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1年通過的《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於2009年在國際上生效,旨在應對深水技術進步對水下文化遺產造成的威脅。 然而,這項新條約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間的關繫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本書通過對人類干預水下文化遺產的國際法律框架的研究,探討了該框架的發展和現狀,並對其未來的發展趨勢進行了思考。本書關注的主題是給教科文組織談判者帶來大挑戰的問題:沉船和貨物的所有權問題;主權豁免和沉船;海難救助法的適用;商業開發倫理;最重要的是,領海以外活動的管轄權問題。
謝銀玲,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主要從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研究與教學。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CFCHC)文物法治專家組成員。2012—2017年擔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12&ZD152《外國考古學研究譯叢》子課題負責人。目前參與2019—2022年華東政法大學科學項目:“長三角文化遺產法律保護一體化研究”,以及“復合型課程建設項目:文化遺產與法律”課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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