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王澤鋻 著
定 價:69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03月01日
頁 數:444
裝 幀:平裝
ISBN:9787301220986
作者王澤鋻教授是臺灣有名民法學家,這是他“民法研究繫列”的十六本書之一。他對民法領域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對兩岸學術界具有深遠影響。特別是在大陸民法教學和民法典起草過程中,對之多有借鋻。 近年中國民法典立法實踐正在推進,如何能有效建立健全民商事法律體繫,需要借鋻相關國家和地區的成功經驗,臺灣地區民法沿襲德日民法,對我們吸收和借鋻國外立法經驗提供了便捷途徑。
●第一編 基本理論
第一章 債之關繫的結構分析
第一節 債之意義及發生原因
第二節 債權的性質及相對性
第三節 債權的實現與自然債務
第四節 債務與責任
第五節 債之關繫上的義務群
第六節 債之關繫之有機體性及程序性
第二章 債法的體繫、任務與發展
第一節 債法的編制體繫
第二節 “民法”債編與民商合一
第三節 債法的社會任務與發展趨勢
第四節 “民法”債編與債法現代化
第二編 契約法
第一章 基本理論
第一節 契約與契約法
第二節 契約自由與基本權利
第三節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
第四節 契約自由基本權利、防御權、第三人效力
第五節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的調和機制
第六節 債權契約的意義、類型及結構——債權契約類型自由
第二章 契約締約
第一節 請求權基礎的體繫構成
第二節 要約與承諾
第三節 契約與“好意施惠關繫”
第四節 懸賞廣告與契約原則——由單獨行為到契約
第五節 契約解釋及契約漏洞的填補——契約法律人
第六節 締約上過失——臺灣特色與法之續造
第三章 契約與代理
第一節 代理制度
第二節 意定代理權與代理權的授予
第三節 意定代理權的種類、範圍、及消滅
第四節 無權代理
第五節 表見代理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一節 問題提出、規範模式、研究課題
第二節 歸責原則
第三節 給付不能
第四節 不接近給付——“民法”第227條:“民法”發展史的回顧與展望
第五節 給付遲延與受領遲延
第六節 違約責任的法律效果——損害賠償與解除契約
第七節 契約的確保——定金與違約金
第三編 無因管理
第一章 利益衡量與體繫構成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與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三節 真正無因管理的類型構成
第二章 無因管理的成立
第三章 適法的無因管理——正當的無因管理
第一節 構成要件
第二節 法律效果
第三節 例題解說:救助自殺之人
第四章 不適法的無因管理——不當的無因管理
第一節 構成要件
第二節 法律效果
第三節 例題解說:修繕他人預定拆除的房屋
第五章 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一節 誤信管理
第二節 不法管理
第六章 無因管理之承認
主要參考書目
索引
拙著《債法原理》初版發行於1988年,多次再版重印,謹對讀者表示敬意。債法在現代法上處於重要的地位,對市場經濟的運作、意外事故的風險分配及損害填補、人民權益的保護發揮重大的作用,並以契約自由、產權制度及公平競爭建構私法秩序。本書內容包括債法基本原理、契約、代理及無因管理。 本書的寫作同於作者的其他著作,即以案例啟發問題意識,引導思考,采用請求權基礎及案例研習,就重要課題作較深入詳細的闡述,尤其是結合判例學說建構理論體繫。希望本書能有助於民法的學習,培養法之適用的思維方法及論證能力,並期待能繼續參與債法理論與實務的發展。
王澤鋻 著
王澤鋻,1938年出生於臺北,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繫,獲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臺灣大學法律繫教授,為臺灣地區民法學最有聲譽的學者。專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民法總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