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講|戰俘營裡的經濟組織
我們經常聽到一種觀點:雖然經濟學分析非常有道理,邏輯自洽,但經濟學分析的對像是完善的市場經濟,而中國的市場經濟並不完善,因此要解釋中國的現像,需要用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學纔行。
每當聽到有人這樣說,我都想給他推薦一篇文章—《戰俘營裡的經濟組織》(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 of a P. O. W. Camp, 1945)。這篇文章的作者雷德福(R. A. Radford)是一位經濟學者。“二戰”時,他被當作戰俘投進德國戰俘營。“二戰”結束後,他根據自己在戰俘營裡的細致觀察,寫了這篇文章。
戰俘營裡的經濟活動肯定不是市場經濟,但裡面人們的行為、發生的事情,就不遵循經濟規律了嗎?雷德福在這篇文章裡詳細描述了戰俘營裡的各種經濟現像、經濟組織和有趣的事情,很好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
戰俘營裡面的市場行為,是迅速發展起來的。被關到戰俘營裡的人,開始時互相關愛,但是他們很快就發現,僅靠關愛是遠遠不夠的,必須發展起市場交易纔能夠互相幫助,也隻有通過市場交易,纔能夠公平地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雷德福說:“事實上,一個戰俘物質享受水平的顯著提高,不是依靠自身攫取生活必需品的能力,而是通過商品和服務交換得以實現的。”
比如在戰俘營裡,就流傳著這麼一個勵志故事。有一位隨軍牧師,他手裡拿著一罐奶酪和五根香煙,在戰俘營裡轉了一圈。回來以後,他手裡就憑空多了一袋食物,而他原來手裡拿的那一罐奶酪和五根香煙,卻一點兒都沒少。這位牧師可不是什麼騙子,而是一位增加福利、創造幸福的商人。
雷德福要講的是一個很重要的道理:哪怕物質的總量不發生變化,隻要人與人之間能夠進行交易,幸福就能夠無中生有。而這個牧師手裡拿著的那一袋食物,就是他創造幸福的證明。
戰俘營裡的交易,也有一個發展成熟的過程。在中轉營裡,關押的都是臨時送來的戰俘,他們一般隻待3~5天就會被轉到別的地方去。由於戰俘們彼此陌生,也沒來得及安頓,中轉營裡不僅交易量稀少,成交價的差距也很大,同時同物,在戰俘營一邊的價格和另外一邊的就不可同日而語。
相反,固定營裡的戰俘,則不僅交易頻繁,還發展起了交易平臺。他們習慣在固定的地方交易,還會把成交價格寫在公告板上。這樣,成交價的差距就會漸漸縮小,即使仍然存在差距,也主要是成交的時間和物品的質量造成的。
除了物品交易以外,戰俘營裡還出現了勞動服務市場。有人開始提供各種各樣的服務,比如洗衣服、熨衣服,甚至是畫肖像,等等。
戰俘營中的價格與價格波動
有交易就有價格,有價格就有價格波動。
在戰俘營裡,面包由紅十字會提供,一個星期兩次,星期一和星期四早上每人發一份面包。拿了這份面包以後,每個人都要保存好慢慢喫,下次發面包得等三四天。
這樣,戰俘營裡的面包價格就會發生周期性的變化。發面包的前夜,也就是星期天、星期三的晚上,大多數人都把面包喫光了,面包價格會達到高峰,交易的價格比平時需要多一根香煙。如果有人堅持在星期天、星期三的晚上不喫面包,他就肯定能賺到一根香煙。當然,到了發放面包的當天,面包價格就會回落。
戰俘營裡的貨幣
有了交易就會產生對貨幣的需求。戰俘營裡沒有傳統的貨幣,而是用香煙來代替。
有了貨幣,就有所謂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像。戰俘們會用壞香煙代替好香煙進行交易。一些戰俘舍不得用機器造的香煙來做交易,而是把煙拆了,重新包裝,裡面混上一些頭發絲,卷得又比機器做的煙細一點,用劣幣驅逐良幣。當然,如果卷的煙太細的話,別人也會拒絕接受。
戰俘營裡的通脹與通縮
隻要有貨幣,就會有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現像。
每當營房周邊發生空襲,炮彈在營房邊上爆炸時,人們就會變得非常沮喪,覺得差一點就沒命了,存那麼多香煙也沒什麼意義,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吧,大家就都抽起香煙來了。到第二天早上,香煙少了,通貨緊縮來了, 人們發現照原來的價格,東西賣不出去了。
有通貨緊縮,也會有通貨膨脹。有天早上,有傳聞說紅十字會要送一批香煙過來。這就意味著貨幣流通量會增加。於是,所有物價都上漲了。一份糖漿,從來沒賣過兩根香煙,那天早上賣到四根香煙,其他好多商品也都漲價了。但是到了早上10點鐘,消息被證實是假的,所有商品的價格開始回落了。那天以後,糖漿再也沒賣過兩根香煙以上。回過頭來看,當時那是泡沫,後來泡沫破滅了。
除此之外,雷德福還寫道,戰俘營裡還存在著跨境貿易、戶籍制度,甚至和外部世界一樣,還存在輿論壓力和仇富的情緒。
雷德福這篇文章告訴我們,經濟規律在哪裡都起作用,哪怕是在戰俘營裡都起作用。如果經濟學能夠解釋戰俘營裡的現像,它就一定可以解釋戰俘營外的經濟現像,當然也包括中國的經濟現像。
思考題
這一講的主題是經濟規律在哪裡都起作用,哪怕是在戰俘營裡面都起作用。現在倒過來,請舉一個例子,在這個例子裡面,經濟學規律是不起作用的,你能舉出這樣的例子嗎?
第002講|馬糞爭奪案
人們談到公平與效率時,總會說要麼是公平優先,要麼是效率優先,二者此消彼長、互相對立。每當聽到人們這麼說時,我就會想起100多年前發生在美國的一個真實案例:馬糞爭奪案(Thomas Haslem v.William A. Lockwood, 1871)。
馬糞爭奪案的故事
這個案子發生在1869年4月6日。原告請了兩位幫工,到馬路上撿馬糞。他倆從晚上6點干到8點,在馬路上共堆了18堆馬糞。馬糞堆起來以後,因為太多拿不動,兩位幫工就回去取車,準備第二天來運。但他們並沒有在這18堆馬糞上做任何標記。
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見了這些馬糞,就問附近巡邏的人:這些馬糞有沒有主人?有沒有人要把馬糞運走?巡邏的人說不知道。被告聽了以後,覺得這些馬糞沒有標記,也沒有主人,就把馬糞運回自己家,撒到自己的田裡了。
到了這天中午,兩位幫工帶著車過來,發現馬糞沒了,一問之下,纔知道原來是被告拿走了。雙方發生爭執,*後鬧到法庭上。
鼓勵創造財富,還是鼓勵對財富做標記
在法庭上針鋒相對的,有這麼幾種觀點。
一是“溯源說”。有人主張,馬糞真正的主人是馬,因為馬糞是馬拉的;也可以進一步說,馬糞屬於馬的主人。但問題是,馬的主人把馬糞丟在路上,已經放棄了對馬糞的所有權。
二是“位置說”。被告主張,馬糞掉到馬路上,就成為馬路的一部分,而馬路是公家的,所以誰見了馬糞都可以拿走。原告讓幫工把馬糞堆起來,隻是改變了馬糞所在的位置,並沒有改變它的所有權,因而馬糞不歸原告所有。
三是“標記說”。法庭上也有人主張,關鍵看原告有沒有給馬糞做標記,如果沒有做標記,那就不能怪別人把馬糞搬走了。
四是“勞動說”。原告堅持認為,是幫工們花費了工夫,纔把馬糞堆積起來的,所以馬糞應該歸原告所有。
雙方好像都有道理。但哪種觀點更重要呢?如果你是法官,會把馬糞判給誰?
鼓勵人們創造財富,社會纔會越來越好
事實上,一點兒馬糞,判給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會對後代產生怎樣的影響。設想一下,有兩個村子,發生了同樣的案子,不同的是,個村子把馬糞判給了原告,也就是堆積馬糞的人;第二個村子把馬糞判給了被告,也就是那個看見馬糞就把馬糞拿走的人。這兩個村子,過50年、100年後,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可以設想,在個村子裡,由於把馬糞判給了創造財富的人,那麼村民就會有這樣的預期:凡是經過人類勞動的成果,都是財富;凡是財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財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要尊重別人的財富,不能見到就拿走。隻要有這樣的共識,這一共識又變成傳統,那麼在這個村子裡,人們就用不著花很大的工夫來保護自己的財富,他們因此也會更積極地去創造財富和積累財富。50年、100年後,這個村子就會走向富足。
在另一個村子裡,法官把馬糞判給了被告,那麼村民就會形成另外一種預期:隻要是沒人看管的東西,就可以隨便拿走。結果順手牽羊的行為就會大增,有產者花在看管財富上的努力就會變大,大到足以抵消財富本身的價值。人們不僅會喪失創造和積累財富的積極性,即便創造和積累了財富,其價值也會被保護財富的努力所抵消。50年、100年後,這個村子就會走向貧困。
當年馬糞案的法官,就是根據這個思路,把馬糞判給原告的。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這個判決意味深長。
公正背後是效率考量
尊重別人的財富,不能見獵心起,不能順手牽羊,這是一種普世的公正觀,每位負責任的家長都會向子女傳授這種觀念。但在這種公正觀背後,卻是效率的考量——保護產權的努力是會消耗資源的,這種消耗越大,資源的淨值就越低;社會的道德規範,越是能夠幫助降低這種消耗,社會財富的積累就越多。
在生活中,很多人討論什麼纔是公正的,但背後其實很可能是在對效率做出考量。
我們不能隨便把人投進監獄,除非給他一個公正的審判,否則就是不公正的—這背後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人力資本會受到隨意的破壞,人們就不會有積極性去積累自己的人力資本,懶惰和無知就會成為世界的常態。
我們不能隨便拿人家的東西,除非給出合理的補償,否則就是不公正的—這背後的效率考量是:如果可以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就不會有人有積極性去愛護、積累自己的財富。
交通肇事者應該負責任,否則就是不公正的—這背後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交通肇事者不需要負責任的話,那麼馬路就會非常混亂,效率就會降低,馬路的價值就會消失。
當我們討論公正的問題時,背後的含義往往是:這是符合效率標準的。往往是那些讓社會裡每個人都有積極性去積累財富的規則,或者那些讓社會能夠健康發展的規則,纔是公正的規則。也就是說,因為有效,所以公平。
當別人在討論到底是公平重要,還是效率重要的時候,學過經濟學的人明白,公平背後往往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單個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體社會長遠發展的效率的考量。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思考題
你能不能在生活中找一個例子,看上去是個公正的規則,但它背後其實是有效率的考量的?
第001講|戰俘營裡的經濟組織
我們經常聽到一種觀點:雖然經濟學分析非常有道理,邏輯自洽,但經濟學分析的對像是完善的市場經濟,而中國的市場經濟並不完善,因此要解釋中國的現像,需要用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學纔行。
每當聽到有人這樣說,我都想給他推薦一篇文章—《戰俘營裡的經濟組織》(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 of a P. O. W. Camp, 1945)。這篇文章的作者雷德福(R. A. Radford)是一位經濟學者。“二戰”時,他被當作戰俘投進德國戰俘營。“二戰”結束後,他根據自己在戰俘營裡的細致觀察,寫了這篇文章。
戰俘營裡的經濟活動肯定不是市場經濟,但裡面人們的行為、發生的事情,就不遵循經濟規律了嗎?雷德福在這篇文章裡詳細描述了戰俘營裡的各種經濟現像、經濟組織和有趣的事情,很好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
戰俘營裡面的市場行為,是迅速發展起來的。被關到戰俘營裡的人,開始時互相關愛,但是他們很快就發現,僅靠關愛是遠遠不夠的,必須發展起市場交易纔能夠互相幫助,也隻有通過市場交易,纔能夠公平地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雷德福說:“事實上,一個戰俘物質享受水平的顯著提高,不是依靠自身攫取生活必需品的能力,而是通過商品和服務交換得以實現的。”
比如在戰俘營裡,就流傳著這麼一個勵志故事。有一位隨軍牧師,他手裡拿著一罐奶酪和五根香煙,在戰俘營裡轉了一圈。回來以後,他手裡就憑空多了一袋食物,而他原來手裡拿的那一罐奶酪和五根香煙,卻一點兒都沒少。這位牧師可不是什麼騙子,而是一位增加福利、創造幸福的商人。
雷德福要講的是一個很重要的道理:哪怕物質的總量不發生變化,隻要人與人之間能夠進行交易,幸福就能夠無中生有。而這個牧師手裡拿著的那一袋食物,就是他創造幸福的證明。
戰俘營裡的交易,也有一個發展成熟的過程。在中轉營裡,關押的都是臨時送來的戰俘,他們一般隻待3~5天就會被轉到別的地方去。由於戰俘們彼此陌生,也沒來得及安頓,中轉營裡不僅交易量稀少,成交價的差距也很大,同時同物,在戰俘營一邊的價格和另外一邊的就不可同日而語。
相反,固定營裡的戰俘,則不僅交易頻繁,還發展起了交易平臺。他們習慣在固定的地方交易,還會把成交價格寫在公告板上。這樣,成交價的差距就會漸漸縮小,即使仍然存在差距,也主要是成交的時間和物品的質量造成的。
除了物品交易以外,戰俘營裡還出現了勞動服務市場。有人開始提供各種各樣的服務,比如洗衣服、熨衣服,甚至是畫肖像,等等。
戰俘營中的價格與價格波動
有交易就有價格,有價格就有價格波動。
在戰俘營裡,面包由紅十字會提供,一個星期兩次,星期一和星期四早上每人發一份面包。拿了這份面包以後,每個人都要保存好慢慢喫,下次發面包得等三四天。
這樣,戰俘營裡的面包價格就會發生周期性的變化。發面包的前夜,也就是星期天、星期三的晚上,大多數人都把面包喫光了,面包價格會達到高峰,交易的價格比平時需要多一根香煙。如果有人堅持在星期天、星期三的晚上不喫面包,他就肯定能賺到一根香煙。當然,到了發放面包的當天,面包價格就會回落。
戰俘營裡的貨幣
有了交易就會產生對貨幣的需求。戰俘營裡沒有傳統的貨幣,而是用香煙來代替。
有了貨幣,就有所謂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像。戰俘們會用壞香煙代替好香煙進行交易。一些戰俘舍不得用機器造的香煙來做交易,而是把煙拆了,重新包裝,裡面混上一些頭發絲,卷得又比機器做的煙細一點,用劣幣驅逐良幣。當然,如果卷的煙太細的話,別人也會拒絕接受。
戰俘營裡的通脹與通縮
隻要有貨幣,就會有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現像。
每當營房周邊發生空襲,炮彈在營房邊上爆炸時,人們就會變得非常沮喪,覺得差一點就沒命了,存那麼多香煙也沒什麼意義,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吧,大家就都抽起香煙來了。到第二天早上,香煙少了,通貨緊縮來了, 人們發現照原來的價格,東西賣不出去了。
有通貨緊縮,也會有通貨膨脹。有天早上,有傳聞說紅十字會要送一批香煙過來。這就意味著貨幣流通量會增加。於是,所有物價都上漲了。一份糖漿,從來沒賣過兩根香煙,那天早上賣到四根香煙,其他好多商品也都漲價了。但是到了早上10點鐘,消息被證實是假的,所有商品的價格開始回落了。那天以後,糖漿再也沒賣過兩根香煙以上。回過頭來看,當時那是泡沫,後來泡沫破滅了。
除此之外,雷德福還寫道,戰俘營裡還存在著跨境貿易、戶籍制度,甚至和外部世界一樣,還存在輿論壓力和仇富的情緒。
雷德福這篇文章告訴我們,經濟規律在哪裡都起作用,哪怕是在戰俘營裡都起作用。如果經濟學能夠解釋戰俘營裡的現像,它就一定可以解釋戰俘營外的經濟現像,當然也包括中國的經濟現像。
思考題
這一講的主題是經濟規律在哪裡都起作用,哪怕是在戰俘營裡面都起作用。現在倒過來,請舉一個例子,在這個例子裡面,經濟學規律是不起作用的,你能舉出這樣的例子嗎?
第002講|馬糞爭奪案
人們談到公平與效率時,總會說要麼是公平優先,要麼是效率優先,二者此消彼長、互相對立。每當聽到人們這麼說時,我就會想起100多年前發生在美國的一個真實案例:馬糞爭奪案(Thomas Haslem v.William A. Lockwood, 1871)。
馬糞爭奪案的故事
這個案子發生在1869年4月6日。原告請了兩位幫工,到馬路上撿馬糞。他倆從晚上6點干到8點,在馬路上共堆了18堆馬糞。馬糞堆起來以後,因為太多拿不動,兩位幫工就回去取車,準備第二天來運。但他們並沒有在這18堆馬糞上做任何標記。
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見了這些馬糞,就問附近巡邏的人:這些馬糞有沒有主人?有沒有人要把馬糞運走?巡邏的人說不知道。被告聽了以後,覺得這些馬糞沒有標記,也沒有主人,就把馬糞運回自己家,撒到自己的田裡了。
到了這天中午,兩位幫工帶著車過來,發現馬糞沒了,一問之下,纔知道原來是被告拿走了。雙方發生爭執,*後鬧到法庭上。
鼓勵創造財富,還是鼓勵對財富做標記
在法庭上針鋒相對的,有這麼幾種觀點。
一是“溯源說”。有人主張,馬糞真正的主人是馬,因為馬糞是馬拉的;也可以進一步說,馬糞屬於馬的主人。但問題是,馬的主人把馬糞丟在路上,已經放棄了對馬糞的所有權。
二是“位置說”。被告主張,馬糞掉到馬路上,就成為馬路的一部分,而馬路是公家的,所以誰見了馬糞都可以拿走。原告讓幫工把馬糞堆起來,隻是改變了馬糞所在的位置,並沒有改變它的所有權,因而馬糞不歸原告所有。
三是“標記說”。法庭上也有人主張,關鍵看原告有沒有給馬糞做標記,如果沒有做標記,那就不能怪別人把馬糞搬走了。
四是“勞動說”。原告堅持認為,是幫工們花費了工夫,纔把馬糞堆積起來的,所以馬糞應該歸原告所有。
雙方好像都有道理。但哪種觀點更重要呢?如果你是法官,會把馬糞判給誰?
鼓勵人們創造財富,社會纔會越來越好
事實上,一點兒馬糞,判給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會對後代產生怎樣的影響。設想一下,有兩個村子,發生了同樣的案子,不同的是,個村子把馬糞判給了原告,也就是堆積馬糞的人;第二個村子把馬糞判給了被告,也就是那個看見馬糞就把馬糞拿走的人。這兩個村子,過50年、100年後,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可以設想,在個村子裡,由於把馬糞判給了創造財富的人,那麼村民就會有這樣的預期:凡是經過人類勞動的成果,都是財富;凡是財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財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要尊重別人的財富,不能見到就拿走。隻要有這樣的共識,這一共識又變成傳統,那麼在這個村子裡,人們就用不著花很大的工夫來保護自己的財富,他們因此也會更積極地去創造財富和積累財富。50年、100年後,這個村子就會走向富足。
在另一個村子裡,法官把馬糞判給了被告,那麼村民就會形成另外一種預期:隻要是沒人看管的東西,就可以隨便拿走。結果順手牽羊的行為就會大增,有產者花在看管財富上的努力就會變大,大到足以抵消財富本身的價值。人們不僅會喪失創造和積累財富的積極性,即便創造和積累了財富,其價值也會被保護財富的努力所抵消。50年、100年後,這個村子就會走向貧困。
當年馬糞案的法官,就是根據這個思路,把馬糞判給原告的。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這個判決意味深長。
公正背後是效率考量
尊重別人的財富,不能見獵心起,不能順手牽羊,這是一種普世的公正觀,每位負責任的家長都會向子女傳授這種觀念。但在這種公正觀背後,卻是效率的考量——保護產權的努力是會消耗資源的,這種消耗越大,資源的淨值就越低;社會的道德規範,越是能夠幫助降低這種消耗,社會財富的積累就越多。
在生活中,很多人討論什麼纔是公正的,但背後其實很可能是在對效率做出考量。
我們不能隨便把人投進監獄,除非給他一個公正的審判,否則就是不公正的—這背後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人力資本會受到隨意的破壞,人們就不會有積極性去積累自己的人力資本,懶惰和無知就會成為世界的常態。
我們不能隨便拿人家的東西,除非給出合理的補償,否則就是不公正的—這背後的效率考量是:如果可以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就不會有人有積極性去愛護、積累自己的財富。
交通肇事者應該負責任,否則就是不公正的—這背後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交通肇事者不需要負責任的話,那麼馬路就會非常混亂,效率就會降低,馬路的價值就會消失。
當我們討論公正的問題時,背後的含義往往是:這是符合效率標準的。往往是那些讓社會裡每個人都有積極性去積累財富的規則,或者那些讓社會能夠健康發展的規則,纔是公正的規則。也就是說,因為有效,所以公平。
當別人在討論到底是公平重要,還是效率重要的時候,學過經濟學的人明白,公平背後往往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單個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體社會長遠發展的效率的考量。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思考題
你能不能在生活中找一個例子,看上去是個公正的規則,但它背後其實是有效率的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