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我開心的時候喜歡說:你不是我生的,是從網船上抱來的。怕我不信還編出過程。我於是發急,沒完沒了地哭鬧,直至母親用更長的時間安慰我,摟著我說是她親生纔收斂內心的悲痛。此種逗弄多次重演,每次都是我的大事件,母親何故樂意看我發急呢——我的發急比依偎在她懷裡更讓她興奮?
母親摟著我疼我的時候,愛說:你這個冤家。說得我先是一愣,而後傻傻地笑。愣是母親怎麼可以這樣說,傻是心裡隱約覺得是誇贊。那時候,掂不出冤家兩字的斤重,否則是傻笑不起來的。後來,長大一些了,坐在母親身邊看越劇,聽見白娘子點著許仙的額頭唱“你這個冤家”,心裡猛然一動,纔覺得“冤家”是生死相與,不是隨便能喊的。現在想來,母親嘴中的“冤家”道出大干世界的精微,大致冤即緣,緣即冤,無冤成緣是湊合,冤緣難分方得真緣分,是五百世的等待,一萬年的光明。母親也有嚴厲的時候,大抵是我違反她規定的禮貌。她認為人的品行都從禮貌生長出來,人活著應當有教養。衣服弄髒了打屁股不怕,像是拍灰塵;手弄髒了,我搶先洗干淨應付她的檢查,以免打手心。禮貌規範中難度最大者,當數用餐時眼睛不準盯住菜碗菜碟子,要低頭看飯碗。我夾完一筷子菜就在琢磨下一筷的去向,能不盯菜碗嗎?母親見我一副貪喫的樣子很生氣,用筷子將我筷子上的菜打落下來,喝道:“啥格喫相!”將我的情緒打落至冰點。我至今喫飯看自己的飯碗,乃至向來不看他人桌上的“飯碗”和“菜碗”,始於當年母親的不給面子。
母親還說我是“甩也甩不掉的尾巴”,帶著埋怨。緣由是她上哪兒喜歡帶上我。母親出客,不管穿什麼衣服那件衣服就有了品位,再有我在她身邊站著,似乎格外有魅力。後來,演化成她上哪兒必須帶上我,成為一份契約,其實是怪不得我的。有時貪玩,回家找不見母親極為傷心,對於這種背叛我用胡攪蠻纏來對付,直至她說“對不起”,再說出違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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