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張曉,紅任煒,李凌 著 著
定 價:52
出 版 社:中國青年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11月01日
頁 數:292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5328256
本書站在提升一代人素質的高度,旨在為志願服務的組織與管理工作提供一個規範、通俗、繫統的讀本,推動志願服務事業朝著規範化、專業化方向發展。
1.反映中國志願服務發展狀況,展現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組織管理全景。
2.從宏觀層面對志願服務的體繫框架進行了繫統研究。
3.結合北京奧運、上海世博會、北京園博會、APEC會議等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實踐,詳細介紹志願組織、培訓、宣傳、管理等一繫列實操經驗,為關注志願服務發展的人士和機構提供信息和理論支持。
4.適合任何組等
●序言
第一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概論001
1.1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概念及特點002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興起002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概念004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分類006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特點007
1.2中國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發展歷程012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發端012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發展014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發展的裡程碑016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現狀017
1.3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功能019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示範功能019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經濟價值020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價值引導功能021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社會動員功能022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育人功能023
1.4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發展趨勢025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常態化025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制度化026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專業化027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人性化028
第二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組織機構與項目規劃029
2.1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組織機構030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組織機構的設立030
組織機構設立的基本原則032
組織機構的運行模式034
2.2大型活動志願服務項目總體規劃038
明確組織機構管理職責、分工、權限039
制訂大型活動志願服務規劃040
確定志願者通用政策044
第三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文化建設047
3.1志願服務文化建設的意義與重要性048
志願服務文化的含義與意義048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文化的構成及特征050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文化的功能053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文化的構建054
3.2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文化標識繫統055
標識繫統的要素056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標識繫統的產生及發展058
第四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宣傳動員069
4.1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宣傳動員的功能070
傳播志願服務理念和志願精神070
提高社會大眾志願服務的參與率071
提升志願服務組織的透明度071
志願者形像的塑造與提升072
4.2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動員074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組織化動員074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社會化動員075
組織化動員與社會化動員相結合077
4.3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宣傳079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宣傳的內容079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宣傳的主要經驗081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宣傳的策略085
第五章 大型活動志願者招募089
5.1志願者招募的基本釋義090
招募的原則092
招募的方式094
招募的過程098
……
第六章 大型活動志願者培訓115
第七章 大型活動運行期間的志願者管理147
第八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記錄與評價197
第九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保障和激勵217
第十章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成果轉化259
本書總結過往國內外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特點、經驗、成果,深入、細致地研究了大型活動志願服務中具體服務項目的組織管理工作,繫統地闡述了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概念、組織機構與項目規劃、文化建設、宣傳動員、志願者招募、志願者培訓、志願者管理等十大重要環節。可謂是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組織和管理的工具書。
張曉,紅任煒,李凌 著 著
張曉紅為中國農業大學教授,北京志願服務發展研究會副會長、聯合國志願服務專家、北京魅力社區(志願服務項目)專家評委等。先後主持過北京奧運會、汶川抗震救災等志願服務成果轉化工作、上海世博會、北京園博會、北京注冊應急志願者全員培訓等,對大型活動志願服務有廣泛、深入的認知和了解,並組織撰寫過20餘本志願服務著作。
1.1.1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興起
大型活動志願服務的興起,是伴隨著大型活動的頻繁開展而出現的,其根源是我國對外開放持續深入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國際化程度日益提升,從而導致越來越多的國際體育賽事、文娛活動、國際會議等大型活動都選擇在中國舉辦。與此同時,很多城市都將籌辦大型活動作為推動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借此整合城市資源,加強基礎設施投入和建設,推動旅遊觀光產業的發展。
許多國際大型活動選址中國,是我國大型活動志願服務得以蓬勃發展的驅動。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的對外開放程度越來越高,實現了從半封閉經濟向全方位開放,從沿海開放到沿江沿邊縱深開放,從東部率先開放到中西部地區跟進開放,從以“引進來”為主到“引進來”“走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