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章 孤立國之形成 節 假設條件 第二節 命題 第三節 圈境 自由農作 園圃 第四節 孤立國各地規定價之原理 第五節甲 地租之定義 第五節乙 價對於地租之影響 第六節 價對於農作制度之影響 第七節甲 農作統計淺論 第七節乙 農作統計申論 第八節 施行“三區農作”欲保持田畝膏腴性不變,農田及牧場之分配,應作若何比例 第九節 試在肥美相等之農田兩區,分別施行三區及“主谷”農作,種植裸麥,收獲成績,以何種農作為較善 第十節 三區農作人工之度與主谷農作之比例 第十一節 田畝與農舍之距離對於工作成本之影響 附錄 A 論田疇與農舍間想去之平均“適中距離” B 論梅格林堡各田莊之形勢 第十二 節三區農作規定地租之理 第十三 節田疇及農舍之距離對於三區農作工作成本之影響 第十四節甲 主谷及三區農作地租之比較 第十四節乙 說明 第十五節 主谷農作及三區農作產肥及種谷面積之比例 第十六節 產肥較為豐富之農作 第十七節 比利時及梅格林堡農作制度比較之結果 第十八節 選擇農作制度時尚當考慮之諸點 第十九節 第二圈境 林業 第二十節 回論圈境尤注意於樹藝蕃芋 第廿一節 第三圈境 輪栽農作 第廿二節 第四圈境 主谷農作 第廿三節 第五圈境 三區農作 第廿四節 谷價依照何種公理為規定 第廿五節 地租之起源 第廿六節甲 第六圈境 畜牧 第廿六節乙 續 第廿六節丙 續 第二章 孤立國與實際之比較 第廿七節 吾人研究程序之回顧 第廿八節 孤立國與實際之不同駐點 第廿九節 燒酒事業 第三十節 牧羊事業 第卅一節 商用作物之種植 第卅二節 孤立國各境所產苧蔴及蔴布可以何種定價運市發售 第卅三節 論貿易自由之限制 第三章 賦稅對於農事之作用 第卅四節 賦稅輕重與經營業務之範圍有適當之比例者 (一)孤立國之情形 (二)實際之情形 第卅五節 論谷類消費無變動之際賦稅之作用 第卅六節 實業及工廠之賦稅 第卅七節 消費稅及人丁稅 第卅八節 地租之賦課 附錄 下列孤立國圖形敘述之說明及備考
下冊 導言 章 孤立國四境皆為可施耕作之原野其對於工資及利率之關繫 附錄A 自一八三三至一八四七年之十四年間德祿田莊雇工一戶生活費用及其收入之會計 附錄B 德祿農村居戶參與分派田莊收入之規定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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