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污染與財產權:概念框架
● 第一節 無主物所獲照料最少
● 第二節 如果財產權制度的缺位是污染的原因,那麼財產權制度缺位的原因又是什麼
● 第三節 理想(不存在的)世界中的污染與財產權
● 第四節 現實、次優世界中的污染與財產權
● 第五節 本書的結構
●第二章 解決自由獲取悲劇的公共財產權/管制方法
● 第一節 環境物品的公共所有權
● 第二節 證明公共/國家所有權正當性的表面上確鑿的理由
● 第三節 國家管制:一種隱含地確立的公共財產權
● 第四節 環境物品的公共/國家財產權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 解決自由獲取悲劇的混合財產權/管制體制
● 第一節 理論上的可交易的排污權
● 第二節 實踐中的可交易的排污權
● 第三節 評估作為一種環境管制方法的排污權交易體制
● 第四節 通過自然保護地役權和土地信托的部分公有化
●第四章 混合財產權/管制體制的制度與技術
● 第一節 環境保護工具選擇中制度與技術方面的決定性因素
● 第二節 環境工具選擇的“經驗”研究
● 第三節 美國《清潔空氣法》的工具選擇(1970―1990年):制度和技術的視角
●部分目錄
本書指出,所有適用於環境保護的方法很終都建立在財產權的基礎上。如果缺乏某種財產權制度,資源退化和環境污染將不可避免。因此,環境保護中的選擇並非是否要適用基於財產權的方法,而是在各種各樣不同的情形下適用哪種基於財產權的方法。
本書評估了基於公共財產權的方法、基於共有財產權的方法以及基於私人財產權的方法在環境保護中的效用,發現它們都是有用的,同時也都存在著局限。每一種方法都有它的優勢和缺陷,在不同的生態、制度、技術以及文化條件下,這些優勢或缺陷可能會優選化或者很小化。沒有任何一種財產權體制可以被證實在所有的情況下,考慮到政策的各個層面時都優於其他所有的財產權體制。通過案例分析和經驗研究,本書認為,污染與財產權之間的關聯,很終取決於在某個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起支配作用的經濟、制度、技術以及生態條件。因此,在一個依賴於多種(經常是混合)財產權體制的社會,環境保護很可能會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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