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基礎問題》為邏輯提出了一個全面繫統的新基礎。
眾所周知,為邏輯構建一個繫統的哲學基礎是一個異常困難的問題。
《邏輯基礎問題》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方法論。人們普遍認為,邏輯的基礎必須采用傳統的基礎方法論即基礎主義。不過,這一方法論在原則上不能為基礎學科提供基礎。這就使得哲學家完全放棄去為邏輯構造一個基礎。但是,基礎主義不是合理的基礎方法論。
《邏輯基礎問題》提出基礎整體主義作為替換的方法論。基礎整體主義將強烈的基礎性要求與整體主義工具結合,為邏輯建立了一個可行的、繫統的基礎。
《邏輯基礎問題》運用這一新的方法論為邏輯描繪了一個實際基礎,其出發點是邏輯在人類知識中所起的作用,即提供一個普遍的、特別強有力的推理或後承方法,尤其是,邏輯後承必須保證真在前提到結論的傳遞,而這一保證必須具有一種特別強的模態力量。為了起到這樣的作用,邏輯必須滿足各種堅定的真實性要求,為此,它必須建基於人類心靈和世界之中。但是,邏輯又不能建基於世界的任意事物之中,它必須建基在足以強大到為關於邏輯後承的要求提供基礎的世界方面。
《邏輯基礎問題》把邏輯建基於支配世界的、特別強的法則——即形式法則——之中而解決了這個問題。由於這些法則的特性——特別強的不變性度,形式法則具有強大的模態力量,它們具有了所要求的必然性,從而可以為邏輯後承提供基礎。
《邏輯基礎問題》為形式性提供了一個標準,這個標準使得邏輯常項成為邏輯真和邏輯後承的“引擎”。
書中還進一步解釋了新基礎如何保證必然性,不僅如此,也對它如何保證邏輯的其他典型特征有所解釋:普遍性、主題中立性、強規範性以及(準)先天性。書中討論了邏輯中的錯誤和修正,並且對邏輯性標準的批評也進行回應。
《邏輯基礎問題》最後考察的是邏輯與數學之間的關繫,提出了一個弗雷格式的邏輯主義。邏輯主義把數學建基在邏輯之中,但它無法為邏輯提供基礎。通過把數學和邏輯都建基於形式之中,這一問題在《邏輯基礎問題》建立的基礎中不再出現。這樣的新基礎就可以解釋清楚邏輯與數學之間的聯繫和區別,即二者之間的勞動分工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