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史·四夷附錄》:“狗國,人身狗首,長毛不衣,手搏 猛獸,語為犬嗥。其妻皆人,能漢語,生男為狗,女為人,自相 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語出正史,不相信也隻好姑妄 聽之。我倒是希望在什麼地方真有這麼一個古國,讓我們前 去觀光。妻女能漢語,對觀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雖然不 及人面獅身那樣的雄奇,也算另一種上帝傑作,我們不可懷有 種族偏見,何況在我們人群中,獐頭鼠目而昂首上驤者也比比 皆是。可惜史籍記載太欠詳盡,使人無從問津。我們的人口膨脹,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從前在侵晨 時分曳杖街頭,偶然看見一兩隻癩狗在人家門前蜷臥,或是在 垃圾箱裡從事發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擾。如今則不然,常 常遇見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時氣咻咻地伸著大舌頭從我背後 趕來,原來是狗主人在訓練他撿取東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 頭的小獵犬,到小腿邊嗅一下搖頭晃腦而去。更常看到三五 隻土狗在街心亂竄,是相撲為戲,還是爭風動武,我也無從知 道,遇到這樣的場面我隻好退避三舍繞道而行。不要以為我極不喜歡狗。馬克·吐溫說過,“狗與人不 同。一隻喪家犬,你把他迎到家裡,喂他,喂得他生出一層亮 晶晶的新毛,他以後不會咬你。”我相信,所謂義犬,古今中外 皆有之,《搜神記》記載著一樁義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戲曲也有 過一篇《義犬記》。養狗不一定望報,單看它默默地廝守著你 的樣子,就覺得它是可人。樹倒猢猻散,猢猻與人同屬於靈長 類,樹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則不嫌家貧,它知道戀舊。不過狗 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 別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負責任的,猶之乎一個“心神喪 失”的兒子殺死爸爸也會被判為無罪一樣。(不過瘋犬本身必 無生理,無論有罪無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間而克享天年。) 印度外道戒,有一種狗戒,要人過狗一般的生活,真格的喫人 類便,《大智度論》批評說“如是等戒,智所不贊,痛苦無善報”。其實狗也有它的長處,大有值得我們人效法者在,喫糞是大可 不必的,縱然二十四孝裡也列為一項孝行。狗與人類打交道,由來已久。周有犬人,沒有狗監,都是 帝王近侍,可見在犬馬聲色之娛中間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為六畜之一,孟子說,“雞豕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 以食肉矣。”老人有喫狗肉的權利,聶政屠狗養親,沒有人說他 的不是。許多人不喫香肉,想想狗所喫的東西便很難欣賞狗 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時進補之說,雖然那些先天不足後天 虧損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說喫狗肉是虐待動物,是野蠻行為。這種說法就很令人驚異。《三字經》是近來有人 提倡讀的,裡面就說“馬牛羊,雞犬豕,此六畜,人所飼”,人飼 了他是為了什麼?歷來許多地方小規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 用狗。何以單單殺狗便是野蠻?法國人喫大蝸牛,無害於他 們的文明。我看見過廣州菜市場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籠 一籠的,雖然不是喂罐頭長大的,想來決不會經常服用“人中 黃”,清潔又好像不成問題。狗的數目日增,也許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雞鳴桑 樹顛”,雞犬之聲相聞,是農村不可或缺的一種點綴。都市裡 的狗又是一番氣像,真是“雞鳴天上,犬吠雲中”,身價不同。我清晨散步時所遇見的狗,大部分都是繫出名門,而且所受的 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橫衝直撞,為所欲為。電線杆子本來 天生的宜於貼標語,狗當然不肯放過在這上面做標識的機會。有些狗脖子上掛著牌子,表示他已納過稅,納過稅當然就有使 用大街小巷的權利,也許其中還包含隨地便溺的自由。我聽 一些犬人狗監一類的人士說,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讓他在 自己家門之外排洩。想想我們人類也頗常有“腳向牆頭八字 開”的時候,於狗又何尤?說實在話,狗主人也偶爾有幾個思 想頑固的,居然給狗戴上口罩,使得它雖欲“在人腿上喫飯”而 不可得。或是繫上一根皮帶加以遙遠控制。不過這種反常的 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無人之境。門上“內有惡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見,將來代之而興的可 能是“內無惡犬”。警告牌少見的原故之一是其必須性業已消 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臉上七稜八瓣的牛頭狗,尖嘴白毛 的狐狸狗,都常在門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臉,那已經發生夠多的 嚇阻力量。朱門蓬戶,都各有其身份相當的狗居住其間。如 果狗都關在門內,主人豢之飼之愛之寵之,與人無涉;如果放 它出門,而沒有任何防範,則一旦咬人固是小事一端,它自己 卻也有在香肉店尋得歸宿的可能。屠宰名犬進補,實在煞風 景,可是這責任不該由香肉店負。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