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耳與悅意
中國古詩詞既“悅耳”又“悅意”,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成為古詩詞美的源泉。
悅 耳
歌唱是人的本能,作為最重要的抒情手段會永遠存續於人類的情感活動中。詩也被稱為詩歌,最初就是用來歌唱的,而詞最初就是歌曲的唱詞。雖然現在絕大部分詩詞不可唱,但其歌唱和音樂的基因仍然存在,並且是其美感的關鍵載體。我們在“附錄”的集評中會看到這樣的評點:
氣韻沉雄。(敖陶孫評《觀滄海》)
“羈鳥”二句,於大氣馳縱之中,回鞭亸鞚,顧盼回旋,所謂頓挫也。(方東樹評《歸園田居(其一)》)
人知賞“芙蓉”“楊柳”之句,而不知斛律金《敕勒歌》真氣驚人,……視彼“風雲”“月露”之詞,直蟬噪耳。(成書評《敕勒歌》)
中二句氣和,結又健舉。(朱之荊評《黃鶴樓》)
詞氣清順而有音節,情思流動而絕塵埃。(朱諫評《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
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句之中,字字皆律。而實一意貫串,一氣呵成。驟讀之,首尾若未嘗有對者,胸腹若無意於對者;細繹之,則錎銖鈞兩,毫發不差,而建瓴走坂之勢,如百川東注於尾閭之窟。又曰:此篇結句似微弱者,第前六句既極飛揚震動,復作峭快,恐未合張弛之宜,或轉入別調,反更為全首之累。隻如此軟冷收之,而無限悲涼之意,溢於言外,似未為不稱也。(胡應麟評《登高》)
小令中調有排蕩之勢者,吳彥高之“南朝千古傷心事”,範希文之“塞下秋來風景異”是也。……於此足悟偷聲變律之妙。(瀋謙評《漁家傲?秋思》)
裂竹之聲,何嘗不潛氣內轉。(譚獻評《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
這些評點中的“氣韻”“頓挫”“真氣”“氣和”“詞氣清順而有音節”“飛揚震動”“排蕩之勢”“裂竹之聲”等審美感受顯然與詩詞的聽覺特性有關,如王夫之評杜甫《登嶽陽樓》:“……情中有氣,為雄渾壯健,皆不知詩者,從耳食不以舌食之論。”(《唐詩評選》)“耳食”,一個形像的說法,提醒我們詩詞有一個重要的審美屬性——“悅耳”,欣賞詩詞的美要關注其音律——詩詞獨特而重要的表達情感、展現美感的載體。朱光潛認為“詩是具有音律的純文學”,他說[2]:
詩的形式起於實質的自然需要。……詩的實質的特殊性何在?何以它需要一種特殊形式(音律)?
……就大體論,散文的功用偏於敘事說理,詩的功用偏於抒情遣興。事理直截了當,一往無餘,情趣則低徊往復,纏綿不盡。直截了當者宜偏重敘述語氣,纏綿不盡者宜偏重驚嘆語氣。……換句話說,事理可以專從文字的意義上領會,情趣必從文字的聲音上體驗。詩的情趣是纏綿不盡,往而復返的,詩的音律也是如此。舉一個實例來說,比如《詩經》中的四句詩:“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如果譯為現代散文,則為:“從前我走的時候,楊柳還正在春風中搖曳;現在我回來,天已經在下大雪了。”原詩的意義雖大致還在,它的情致就不知去向了。義存而情不存,就因為譯文沒有保留住原文的音節。
音律是詩詞的靈魂,是其表情達意最有力的手段。那麼,詩詞如何體現歌唱性、音樂性呢?答案是“節奏”。朱光潛認為詩的節奏是“聲音大致相等的段落裡所產生的起伏”;喬治?湯姆遜認為節奏“可以廣義地說是一連串的聲音,具有一定的高低和時間的間歇”。[3]朱光潛對節奏如何引發人們的快感進行了分析:
單就聲音的節奏來說,它是長短、高低、輕重、疾徐相繼承的關繫。這些關繫時時變化,聽者所費的心力和所用的身心的活動也隨之變化。因此,聽者心中自發生一種節奏和聲音的節奏相平行。聽一曲高而急促的調子,心力與筋肉亦隨之作一種高而急促的活動;聽一曲低而柔緩的調子,心力與筋肉也隨之作一種低而柔緩的活動。詩與音樂的節奏常有一種“模型”(pattern),在變化中有整齊,流動生展卻常回旋到出發點,所以我們說它有規律。這“模型”印到心裡也就形成了一種心理的模型,我們不知不覺地準備著照這個模型去適應,去花費心力,去調節注意力的張弛與筋肉的伸縮。這種準備在心理學上的術語是“預期”(expectation),預期的中不中就是節奏的快感與不快感的來源。比如讀一首平仄相間的詩,讀到平聲時我們不知不覺地預期仄聲的復返,讀到仄聲時又不知不覺地預期平聲的復返。預期不斷地產生,不斷地證實,所以發生恰如所料的快慰。
節奏使得詩詞有效地表達情感,“發生恰如所料的快慰”,這是詩詞之所以“悅耳”的基礎。中國古詩詞主要通過平仄和押韻表現節奏。[4]
關於平仄,朱光潛指出,對一句詩而言,四聲對於中國詩的節奏影響甚微,多數古體詩在句內不調平仄,仍具有動人的節奏,如一句全是平聲的“關關雎鳩”“修條摩蒼天”“枯桑鳴中林”“翩何姍姍其來遲”;一句全是仄聲的“窈窕淑女”“歲月忽已晚”“伏枕獨輾轉”“利劍不在掌”,即使未調平仄,這些詩句讀起來仍有起伏變化,仍很順口。兩首平仄完全相同的詩,讀起來節奏很有可能不同,因為每個字讀音的高低、長短、強弱,受字義、鄰字、句意等多個因素的影響。而對於詩詞中對應、關聯的兩個句子,平仄對於節奏的影響則是明顯的,如白居易的《琵琶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第一句的“嘈嘈”與第二句的“切切”不但在句子中讀起來很和諧,而且二者形成了平仄對應,這種對比造成的起伏形成了音樂性的節奏感。
用韻是中國古詩詞非常重要的寫作技法。早在歌、樂、舞未分時,人們就用韻——每節樂調之末同一樂器重復的聲音——來點明一節樂調和一段舞步的停頓,形成去而復返、奇偶相錯、前後相呼應的聲音效果。習慣上詩詞句內相鄰兩字成韻叫“疊韻”,諸句尾字成韻則叫“押韻”。
臧克家說:“押韻是加強節奏的一種手段,有如鼓點,它可以使詩的音調更加響亮,增加讀者聽覺上的美感。在比較長的詩裡沒有韻的話,容易引起一種疲勞感,讀者心理上得不到預期的一個落腳處。同一韻腳的詩句,可以比較緊密的結合在一起。”[5]
中國古詩分為古體詩和今體詩兩大類,古體詩是繼承漢魏六朝的詩體,今體詩是唐代新興的詩體。中國古詩在用韻方面有兩個關鍵轉變:一個是起自《古詩十九首》的五言,它把《詩經》變化多端的用韻變得整齊統一;另一個轉變是今體詩的興起,它將平仄押韻標準化,在字數、韻腳、聲調、對仗各方面都有許多講究,形成了格律。格律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字句間意義的排偶;二是字句間聲音的對仗。
詞的產生可以追溯到隋唐。魏晉南北朝以後,西域音樂陸續傳入,與中原傳統民間音樂結合,產生了一種新型音樂——燕樂。至唐代燕樂已迅速發展,相當繁榮,可謂“聲辭繁雜,不可勝紀”(郭茂倩《樂府詩集》)。為了給這種音樂配上歌詞,民間開始了填詞的嘗試,敦煌曲子詞絕大多數都是唐代民間創作。至中唐,單靠民間的創作已遠遠不能滿足需要,於是樂工、歌伎開始采用現成的齊言詩配樂傳唱。但是整齊的五、七言詩同參差錯落的樂曲難以調和,必須加入和聲、泛聲、散聲,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些文人開始按調填詞,直接寫成長短句,至此,詞的形式纔真正確立。經過晚唐五代一批專業詞人的努力,它纔逐漸定型,並正式登上文壇。到了兩宋,詞進入了全盛時代,詞人之眾、風格流派之多樣、藝術性之高都無與倫比。[6]詞與詩一樣,後來與音樂和歌唱脫離,同樣非常講究格律,以詞牌的形式規定了詞的平仄、字數、句數、韻腳等。[7]
由上述分析可見,詩詞的平仄押韻是其表現節奏的載體,而且有源於歌唱的基因,這使得古詩詞具有歌唱性、音樂性的特點,這是其表情達意最有效也最獨特的方式。如南宋俞文豹《吹劍續錄》載,蘇軾問善謳幕士:“我詞比柳詞何如?”對曰:“柳郎中詞,隻好十七八女孩兒,執紅牙拍板,唱‘楊柳岸曉風殘月’,學士詞,須關西大漢,執鐵板,唱‘大江東去’。”再如,南宋楊湜《古今詞話》載,柳永想拜見杭州知府孫相卻沒有門路,遂作《望海潮》詞,拜托名妓楚楚:“願借朱唇歌於孫相公之前。若問誰為此詞,但說柳七。”“中秋府會,楚楚宛轉歌之,孫即日迎耆卿預坐。”如此看來,詩詞唱出來比默念或讀出來更動人、更“悅耳”。
但是,絕大部分詩詞已經沒有配樂,也不能歌唱,在教學中又該如何讓學生體會詩詞的歌唱和音樂之美呢?我們的建議是:聲情相諧、以聲帶情。
聲情相諧意味著,教學中要將詩詞的音律、節奏與其情感緊密關聯起來。郭沫若說:“抒情詩是情緒的直寫。情緒的進行自有它的一種波狀的形式,或者先抑而後揚,或者先揚而後抑,或者抑揚相間,這發出來便成了詩的節奏。”[8]節奏是由情緒、情感驅動的,在詩詞甚至語言出現之前,人類就本能地利用節奏溝通交流、表達情緒情感——對語音的音長、音色、音調、音高進行變換和組合,這是歌唱的要素,也是詩歌的起源。《淮南子?道應訓》說:“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邪許”即是伴隨勞動而發出的有節奏的歌呼。普列漢諾夫說[9]:
原始部落那裡,每種勞動都有自己的歌,劃槳人配合著槳的運動唱歌,主婦一面舂米一面唱歌,歌的拍子總是十分精確地適應於這種勞動所特有的節奏。如果說,詩歌與勞動有著不解之緣,那麼,音樂最初就是由勞動工具與勞動對像接觸時發出的聲音演變來的。後來,人們為了使這些聲音更加適合於表現自己的感情,就改進原有工具以加強這些聲音,增加節奏的花樣使聲音富於變化。這樣,勞動工具就逐漸發展成簡單的樂器。
節奏與情感是一體的,節奏也是情感驅動的。隨著人類的進化,人們“發明”了越來越多的節奏形式以滿足日益豐富的情感表達的需求,而詩詞所蘊含的節奏正是這樣一種精妙的形式。
事實上,每個學生都有感受和表現富有情感的節奏的本能——痛苦時的呻吟、輕松時的哼唱、激動時的嘯叫、憤怒時的咆哮……;他們聽到喜歡的音樂——即使是第一次——也會被吸引並感到愉悅。基於此,我們相信學生會被詩詞的音律和節奏感動而生發審美愉悅,前提是他們對詩詞的情感有深入的理解和共鳴。《樂記》有言:“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心感者,其聲啴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歷;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後動”——詩詞的音律和節奏是由其所要表達的情感決定的。我們來看夏承燾對詞調與表情關繫的分析[10]:
詞,是一種配合音樂的文學,它本為歌唱而作。詞調是規定一首詞的音樂腔調的。……各個詞調都有它特定的聲情——音樂所表達的感情,如《滿江紅》、《水調歌頭》一類詞調,聲情都是激越雄壯的,一般不用它寫婉約柔情;《小重山》、《一剪梅》等是細膩輕揚的,一般不宜寫豪放感情。詞調聲情必須和作品所要表達的感情相配合,這首作品纔能夠達到它的音樂效果,纔能夠達到超於五、七言詩的效果。……如《千秋歲》這個調子,歐陽修、秦觀、李之儀諸人的作品都帶著淒涼幽怨的聲情(秦觀填這個調,有“落紅萬點愁如海”的名句)。我們看這個調子的聲韻組織:它的用韻很密,並且不押韻的各句,句腳都用仄聲字,沒有一句用平聲來作調劑的,所以讀起來聲情幽咽,黃庭堅就用這個調來弔秦觀,後人便多拿它作哀悼弔唁之詞。
由此可見,詩詞的節奏與情感緊密關聯,詞調是特定節奏的組合,相應地表達特定的情感。郭沫若在《論詩三札》中說:“詩之精神在其內在之韻律,內在的韻律並不是平上去入,高下抑揚,強弱長短,宮商徵羽;也不是什麼雙聲迭韻、什麼押在句中的韻文!這些都是外在的韻律或有形律,內在的韻律便是‘情緒的自然消漲’。”[11]這提示我們,詩詞教學當然要傳授有關音律的知識,但更根本、更重要的是讓學生理解詩詞音律和節奏背後的驅動力——詩人、詞人的情感。詩詞的格律應當為表達情感服務,而不應成為束縛詩詞創作和欣賞的教條。
例如,崔顥的《黃鶴樓》,前四句用散調變格,後四句纔整飭歸正,然而人們擊節稱賞的恰恰是變格的前四句,特別是頷聯。這四句不合格律,四句之中“黃鶴”二字三次出現,第三句幾乎全用仄聲,第四句又用“空悠悠”這樣的三平調煞尾,亦不顧什麼對仗。但這四句讀起來,卻似隨口說出,一氣旋轉,順勢而下,絕無半點滯礙。不隻是《黃鶴樓》,感受、欣賞所有古詩詞的音韻之美,必須與詩詞所表達的情感緊密關聯起來。
講解詩詞內容和背景是讓學生理解作品情感的重要途徑,這將在後面“悅意”和第二部分“詩詞內涵及意蘊”中進行分析。從“悅耳”的角度,“以聲帶情”是將詩詞情感與其聲律節奏緊密關聯的關鍵,也是詩詞教學獨特而重要的環節。朱光潛指出,文人詩離開了樂唱,卻仍有節奏音調的需要,所以不得不在歌詞的文字本身上做音樂的功夫,某種意義上,音律的目的就是要在詩詞中保留其音樂性。這說明詩詞的平仄押韻確實與節奏——情感表達的載體——密切關聯,同時也提示我們“朗誦”對於感受詩詞之“悅耳”的重要性。朱光潛指出,詩詞本出於音樂和歌唱,無論變到怎樣程度,二者總不能絕緣。文人詩詞雖不可歌,卻仍須誦,二者的不同在於歌依音樂的節奏音調,誦則偏重語言的節奏音調。夏承燾的弟子在談到夏先生吟詩誦詞時說[12]:
先生說詞,必先吟誦,其聲情隨詞情而變化、長吟短詠,抑揚頓挫,使人為之動容。曾聽他吟誦陸遊的《夜遊宮》,上片激昂慷慨,回腸蕩氣;過片聲情淒咽;至結尾數句,又復起伏變化,聲調凡二轉:“自許封侯在萬裡”句,高亢振起;“有誰知”,陡然一頓,作短暫休止;接著以搖曳激楚之聲吟出“鬢雖殘,心未死”二句,嘆惋悲涼,抑郁不平,放翁之心聲宛然可聞。先生的女弟子琦君(潘希真,臺灣著名散文家),對先生的吟誦十分傾倒,說經先生一吟誦,詩詞的意蘊已領會大半。
詩詞教學要讓學生通過朗誦真正體會平仄押韻中的情感律動,並在朗誦和情感表達之間建立實質性的關聯,即一方面深刻理解詩詞的情感內涵,因“感而後動”而在詩詞朗誦時自然展現富有情感的聲音節奏;另一方面要勤於朗誦,反復琢磨如何把握字句的輕重、緩急、高下、虛實,通過朗誦的聲音節奏將情感調動起來、表達出來。
“鶯”和“鷹”的發音是一樣的,但在讀“幾處早鶯爭暖樹,誰家新燕啄春泥”(白居易《錢塘湖春行》)和“三十六將皆鷹揚,故境可容尺地亡”(張耒《贈天啟友弟》)時,基於不同的情感內涵,二字發音的長短、高低、強弱、疾徐、浮沉等都不一樣,形成或嬌麗或蒼茫的聲音感受,這既是聽覺的快感,也是情意的愉悅——“音”“意”相輔相成、互為表裡。下面我們對詩詞的“悅意”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