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著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編
定 價:20
出 版 社:中國商業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08月01日
頁 數:91
裝 幀:平裝
ISBN:9158017740103
●1總則
2水位站
2.1站址的選擇
2.2地形測量和大斷面測量
2.3水位站的撤銷和斷面遷移
2.4測站考證
3水位觀測基本設施布設
3.1基面
3.2水準點
3.3水尺斷面
4水位觀測設備
4.1水位的人工觀測設備
4.2水位的自動監測設備
5水位的人工觀測
5.1一般規定
5.2河道站的水位觀測
5.3水庫、湖泊、堰閘站的水位觀測
5.4潮水位站的水位觀測
5.5枯水位觀測
5.6高洪水位觀測
5.7附屬項目的觀測
6水位的自動監測
6.1自動監測設備的檢査和使用
6.2自記水位計的比測
6.3自記水位計的校測
7水位觀測結果的計算與訂正
7.1水位的訂正與摘錄
7.2水位計算
8水位觀測的誤差控制
8.1人工觀測水位的誤差控制
8.2自記水位的誤差控制
附錄A 水準標石的型式與埋設
附錄B 紙介質模擬自記水位計
附錄C 報表的編制
附錄D 弧形閘門開啟高度的換算
附錄E 水位觀測不確定度的估算
本標準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本標準是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劃(靠前批)的通知〉》(建標〔2006〕77號)的要求,由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會同有關單位,在原《水位觀測標準》GBJ138—90的基礎上修訂完成的。
本標準共分8章和5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水位站、水位觀測基本設施布設、水位觀測設備、水位的人工觀測、水位的自動監測、水位觀測結果的計算與訂正、水位觀測的誤差控制等。
本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特殊情況下水位觀測設施的布設;(2)水位自動監測的相關內容。
2.3水位站的撤銷和斷面遷移
2.3.1基本水位站應保持相對穩定。當受水工程、人類活動、地質災害等影響嚴重,喪失了原有的功能,可以撤銷。撤銷後不應影響站網的結構和整體功能,否則應進行補充或調整。
2.3.2測站基本水尺斷面宜保持固定。當河岸崩裂、淘刷而不能進行觀測,或當河道發生較大變動,受到回水及其他影響,使原斷面不能進行觀測或水位失去代表性時,經流域機構或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後,可遷移斷面。
2.3.3遷移的新斷面應設在原斷面附近。有條件時,應與原斷面水位進行比測。比測的水位變幅應達到多年平均水位變幅的75%以上,並應包括漲落過程的各級水位,且滿足繪制同時水位相關線的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