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年中國對政治文明的不懈追求
民主和法治都是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也是中國近百年來雖歷經曲折但終不放棄的不懈追求,“五四”運動中,先進知識分子就高擎“民主”和“科學”兩面大旗。百年來的探索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後的各種努力,讓我們逐步認識到法制變革應以民主為政治前提,以法治為理想目標。除中國正在延續的法制變革之外,中國歷史上所有的法制變革,都隻是在既有的專制社會制度、人治的社會管理方式不改變條件下的一種改良。通過法制變革,法律制度可以得到完備、改良,但始終未改變的是,它所依賴的政治背景是專制而不是民主,它所依賴的社會管理方式是人治而非法治。而近百年的中國法制變革總是模糊或明確、直接或間接地圍繞民主和法治展開的。在這兩點上,正在推進的近百年來的中國法制變革與歷史上的法制變革形成了極大的差異。以民主為政治前提、以法治為理想目標的法制變革理念,並不是在近百年前的法制變革之初就被意識到或者就被明確提出來的。它在中國近百年的歷史發展中也有一個由自發到自覺、朦矓到清晰的認識過程。當初的中國法制變革,在有的思想家或者法學家那裡,主要是出自師夷以自強的理想;在有的思想家或者法學家那裡,則主要出自對中國專制統治和人治傳統的深惡痛絕。對於法制變革必須以民主作為政治前提,以法治作為理想目標的明確認識,則是在法制變革過程中逐步形成的。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