者應不難發現何處是虛構,能否接受完全取決於個人。

    我之所以備感焦慮還有另一個原因,亦即筆下人物泰半是美國人。認識他人本屬難事,我甚至認為,除非是自己的國人,否則不可能真正熟識。無論男女,不僅僅是代表自己,更反映出生的地域、是在城市抑或農村學會走路、兒時常玩的遊戲、從老一輩聽來的傳說、習慣的飲食、就讀的學校、熱衷的運動、閱讀的詩篇與信仰的神祇,等等。凡此種種,均造就了一個人的樣貌,光憑道聽途說不可能通盤了解,必得親身經歷,進而融入自我生命。而既然無法真正了解外國人,充其量隻能從旁觀察,這類書中人物便不易獲得讀者共鳴。即使像亨利·詹姆斯這般觀察細膩的作家,定居英國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創造出百分之百的英國人物。就我而言,我向來隻描寫自己的同胞,部分短篇故事則屬例外,因為這些故事可容我較籠統地塑造角色,提供給讀者粗略的線索去想像細節。或許有人會納悶,若我可以把高更變成英國人,為何不以同樣手法處理本書人物?答案很簡單:我辦不到,若是如此,這些人就失真了。我無意假裝成美國人來描寫他們,他們都是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我也未復制他們的說話特色,因為這就好比美國作家硬要模仿英國人的口語,結果隻會慘不忍睹。俚俗語更是一大陷阱。亨利·詹姆斯時常在英國故事中使用英式俚語,但就是少了英國人的味道,因此不但無法達到他追求的口語效果,更容易讓英國讀者感到十分突兀。



    2

    一九一九年,我前往遠東的途中,恰巧來到芝加哥,準備待上兩三周(原因無關乎本書,故無須在此贅述)。我當時剛出版一本頗為暢銷的小說,纔抵達芝加哥就立即接受專訪。第二天清晨,電話響起,我接了起來。

    “喂。”

    “我是艾略特·譚伯頓。”

    “艾略特?你不是在巴黎嗎?”

    “沒啊,我和我姐來芝加哥,想請你今天跟我們一起喫午餐。”

    “當然好。”

    他隨即告訴了我時間地點。

    那時,我認識艾略特·譚伯頓已有十五年。他將近耳順之年,身材高挑、舉止優雅且五官俊朗,一頭波浪般的粗黑發綴著斑白,外貌因而更顯出眾。他的穿著向來華麗,衣服多購自巴黎的夏爾凡[ 夏爾凡(Charvet):歷史悠久的知名男裝品牌,一八三八年創立於法國巴黎。],但西裝、皮鞋與帽子則是倫敦品牌。他在巴黎左岸有間公寓,位於繁華的聖吉雍街上。看他不順眼的人管他叫買辦,但他極度痛恨這一稱呼。他品味高尚、博學多聞,也坦言自己在巴黎定居的頭幾年,許多財力雄厚的名畫收藏家經常受惠於他的建議。而他總曉得美國的美術館在尋覓哪些大師的畫作,因此凡是通過人脈聽聞有潦倒的法國或英國貴族欲出售珍貴作品,他都積極地居中牽線。法英兩國有不少歷史悠久的望族因家道中落,可能被迫私下變賣有布勒[ 布勒(André Charles Boulle):十七世紀著名木工師,發明“鑲嵌木工”的方法。]簽名的家具,或齊本德爾[ 齊本德爾(Chippendale):十八世紀家具師傅,以花卉圖樣的設計聞名。]親手打造的寫字桌。他們都樂於結識艾略特,他修養深厚又彬彬有禮,能夠審慎安排此事。而旁人難免覺得艾略特必定從中獲利,但都礙於自身教養而未提起。有些不客氣的人,斷言他公寓中的東西全是待價而沽,並宣稱他每回邀請美國富人來自家享用午宴、啜飲美酒後,就會有一兩幅珍貴畫作消失,抑或某個櫥櫃原本有精美鑲嵌,轉眼卻隻剩下烤漆表面。若有人問起珍品為何消失,他便回答說嫌該物件俗氣,換來的質量較佳,還說同樣的東西看久生膩。

    “Nous autres American [ 法語,意為“我們這些美國人”。],我們美國人哪,就喜歡改變,這既是優點,也是缺點。”

    巴黎有些美國女士自認了解艾略特,說他其實出身清寒,之所以過得如此優渥,得歸因於他腦筋動得快。我並不曉得他坐擁多少財產,但房東是位公爵,租金勢必十分可觀,而且屋內盡是高貴的裝潢:牆上掛有十七、十八世紀法國藝術大師的畫作,有讓·安東尼·華多、弗拉戈納爾、克勞德·洛蘭等;鑲木地板上鋪有薩翁納希和奧布松生產的華麗毯子;客廳還有幅路易十五套房的織錦畫,典雅細膩,或許真如艾略特所言,曾是路易十五愛妾蓬帕杜夫人的收藏。無論如何,他擁有足夠的財產,無須努力掙錢,就可維持士紳應有的生活水平,至於他過去是怎麼辦到的,除非你想與他斷絕往來,否則好不要過問。既然物質需求無所掛礙,他便全心投入畢生熱愛的社交活動。當年他年紀輕輕,就攜著推薦函初抵歐洲,會見許多有頭有臉的人士,取得社交界一席之地,如今與英法的沒落貴族在生意上又有往來,毋寧更鞏固了自身地位。艾略特出身古老的維多利亞家族,母親的先祖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因此他得以憑著推薦,拜訪許多美國名媛,不久便擄獲她們的好感。他天資聰穎、舞技出色,更精通槍法與網球,在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人纔。他會大手筆購買鮮花和昂貴的盒裝巧克力,雖然不常設席宴客,但每回都別出心裁,驚艷賓客。那些名媛都樂於受邀至蘇荷區的波西米亞餐廳,或拉丁區的小酒館。他隨時準備好服務她們,再麻煩的要求都欣然接受,也由於不辭辛苦地取悅年長女性,很快就成了許多氣派別墅的常客;他的殷勤堪稱極端,即使臨時接獲邀請,得代替爽約的賓客出席聚會,他也毫不介意,無論旁邊坐著多無趣的年長貴婦,他都有辦法談笑風生。

    艾略特在巴黎定居之後,於夏末秋初前往倫敦,拜訪各大鄉間別墅的主人。不出數年,這位美國青年就結識了兩地所有重要人物。當初引薦他進入上流社會的名媛,得知他的人脈愈發寬廣,都大感訝異,內心五味雜陳,固然樂見自己帶進門的小伙子闖出一番名堂,卻又不免苦惱那些與她們關繫徒具形式的人士,會與他過從甚密。雖然艾略特殷勤依舊,但她們卻感到惶恐,覺得自己是他攀向高位的踏腳石,深怕他是個勢利鬼。這點自不待言,他勢利的作風讓人咂舌,他卻渾然不以為恥。他甘願吞下他人侮辱,無視嚴詞批評,忍受無禮待遇,隻為了受邀至他想參與的宴會,或結識某王公貴族的年邁遺孀。他不屈不撓,一旦鎖定獵物,便非捕獲不可,好比植物學家不畏洪患、地震、熱病或兇狠土著,隻為覓得一株珍稀蘭花。一九一四年爆發大戰,毋寧是天賜良機。他加入了救護隊,先後在法蘭德斯和阿爾貢服務。一年後歸來,紐扣孔上多了紅緞帶獎章,順利進入巴黎的紅十字會工作。當時,他的生活已過得十分優渥,也大力協助政商名流購入上等藝術作品。他憑借著敏銳的眼光與天生的組織能力,任何廣受宣傳的慈善聚會,都可以見到他貢獻所長。他加入巴黎兩大私人高級會所,法國的貴婦名媛都叫他“親愛的艾略特”。他終於功成名就了。



    前言/序言

    上刀山做自己


    鄧鴻樹[ 臺東大學英美繫助理教授。]


    《刀鋒》出版於一九四四年,是毛姆晚期知名的小說。他自一九一五年發表成名作《人性的枷鎖》,當時已活躍於英美文壇三十餘年,以許多具有異國風采的短篇故事與膾炙人口的劇作聞名於英語世界。

    毛姆寫《刀鋒》時年近七十歲,算功成名就,可依照自己的意思盡情創作。小說初稿完成後,他於信中寫道:“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纔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於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纔是重要的。”

    作家寫得盡興,讀者反應也超乎預期地熱烈。《刀鋒》描寫“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美國讀者特別捧場,出版首月在美國就狂銷五十萬冊,令毛姆很有成就感。他在信中對姪女說:“這把年紀還能寫出一部如此成功的小說,我感到十分滿足。”福斯公司很快就以高價買下電影版權,兩年後推出改編電影,入圍“奧斯卡佳影片”等多項提名,並勇奪“佳女配角獎”,更加打響原著小說的知名度。

    “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還是隻能可悲地任憑命運擺布?”主角拉裡在未婚妻面前說出內心的疑惑。這位青年為何忽然解除婚約,放下一切,到海外過著不務正業的放逐生活?這就是《刀鋒》的故事。

    本書具備毛姆作品素:強烈的自傳性、劇中劇的多重敘事手法、遊走的地理背景、露骨的情欲、禁忌的題材,以及對社會邊緣人的紀實描寫等,文筆淺顯,展現典型的毛姆風格。

    與毛姆其他作品相較,《刀鋒》的地位尤其特殊,因為,這是他一本以自己真名作為敘事者的小說,說故事的作家就叫“毛姆”:“本書集結了我對一位男性友人的回憶。”書中人物雖都“另取其名”,情節為避免枯燥有所增添,可是,內容卻“毫無虛構”,都是源自毛姆與友人的親身經歷。本書既像傳記,也像回憶錄,情節更如小說般精彩。因此,毛姆開宗明義指出:“我之所以稱其為小說,純粹因不曉得還能怎麼歸類。”


    生命的大哉問


    本書題詞揭示,“刀鋒”一詞出自印度教聖典《迦托·奧義書》:悟道之途艱辛困難,如同跨越鋒利的剃刀。若救贖之路必經刀山,找到答案的代價為何?這就是故事主角拉裡心中的疑惑。若真有人在刀山上找到答案,那該如何看待山下的俗世呢?這就是毛姆撰寫本書的因由。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拉裡服役於空軍,有次出任務遭遇空戰,軍中要好的同袍犧牲生命救他,改變了他的人生觀。他的未婚妻是芝加哥豪門千金,對婚姻與事業早有安排。無奈,拉裡退伍後,完全變了一個人,不上大學,不結婚,也不願就業,執意獨自到巴黎遊覽。

    拉裡出身卑微,雙親早逝,從小被一位醫生收養,得以躋身上流社會。不過,他不願追求崇尚名利的美國夢,戰時經驗讓他省思生命的意義:“我想確定究竟有沒有上帝,想弄清楚為什麼有邪惡存在,也想知道我的靈魂是不是不死。”

    此大哉問與他的飛行經驗有關:他在浩瀚無垠中高飛,想要“遠遠世俗的權力和榮譽”。可是,戰友之死讓他驚覺生命之無奈與不可:“上帝為什麼要創造邪惡呢?”他於是拋下親友,到歐洲遊歷,一路自我充實,後卻對西方宗教哲理感到徹底失望。後來,他遠赴印度,在一位像神大師的靜修院受到啟發,頓悟了生命的真義。



    亂世的眾生相


    毛姆並未寫出一本說教氣息濃厚的傳道書,而是秉持小說家的敏銳觀點,冷眼旁觀生命的沉重,並以遊記的輕松口吻與言情小說的情節,層層包覆令人不勝唏噓的人生真貌,這是《刀鋒》成功的地方。

    故事主軸建立在拉裡與未婚妻伊莎貝爾的觀念衝突之上。伊莎貝爾認為追求知識“聽起來不太實用”,投入職場纔是男人應盡的責任。她對滯留巴黎的拉裡說:“你是美國人,並不屬於這裡……歐洲玩完了,我們是全世界偉大、強大的民族。”拉裡為“解答明知解決不了的問題”,拒絕成家立業,實在不成體統——“男人就該工作,這纔是人生的目的,也纔是造福社會的方法。”

    若伊莎貝爾代表實用主義,她家財萬貫的舅舅艾略特則像征著物質主義。這位美國大亨常年在歐洲揮霍,捐錢助人隻為掩飾對生命的無知;在歐洲置產過著浮華生活,也僅為麻痺對死亡的恐懼。毛姆眼中的歐洲,充斥著許多沉淪與腐化的人物,故事的後,在法國蔚藍海岸發生的那場駭人命案,更加深化了美麗世界的丑陋。

    《刀鋒》背景設於一九一九年至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兩次世界大戰期間,這是現代史動蕩的年代。書中所刻畫的眾生相,顯然都是亂世的產物。這段歷史期間,歐洲許多國家都有戰事發生,斯大林、希特勒等強權崛起,大英帝國衰退,西方社會問題嚴重。書中人物遊走於巴黎、倫敦與其他歐洲大城,雖不見戰火餘燼,實已悄然卷入另一撥歷史巨變。

    相較於歐洲不安的局勢,兩次大戰期間,美國逐漸壯大,成為繁榮國家。不過,一九二九年華爾街股市崩盤,造成長達十年的經濟大蕭條,引發嚴重的政經與社會問題。當歐洲動亂之際,追求功利的美國夢也逐漸顯露丑惡的一面。一九四九年阿瑟·米勒發表《推銷員之死》,推銷員的長子堅持做自己、不做美國夢,實與同時期的《刀鋒》有異曲同工之妙。



    沉默的結局


    現實生活裡,毛姆與拉裡一樣,心底都有沉重的秘密。毛姆雖結婚生子,卻多年隱藏同性戀的身份。同性戀在當時的英國是可受公訴的罪刑。一八九五年,毛姆二十一歲時,劇作家王爾德因同性戀受審,遭受極大屈辱。此事對毛姆有深遠影響,日後他善於處理不倫、丑聞、肉欲等違背道德的禁忌題材,其創作動機應出自內心深層的吶喊。

    毛姆為逃避英國社會與文化的壓抑,長年旅居國外,甚至定居於法國蔚藍海岸的小鎮。他對東方文化很感興趣,可能是因為東方對身體與欲望的看法,有別於講求原罪的西方。

    一九三八年,毛姆為親身了解印度教的內涵,特地遠赴印度搜集資料,並前往金奈附近一處靜修院,拜見聖哲拉馬納·馬哈希。等待期間,毛姆突感身體不適,當場昏倒。馬哈希得知這個消息,前去探望,不發一語與毛姆對望半小時。聖哲後說:“沉默也是一種對話。”毛姆深獲啟發。

    拉裡“漫長的旅程,起始於對邪惡的叩問”。他在亂世中尋求生命的意義,在遙遠的東方接受靜思的洗禮:“像神大師常說沉默也是種對話。”他懵懂求知期間,經歷男女荒唐事;悟道後,計劃返回美國,“回去過活”,可是,竟“從此無消無息”。拉裡是否與作家一樣,內心深處都有掙脫不了的束縛、俗世眼中不可告人的“邪惡”?

    有些疑問“可能原本就沒有答案”,這應是毛姆後無法論斷拉裡功過的緣故:“拉裡的故事到此為止,固然不盡完美,我也莫可奈何。”對讀者而言,也是如此。《刀鋒》結局沉默的餘音中,人性的枷鎖再現,無從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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