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經濟法概論(第六版)/21世紀通用法學繫列教材 [Law Textbooks f |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市場價】 | 464-672元 | 【優惠價】 | 290-420元 | 【作者】 | 王曉紅張秋華 | 【出版社】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ISBN】 | 9787300296579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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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ISBN:9787300296579 版次:6 商品編碼:13422262 品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包裝:平裝 叢書名:21世紀通用法學繫列教材 外文名稱:Law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21-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44 字數:552000 正文語種:中文 作者:王曉紅,張秋華
" 內容簡介 《經濟法概論(第六版)/21世紀通用法學繫列教材》針對經濟管理類公共基礎課程經濟法的教學要求,全面介紹了經濟法及與經濟法相關法律的基本規定和立法趨勢,對於經濟管理專業學生全面了解經濟法和經濟相關法有很好的指導作用。 作者簡介 王曉紅:吉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原經濟法學科碩士導師組組長,碩士生導師。現為吉林財經大學教學督導組組長。多年從事經濟法本科生、研究生教學,並多次為政府機關、企業人纔培訓授課,常年為社會辦學機構的“注冊會計師”培訓擔任主講教師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經濟法學”教材曾獲得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張秋華,法學博士,吉林財經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理事,民建長春市法律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國商業法研究會社會法專業委員會理事。 目錄 目 錄 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知識 1 第一節 經濟法概述 1 一、經濟法的概念 1 二、經濟法的調整對像 1 三、經濟法的形式 2 四、經濟法的體繫 4 第二節 經濟法律關繫 4 一、經濟法律關繫的概念 4 二、經濟法律關繫的要素 5 三、經濟法律關繫的發生、變更和終止 8 第三節 法律行為與代理 8 一、法律行為 8 二、代理 12 第四節 訴訟時效 14 一、時效制度的概念 14 二、訴訟時效 15 第五節 仲裁制度與民事訴訟 17 一、仲裁基本制度 17 二、民事訴訟基本制度 19 思考題 22 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 23 第一節 個人獨資企業法 23 一、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 23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25 三、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26 四、個人獨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27 五、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27 六、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8 第二節 合伙企業法 29 一、合伙企業法概述 29 二、普通合伙企業 30 三、有限合伙企業 40 四、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42 五、法律責任 44 思考題 45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47 第一節 公司法概述 47 一、公司概述 47 二、公司法的概念與性質 49 第二節 公司的一般規定 51 一、公司的登記管理 51 二、公司章程 53 三、公司資本 53 四、股東權及其分類 58 五、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59 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60 七、公司債券 63 八、公司的合並、分立、解散、清算 64 九、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65 十、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66 第三節 有限責任公司 67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67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67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70 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74 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75 六、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76 第四節 股份有限公司 77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77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和程序 77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78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82 第五節 公司解散和清算 83 一、公司解散 83 二、公司清算 84 第六節 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85 一、公司發起人、股東的法律責任 85 二、公司的法律責任 85 三、清算組的法律責任 86 四、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的法律責任 86 五、公司登記機關的法律責任 87 六、其他有關法律責任 87 思考題 87 第四章外商投資法律制度 89 第一節 外商投資法概述 89 一、外商投資法的概念 89 二、外商投資方式 91 三、外商投資法的基本原則 92 四、外商投資者的權利和義務 92 五、外商投資法與“三資企業法”的銜接 93 六、外商投資項目準入 93 第二節 外商投資保護 94 一、外商投資企業產權的保護 94 二、對外商知識產權和技術的保護 94 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 94 四、地方政府恪守承諾保護 95 五、權益受到損害時的投訴保護 95 第三節 外國投資者投資管理 95 一、外商投資準入管理特別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95 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 96 三、2020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與《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銜接 97 四、外商投資的安全審查 98 五、外商投資信息報告管理制度 99 第四節 違反外商投資法的法律責任 102 一、外國投資者投資範圍違反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規定的法律責任 102 二、外商違反投資信息報告義務的法律責任 102 三、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法行政的法律責任 102 思考題 103 第五章破產法律制度 104 第一節 破產法概述 104 一、破產的概念 104 二、破產法的概念 105 三、我國破產立法概況 108 四、破產法的適用範圍 110 第二節 破產申請的提出和受理 110 一、破產界限 110 二、破產申請的提出 111 三、破產申請的受理 112 第三節 債權人會議與債權人委員會 116 一、債權人會議 116 二、債權人委員會 118 第四節 重整與和解制度 118 一、重整制度 118 二、和解制度 123 第五節 管理人和破產財產 124 一、管理人制度 124 二、破產財產 127 第六節 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 133 一、破產宣告概述 133 二、別除權 135 三、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 135 四、破產清算和破產程序的終結 137 第七節 違反破產法的法律責任 139 一、對企業破產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的法律責任 139 二、破產債務人的法律責任 139 三、破產管理人的法律責任 140 思考題 140 第六章競爭法律制度 141 第一節 競爭法概述 141 一、競爭法的概念 141 二、競爭法的特征 141 三、競爭法的調整對像 142 四、競爭法的基本原則 142 五、競爭法的作用 144 第二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 146 一、不正當競爭的概念 146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概念 146 三、不正當競爭行為 147 四、監督檢查部門的職責 149 五、經營者損害賠償責任的確定 149 六、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責任 150 第三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52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152 二、消費者權利 152 三、經營者的義務 153 四、消費者求償責任主體 156 五、消費者協會的公益訴訟職責 157 六、消費爭議的解決途徑 157 七、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158 第四節 產品質量法 159 一、產品質量法的調整範圍 160 二、產品、產品標準、產品質量 160 三、產品質量責任的構成要件 160 四、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161 五、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162 六、產品質量責任 163 七、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 164 第五節 反壟斷法 165 一、壟斷與反壟斷法概述 165 二、外國反壟斷法的理論與實踐 167 三、我國反壟斷法的主要內容 168 思考題 172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 173 第一節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173 一、合同的概念 173 二、合同的種類 173 三、合同法概述 174 第二節 合同的訂立 176 一、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176 二、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178 三、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180 四、締約過失責任 181 第三節 合同的效力 181 一、合同的生效 181 二、有效合同 182 三、效力待定合同 182 四、無效合同 183 五、可撤銷合同 183 六、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的法律後果 184 第四節 合同的履行 184 一、合同的履行的含義 184 二、合同履行的規則 184 三、抗辯權的行使 186 四、情勢變更 187 五、合同的保全 187 第五節 合同的擔保 189 一、合同的擔保概述 189 二、保證 191 三、抵押 194 四、質押 199 五、留置 201 六、定金 202 第六節 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203 一、合同的變更 203 二、合同的轉讓 203 三、合同的終止 204 第七節 違約責任 206 一、違約責任的概念 206 二、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206 三、免責事由 207 四、電子商務合同爭議處理機制 208 第八節 幾種典型合同 208 一、買賣合同 208 二、贈與合同 214 三、借款合同 215 四、租賃合同 216 五、融資租賃合同 218 六、承攬合同 219 七、建設工程合同 220 八、物業服務合同 222 九、保理合同 223 十、中介合同 224 十一、技術合同 224 思考題 228 第八章稅收法律制度 231 第一節 稅法概述 231 一、稅法的定義 231 二、稅收分類 232 三、稅收法律關繫 234 四、稅法的構成要素 236 第二節 我國的稅收管理體制 237 一、稅收管理體制的概念 237 二、稅收立法權的劃分 238 三、稅收征管體制改革 239 第三節 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240 一、增值稅 240 二、消費稅 255 三、所得稅 259 四、其他稅 270 第四節 稅收法律責任 282 一、稅收法律責任的形式 282 二、稅收違法 282 三、構成稅收犯罪的條件 283 四、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的關繫 283 五、稅收法律制裁的種類 283 思考題 284 第九章金融法律制度 286 第一節 金融法概述 286 一、金融法的概念及調整對像 286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則 287 三、金融法的主要內容 288 第二節 銀行法律制度 288 一、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律制度 289 二、中國人民銀行法律制度 291 三、商業銀行法律制度 298 第三節 證券法 304 一、證券法概述 304 二、證券機構 306 三、投資者保護制度 307 四、證券發行 308 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319 六、證券交易 322 七、證券上市與退市 326 八、上市公司收購 328 第四節 票據法律制度 329 一、票據和票據法概述 329 二、票據行為 332 三、票據的抗辯 333 四、票據的偽造和變造 334 五、票據權利 335 六、票據權利的補救 336 七、彙票的具體制度 337 八、本票的具體制度 340 九、支票的具體制度 341 十、法律責任 342 思考題 342 參考書目 345 查看全部↓ 精彩書摘 第一章 經濟法基礎知識 第一節 經濟法概述 一、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國空想共產主義者摩萊裡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書中提出來的。其後,法國的另一些學者如德薩米、蒲魯東,德國法學家赫德曼等都在自己的論著中使用了經濟法的概念。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建立起來的魏瑪共和國,則直接以經濟法命名頒布了《煤炭經濟法》《鉀經濟法》。經濟法的理論和實踐在20世紀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我國經濟法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興起的。經過幾十年的研究和探索,經濟法的理論日趨成熟。由於經濟法是一個較新的法律部門,關於經濟法的概念,目前學界仍存歧見,迄今還未形成具有共識的科學概念。通說認為:經濟法應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繫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經濟法與其他法律部門的主要區別在於其調整對像的特殊性。與經濟法聯繫最為密切的法律部門是民法和行政法。我國立法機構在關於《民法通則》的立法說明中就民法與經濟法、行政法的關繫問題作了解釋:“民法主要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繫即橫向的財產、經濟關繫。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國家和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內部等縱向經濟關繫或者行政管理關繫,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繫,主要由經濟法、行政法調整,民法基本不作規定。”依此說明,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繫一般是基於國家對經濟的管理而在國家與企業之間發生的經濟關繫,企業內部基於行政管理而發生的經濟關繫,以及國家與企業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令與服從的行政強制經濟關繫等。 二、經濟法的調整對像 由於對經濟法的概念的認識存在分歧,因而與經濟法概念關聯甚大的調整對像問題在學術 界也存在爭議。基於前述對經濟法概念的認識,經濟法的調整對像應當是國家在經濟管理和協調經濟運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繫,主要包括宏觀經濟調控關繫和市場管理關繫。 (一)宏觀經濟調控關繫 宏觀經濟調控關繫,是指政府在市場機制的基礎上,運用經濟手段引導、鼓勵和限制市場主體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以及直接參與國民經濟運行的活動,而形成的一種宏觀經濟管理關繫。宏觀經濟調控關繫的特點是:(1)它是一種主動管理關繫;(2)它不是針對特定的違法行為;(3)宏觀經濟管理關繫主要包括金融管理關繫、財政稅收管理關繫、自然資源管理關繫、產業結構管理關繫、計劃調控管理關繫、價格調控管理關繫等。 (二)市場管理關繫 市場管理關繫是政府或政府授權部門在建立和維護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中形成的管理關繫。市場管理關繫的特點是:(1)它是一種被動管理關繫,一般是在市場活動主體出現違法行為時,國家機關與其形成的管理關繫;(2)它是國家對市場秩序規制產生的管理關繫,具體包括對市場活動主體資格的管理和對市場主體行為的管理。市場管理首先是對進入市場的主體的管理。企業法人是市場中最重要的主體,對企業依法進行管理的內容和目的,就是使企業有健全的組織和制度,成為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以適應市場機制和宏觀調控機制的需要。調整這方面關繫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國有企業法、涉外企業法、破產法等,這些都是經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市場主體行為的規制是指政府為了防止和制止不正當競爭和破壞性壟斷,對市場主體的競爭和壟斷行為進行管理,以規範市場競爭行為和保證良好的競爭秩序。對市場客體的管理是對市場行為的客體——商品、服務或工作的管理,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國家主要通過經濟法中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證券法、產品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來調整這方面的關繫。 (三)經濟組織內部的經濟關繫 這裡的經濟組織主要是指以企業為主體的各類經濟組織,其內部經濟關繫是指其自身在組 織經濟活動時發生的各種內部經濟管理關繫,包括企業領導機構與其下屬生產組織之間、各生產組織之間以及企業與職工之間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繫。 查看全部↓ 前言/序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制體繫不斷更新完善,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繫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日新月異。隨著我國經濟領域立法進程的明顯加快,一大批適應當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升經濟增長動力、與世界經濟發展相融合的法律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規、規章相繼出臺。特別是一些重量級的法律、行政法規乃至來自最高司法機關的實踐指導規則等規範性文件的頒行,使原有的法律體繫發生重大甚至是顛覆性的變化。比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和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以及與其配套的繫列司法解釋的頒布和實施,對合同法律制度、物權法律制度、代理制度、法律行為制度、合伙企業制度、公司制度等產生了巨大影響。新法律法規的問世並進入施行快車道,使民商法體繫和經濟法體繫面臨著重構的緊迫需要。 近兩年來不僅新法頻出,為了與時俱進、深切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特點,立法機關對於原有的法律、法規、規章也進行了重點清理和更新。新頒行的法律法規,相當一部分是對原有法律法規的修改。修改後的法律法規更具有時代性、前瞻性和合理性,法律、法規、規章配套更趨完善,規範內容更貼近現實需要。在這一背景下,現有法學教材已經嚴重滯後於立法及法律實踐,難以適應和滿足人纔培養的現實需要。根據對高等院校特別是財經類院校教學實踐情況的考察,教材有待更新已經成為制約高校人纔培養、教學質量提高的瓶頸。因此,對作為各類高校必修課程的《經濟法概論》教材進行適時更新已迫在眉睫。作為從事法學教育的工作者,我們一直密切關注我國市場經濟領域法律的最新動態,跟蹤經濟領域最新監管政策、民商法制度、經濟法學最前沿理論研究成果。 《經濟法概論》第六版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這一版教材保留了第五版的體例結構,仍為九章,除第四章“外商投資企業法”改為“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外,其他八章的章節名稱基本保持不變。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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