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違憲審查制度》講述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廢墟上,日本短時間內發展到今天這樣一個世界經濟大國,其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所發揮的安定國家的作用使世人無法忽視。憲法秩序的穩定,保證了國家的安定。而在維護憲法秩序的穩定方面,違憲審查制度無疑起到重大作用。所以,應當說戰後日本在美國占領當局的 下,引入的普通法院審查型的違憲審查制度,具有很多成功之處。日本的違憲審查制度雖然與我國在違憲審查方面實行的“權力機關審查制”存在重大差別,但在制度運作的過程中,都會涉及制度功能的有效發揮以及具體審查的標準等技術性問題,日本在這些方面的經驗值得我國借鋻。而且,如果以中國的問題意識為視角,從比較法的角度研究我國違憲審查制度,對於問題的解決有重大參考價值。《日本違憲審查制度》作者選取了日本違憲審查制度作為參照對像,以期對我國違憲審查具體制度的確立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