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實證精神》是孔氏的一部重要著作,出版於1844年,在該書中,作者簡明扼要地重述了在《實證哲學教程》中曾明確提出的“關於人類整個認識演變的重大規律”,認為人類思辨的發展先後經過三個階段,即神學階段、形而上學階段和實證階段。在神學階段,世界和人類的命運主要借助於上帝和神靈來解釋,這個階段雖然不可缺少,但它始終是臨時的和預備的階段。在形而上學階段,人類的認識雖然有所進步,用本質、最後原因和其他抽像觀念來說明世界和人類命運,但這種說明還不是符合外在世界的科學說明。因此這個階段隻能是過渡階段。在實證階段,人類認識纔達到正常狀態,即觀念和客體的統一。而與這三個認識階段相適應的,在宗教上則是拜物教、多神教和一神教,在哲學上則是神學哲學、形而上學哲學和實證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