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一般被解釋為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巨大財產損失的重大自然災害。自然災害的種括火山、地震等地質災害,洪水、臺風、暴雪等氣像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動植物或微生物疫情等生物災害。 中國一直是上主要的巨災高發國家之一幾十年來,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城市程加速,加之不合理的開發行為,一步加劇了巨災風險。巨災事件一旦發生,所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受災人口面積可能巨大,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影響極大。如,2008年我國南方冰雪災害和汶川地震等。在應對巨災方面,傳統中國基於災異說和“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將“荒政”即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賑濟,作為基本國策加以實施並長期傳承,輔之以民間“義倉…‘社倉”備荒自救。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巨災應對策略經歷了“災後救助…‘防災減災”“巨災風險管理”等階段的發展演變。但面對當前巨災風險的發展態勢,政府主導的災後救助模式在損失補償和可持續性方面的不足之處也日益顯露。 在此背景下,大力發展巨災保險,以保險機制轉移巨災風險逐漸成為共識。頂層設計明確提出,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充分發揮表現保險在災害風險轉移中的作用”,並將其納入《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黨的十八屆三《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國家作出政策安排後,巨災保險的探索實踐迅速。20pan>4年以來,國內相繼建成深圳、寧波、大理等地方性公共巨災保險或農業巨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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