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學派與現代經濟學》:
在一個變化的經濟中,是什麼保證了計劃有可接受的一致性?哈耶克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強調“價格的通信繫統”。這意味著他從信息的角度給制度定義:價格體繫制度有效地利用信息和有限理性,並使得對未預料到的變化的有效調整成為可能。與哈耶克提出這些洞見的時間非常接近,羅納德·科斯(Coase,1937)提出了一個表面上與哈耶克的洞見完全相反的洞見。根據科斯的觀點,企業存在的合理性應該從哈耶克的通信繫統的失敗去解釋。科斯更進一步指出,就處理不可預期的變化而言,企業在某些方面優於價格體繫。
然而,這兩種觀點根本就不是對立的;正是在哈耶克所說的那個“變化的經濟”背景下,科斯的“使用價格體繫的成本”纔是成立的。正如科斯(1937:393)所說,“在不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企業幾無可能出現”,而且從上下文中可以知道,他所說的是奈特意義上的不確定性。然而,哈耶克和科斯都沒有根據哪種制度能更好地適應不可預期的變化,給出一條能夠滿意地區分企業和市場的原則。提供這一原則——以資產專用性概念為中心——是奧利弗·威廉姆森現在解釋他自己的研究工作的途徑(參照Williamson,1991b)。
不論是哈耶克還是科斯,都可以看做是確定對當前的情境至關重要的經濟變化,也就是對經濟組織有影響的變化。哈耶克很清楚,他所關注的制度的主要效率屬性源於處理不可預期的變化的能力,而科斯對於他所關注的制度所持的觀點本質上與哈耶克的相同。因為企業效率的一個方面是適應某些不可預期的變化的靈活性。正如科斯所說,令人感興趣的合約並不僅僅持續時間長,而且是開放式的,因為一般來說,確認未來所有可能性的成本太高或者說基本上沒可能。
這個主題被奧利弗·威廉姆森以及大衛·克雷普斯(David Kreps,1992)、桑福德·格羅斯曼和奧利弗·哈特(Sanford Grossman and Oliver Hart,1986)等不完全合約理論家全面論述過,如這些作者所闡明的,一些關於不可預期的變化的觀點,如不完全合約理論所體現的,對於企業這種制度的經濟意義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正式地表述這個觀點時,個體被描述成非常聰明的人,他們能夠事前設計能有效地處理未來不可預期的變化的合約,因而,後來對合約的修正都沒有必要。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克雷普斯(Kreps,1992)將他關於這個問題的正式模型命名為“出現不可預期的偶發事件時的靜態選擇”。道(Dow,1987)認為,聲稱個體可以在事先進行理性設計,以有效地應對未來未預料到的變化,這在邏輯上有問題,因為人們僅能有效地適應能預見到的事情。
很明顯,這裡的關鍵問題是準確地解釋“不可預期的”這個術語。這個術語的解釋範圍可以從“溫和”,即對一個事件的粗略感知,到“激進”,即完全新奇的事件(也許,這是沙克爾意義上的“不可預期”)。這個範圍內所有的解釋都與經濟組織有關;然而,隻有溫和的解釋適合不完全合約理論家“事前的有效設計”的視角(參照Kreps,1992)。這並不意味著那個範圍中,靠近較為激進一端的解釋就是不可能的;而隻是說,不能給出一個有效的事前設計的解釋。但它可以給出事後的解釋,那些偶然地對新奇的事件作出正確回應的企業,將以不那麼走運的企業為代價而獲利。這裡“正確的回應”意味著采用一種治理結構,它能適應不可預期的變化,實現可能的效率,即交易費用最小化。根據這種解讀,交易費用經濟學為大量的演化學說提供了存活的標準(很多和阿爾欽1950年那篇文章勾勒的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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