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八個月以前的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 R……約了幾個初中時代的同學小聚;我們一邊喝趣酒、抽著煙,一邊談論著文學、繪畫,並且像年輕人聚會時常見的那樣,不時地講些笑話。忽然,房門大開,我的一個童年好友像一陣旋風似的衝了進來。
“你們猜我是從哪兒來。”他一進門就大聲叫嚷。
一個人應聲道:“我敢打賭,你從瑪畢耶來。”
又一個人接著說:“不,看你這個高興勁兒,肯定是剛借到錢,或者剛埋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剛把手表抵押給了我嬸娘。”
第三個人力排眾議:“你剛纔已經喝得暈暈乎乎,聞到路易這兒有潘趣酒香,就上樓來想接茬兒喝。”
“你們都沒有猜對,我是剛從諾曼底的P……村回來,我在那兒待了一個星期,還從那兒帶來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請允許我向你們引見一下吧。”
說到這兒,他從衣袋裡掏出一隻剝了皮的手;這隻手很可怕,黢黑、干癟,長長的,似乎已經萎縮;肌肉特別強勁,裡外都被一綹羊皮紙般的皮膚拉扯著;指甲黃黃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這一切讓人隔著一法裡就能聞到惡人的氣味。
“你們可知道,” 我的朋友說,“有一天我趕上拍賣當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師的遺物。這巫師每個星期六都騎著掃帚柄去參加巫魔夜會;他既善神術也會妖法,能讓母牛流出藍色的乳汁,還能讓它們長出聖安東尼的伙伴那樣的尾巴。這老惡棍卻對這隻手情有獨鐘。據他說,這是一個在一七三六年被判處酷刑的有名的犯人的手;這家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頭朝下扔到井裡,從而犯下了重罪。他這麼干我倒覺得沒有什麼錯,可是後來他又把曾為他主持婚禮的本堂神父弔死在教堂的鐘樓上。干了這兩樁大事以後,他就去闖蕩江湖。在他短暫然而惡跡滿滿的生涯裡,他搶劫過十二個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煙熏死二十來名修道士,並且把一座女隱修所變成了後宮 。”
“不過你拿這可惡的東西來有什麼用呢?” 我們詫異道。
“當然有用,我要拿它做門鈴的拉手,好嚇跑我的債主們。”
“朋友,”性格沉穩的高個兒英國人亨利·史密斯說,“依我看,這隻手不過是用新方法保存下來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議你還是拿它熬一鍋肉湯。”
“別開玩笑了,先生們,”一個已經喝得七八分醉的醫科大學生竭力用最冷靜的語氣說,“你呢,皮埃爾,要是讓我給你出個主意的話, 快把這段人的殘骸按照基督教禮儀埋掉,免得它的主人來向你討還;況且這隻手也許已經染上了惡習,因為你也知道這句諺語:‘一朝開殺戒,還會再殺人。’”
“是呀,喝過酒的還會再喝酒。” 聚會的東道主緊接著說。他一邊說,一邊給這個大學生斟滿一大杯潘趣酒;對方一飲而盡,爛醉如泥地倒在桌子底下。
這個下場引起哄堂大笑。而皮埃爾則舉起酒杯,向那隻手致敬,並且說:“我為你的主人即將光臨而干杯。”
接著大家又聊了些別的話題,然後便各自歸去。
第二天,我路過皮埃爾家門前,就走了進去。那時約莫兩點鐘的光景,我見他正一面讀書一面抽煙, 便問:
“喂,你好嗎?”
他回答:“很好。”
“你那隻手呢?”
“我那隻手?你應該看到了,它就繫在我的門鈴上,我昨天晚上回家以後就拴上了。不過,說到這件事,你可知道,不知哪個白痴,大概是跟我惡作劇,半夜裡來拉響了我的門鈴;我問誰在那兒,沒有人回答,我就又躺下,又睡著了。”
就在這時,有人拉響門鈴,是房東,一個魯莽無禮的家伙,他進來也不跟人打招呼。
“先生,”他對我的朋友說,“我請您立刻把拴在門鈴繩上的那塊死尸取下來,不然我就不得不請您搬走了。”
皮埃爾非常嚴肅地回答:“先生,您是在侮辱一隻不該受到侮辱的手;您要知道它屬於一個非常有教養的大人物哩。”
像他進來時那樣,房東一轉身,招呼也不打就走了出去。皮埃爾緊跟著他走出去,把那隻手取下來,繫在臥室床邊的鈴繩上。
“這樣更好,”他說,“這隻手,就像特拉伯苦修會修士的‘兄弟 ,該死了’一樣,每晚都能讓我在入睡以前進行一些嚴肅的思考。”
聊了一個小時,我就離開,返回自己的住所。
這天夜裡我睡得很不好,輾轉反側,心神不安,有好幾次猛地驚醒,甚至有一會兒以為有個人溜進了我家,於是起身向衣櫥裡和床底下察看。早晨六點鐘光景,我終於開始昏昏入睡的時候,有人猛敲了一下房門,震得我一骨碌跳下床。原來是我朋友的僕人,他連衣服都沒穿好,臉色煞白,渾身哆嗦著。
“先生呀!”他一面嗚咽一面大嚷,“我可憐的主人被人殺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