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科斯 1
一、交易費用的概念與意義 2
二、權利的相互性 7
三、雇主與雇員的法律關繫 12
四、關於科斯定理 16
五、評論及延伸性討論 21
第二章 波斯納 24
一、法律實用主義 25
二、經濟學的進路 36
三、財富最大化的目標 46
四、結論 57
第三章 卡拉布雷西 60
一、權利設置的正當理由 62
二、權利保護的三種規則 66
三、規則選擇的四種方案 71
四、方法論及其啟示 76
第四章 布坎南 78
一、憲法經濟學的內在理路 80
二、憲法經濟學的外在關聯 88
三、憲法經濟學的中國意義 97
第五章 奧爾森 102
一、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 104
二、集體行動的形成機制 108
三、集體行動與國家興衰 113
四、結語 119
第六章 威廉姆森 122
一、作為一種新範式的“法律—經濟學—組織” 123
二、“法律—經濟學—組織”範式中的法學資源 127
三、“法律—經濟學—組織”範式中的經濟學資源 131
四、“法律—經濟學—組織”範式中的組織學資源 135
五、“法律—經濟學—組織”範式的理論意義 138
第七章 米塞斯 141
一、基本預設與思維方式 144
二、自由秩序的基本原則 150
三、自由秩序的制度表達 157
四、作為大同世界的自由秩序 163
五、小結 169
第八章 哈耶克 173
一、法治的內涵 174
二、計劃經濟如何銷蝕法治 177
三、形式法律對於法治的價值 181
四、法治導致經濟上的不平等 184
五、結論及延伸性討論 187
第九章 歐肯 192
一、經濟秩序的特征 194
二、經濟秩序的形成機制 198
三、經濟憲法的概念 202
四、經濟憲法的建構性原則與調節性原則 206
五、經濟秩序與經濟憲法的差異 210
六、結論及延伸性討論 213
第十章 繆爾達爾 216
一、計劃的第三種類型 218
二、計劃與平等 224
三、民主計劃 229
四、腐敗對計劃的妨礙 235
五、結語 238
附錄 孝治的終結與法治的興起 241
後 記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