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9/30/70661235813.jpg)
出版社:法律 ISBN:9787519744762 商品編碼:70661235813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20-06-01 頁數:247 字數:280 代碼:58 作者:編者:畢秀麗|責編:朱海波...
" 基本信息- 商品名稱:網絡安全大數據公司境內外上市案例分析與法律風險防範/金融科技實務前沿繫列
- 作者:編者:畢秀麗|責編:朱海波
- 代碼:58
- 出版社:法律
- ISBN號:9787519744762
其他參考信息- 出版時間:2020-06-01
- 印刷時間:2020-06-01
- 版次:1
- 印次:1
- 開本:16開
- 包裝:平裝
- 頁數:247
- 字數:280千字
內容提要《網絡安全、大數據公司:境內外上市案例分析與法律風險防範》聚焦在金融科技領域的網絡安全和大數據行業企業近幾年在境內外上市過程中遇到的法律、技術、行業定位等問題及監管部門關注和問詢的相關問題的實戰經驗總結,以及在網絡安全和大數據領域出現的司法判例總結。其中境內外上市篇,涉及數據搜集、存儲、使用、買賣、安全的合法合規問題,又涉及行業資質、風險披露、外資限制、技術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使讀者對該行業相關問題,尤其是相關法律問題有一個較為全面的理解。 作者簡介畢秀麗,德恆律師事務所北京總部及香港分所合伙人。具有中國人民大學 法和澳大利亞悉尼大學法學雙碩士學位,具有六年法官及近二十年的律師工作經驗。“ 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 2018、2019連續兩年被Legal Band 評為證券與資本市場、收購與兼並中國 律師之一;2018年入選 全國千人涉外律師人纔名冊;2019年被Legal Band 評為十大科技金融律師之一。 主要執業領域為境內外上市、並購、重組、私募融資、境內外發債、投資證券類糾紛訴訟等,主要服務行業領域為金融科技、TMT、大數據、生物科技等高科技領域,畢秀麗律師從業以來主辦了大量 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非訴項目和訴訟仲裁項目,能夠熟諳境內外資本市場,能夠把訴訟和非訴經驗融會貫通運用於法律服務。 畢律師注重理論研究,曾在《China Law & Practice》《中國外彙》《中華時報》《LexisNexis》《北京法制報》上發表文章;畢律師著有《“去紅籌”實戰案例分析與法律風險防範》(法律出版社2013年)、《中國概念股五部曲》(中英文對照,法律出版社2014年2月)。 王賀,畢業於外交學院,具有 經濟法法學碩士學位,有十餘年的律師工作經驗。王律師目前為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北京辦公室的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為境內外上市、債券、私募融資、風險投資、外商投資、並購、重組等,主要服務行業領域為金融科技、TMT、大數據、生物科技等高科技領域。 王律師在從事實務工作中注重總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已有數十篇文章在 外知名刊物《China Law& Practice》《財經》《證券法苑》《環球財經》《中國外彙》《證券紅周刊》《法學雜志》上發表。著有《“去紅籌”實戰案例分析與法律風險防範》(法律出版社2013年1月)、《中國概念股五部曲》(中英文對照,法律出版社2014年2月)。 目錄目錄 篇境內A股上市 前言 一、網絡安全、大數據、雲計算與大數據中心 二、新基建 關注網絡安全,監管大數據全流程 一、數據獲取階段:獲得授權,依法收集 (一)依據要求 (二)具體做法 二、數據使用階段:使用合法、不得侵權 (一)依據要求 (二)具體做法 三、數據處理階段:商業提取、深挖價值 (一)依據要求 (二)具體做法 四、數據保護階段:提升內控,安全保護 (一)依據要求 (二)具體做法 五、政策影響:相應政策,積極應對 (一)依據要求 (二)具體做法 No.2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公司近期在境內A股上市的典型案例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 二、簡要調研彙報 (一)基本統計 (二)統計彙報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1開普雲(688288.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大數據服務收入占比不高及應用未能拓展的風險 (二)技術升級迭代風險 (三)核心技術洩密風險 三、與大數據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1:是否存在應招標而未招標的情形 關注要點2:生產經營所需資質問題 關注要點3:數據安全問題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2紫晶存儲(688086.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新興存儲技術升級迭代的風險 (二)新技術周期下全息光存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的風險 (三)新產業周期下光存儲企業級市場發展不及預期的風險 (四)大容量藍光光盤量產及BDA認證風險 (五)行業政策環境的變動風險 (六)核心技術人員流失的風險 三、與數據光存儲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技術 性問題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3優刻得(688158.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下遊互聯網行業增速放緩導致收入增長放緩的風險 (二)雲計算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導致發行人市場地位下降的風險 (三)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依賴於公有雲的風險 (四)互聯網企業作為公司下遊主要客戶帶來的穩定經營風險 (五)公司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等新業務的培育風險 (六)核心業務繫統存在不足的風險 (七)繫統性安全的風險 (八)技術革新風險 (九)核心技術洩露及研發、技術人員流失的風險 (十)信息安全與數據保密風險 (十一)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的合規風險 三、與雲服務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1:數據安全問題 關注要點2:經營資質問題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4卓易信息(688258.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雲服務業務規模較小,收入集中來自特定區域、特定客戶 (二)雲計算設備核心固件業務與CPU等硬件廠商合作風險 (三)英特爾授權合作,存在無法續簽的風險 (四)主營業務收入規模較小風險 (五)技術風險 (六)經營資質風險 三、與雲服務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1:業務資質問題 關注要點2:科創板屬性問題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5安恆信息(688023.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技術迭代風險 (二)核心技術人員流失風險 (三)技術研發失敗風險 (四)市場競爭加劇的風險 (五)用戶拓展失敗的風險 (六)因 終客戶發生數據洩密及其他網絡安全事件時,公司承擔罰款或賠償的風險 (七)相關業務和產品資質證書續期或辦理風險 三、與網絡信息安全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網絡安全責任問題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6山石網科(688030.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新產品的研發風險 (二)技術不能保持 性的風險及相關技術迭代風險 (三)產品和服務不能獲得相關認證的風險 (四)產品集中風險 (五)人纔流失風險 (六)客戶集中的風險 三、與網絡安全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1:經營資質問題 關注要點2:核心技術 性問題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7安博通(688168.SH)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業務模式風險 (二)產品集中風險 (三)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風險 (四)不能保持技術 性的風險 (五)核心技術洩密及核心技術人員流失的風險 三、與網絡安全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1:經營資質問題 關注要點2:數據信息安全 境內A股上市案例分析8每日互動(300766.SZ)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二、主要業務風險因素 (一)政策監管的風險 (二)技術風險 (三)不當使用互聯網信息的風險 (四)數據資源安全風險 (五)業務違規風險 (六)業務資質風險 (七)品牌形像受損和知識產權被侵權的風險 (八)核心技術人員和技術人纔流失的風險 三、與大數據有關的審核關注點 關注要點1:數據安全問題 關注要點2:經營資質問題 關注要點3:核心技術來源及 性問題 第二篇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 前言 IDC企業與VIE架構 一、IDC企業 二、IDC企業應持有的牌照 (一)IDC企業項目審批或備案 (二)IDC企業需取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 (三)其他證照 (四)IDC環保要求逐步提高 三、IDC企業的外國及港澳資本準入 四、VIE架構 (一)基本含義 (二)基本內容 (三)采取VIE架構的原因 (四)VIE架構的搭建 (五)VIE架構的相關監管規定 (六)VIE架構的風險披露及合規性分析 No.2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公司近期在境外及我國香港上市的典型案例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1摩貝(NASDAQ:MKD) 一、基本簡介 二、適用的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外商投資相關規定 (二)關於增值電信業務的相關規定 (三)外資投資增值電信業務相關規定 (四)關於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定 (五)關於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的相關規定 (六)關於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規定 (七)37號文 (八)並購規定 三、招股書中與協議控制有關的風險因素披露 四、歷史及重組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2金融壹賬通(NYSE:OCFT) 一、基本簡介 二、適用的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與外商投資相關規定 (二)與增值電信業務相關的規定 (三)外資投資增值電信業務相關規定 (四)關於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定 (五)關於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的相關規定 (六)關於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規定 (七)與區塊鏈相關規定 (八)外包服務相關規定 (九)37號文 (十)並購規定 三、招股書中與協議控制有關的風險因素披露 四、歷史及重組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3玖富(NASDAQ:JFU) 一、基本簡介 二、適用的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相關規定 (二)互聯網保險相關規定 (三)與增值電信業務相關規定 (四)關於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規定 (五)37號文 三、招股書中與協議控制有關的風險因素披露 四、歷史及重組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4中指控股(NASDAQ:CIH) 一、基本簡介 二、適用的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外商投資增值電信業務相關規定 (二)與外商投資相關規定 (三)關於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規定 (四)37號文 三、招股書中與協議控制有關的風險因素披露 四、歷史及重組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5微盟集團(02013.HK) 一、基本簡介 二、適用的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有關計算機軟件及互聯網的法規及政策 (二)並購規定 三、歷史及重組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6極光(NASDAQ:JG) 一、基本簡介 二、適用的與網絡安全、大數據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增值電信服務及外商限制相關規定 (二)互聯網信息服務 (三)關於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的相關規定 (四)信息安全規定 (五)隱私保護規定 (六)與外資調查相關規定 (七)37號文 (八)並購規定 三、招股書中與協議控制有關的風險因素披露 四、歷史及重組 境外及在我國香港上市案例分析7萬國數據(NASDAQ:GDS) 一、基本簡介 二、與IDC業務有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一)外商限制 (二)關於增值電信業務的相關規定 (三)向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有關規定 (四)37號文 (五)並購規定 三、招股書中與協議控制有關的風險因素披露 四、歷史及重組 第三篇典型司法判例 前言 從臉書數據洩露事件說起 一、“臉書”數據洩露事件 二、有關隱私權和大數據產權的理論探討 三、我國有關大數據保護的法規小結 No.2典型司法案例 司法判例1對數據的采集、保存行為如 授權,有可能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繫統數據罪 ——北京瑞智華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某某、黃某等違法運用資金罪案 司法判例2經營者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上海復娛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司法判例3同行業競爭不當利用他人數據產品獲取商業利益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與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司法判例4未經許可,利用網絡爬蟲技術進入權利人的服務器後臺非法獲取數據信息,構成不正當競爭 ——深圳市谷米科技有限公司光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司法判5互聯網中第三方應用通過開放平臺獲取用戶信息時,應堅持“用戶授權”+“平臺授權”+“用戶授權”的三重授權原則 ——“脈脈”非法抓取使用微博用戶信息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司法判例6建立在傍附本屬他人市場資源的基礎之上以搜索鏈接的方式傳播節目的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 ——上海視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央視 網絡有限公司其他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司法判例7互聯網經營者在搜索引擎的查詢結果中插入自己標志的需證明其干擾行為具有條理性和必要性 ——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等與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司法判例8關於垂直搜索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 ——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與愛幫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