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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經濟科學出版社
    【市場價】
    441-640
    【優惠價】
    276-400
    【作者】 鄒楊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ISBN】978751416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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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ISBN:9787514160680
    版次:2

    商品編碼:11784362
    品牌:經濟科學出版社
    包裝:平裝

    叢書名:現代遠程教育繫列教材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15-09-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96
    字數:520000

    正文語種:中文
    作者:鄒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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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在2009年出版以後,由於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內容充實,實用性強,因而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多次被重印。近年來,我國相繼修改了諸多重要的經濟法律,如:《公司法》(2014年3月1日施行),《證券法》(2014年8月3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4年5月1日施行),以及涉及到經濟訴訟法定程序的《民事訴訟法》(2013年1月1日施行);修改了諸多重要的經濟行政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上述行政法規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因此,《經濟法概論(第二版)》必須根據上述經濟法律法規的修改,適時進行內容上的更新和修訂,使讀者能夠更及時更準確地學習、理解和掌握新的經濟法律法規。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設13章,主要包括:經濟法基礎知識、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企業破產法、擔保法、證券法、票據法、會計法、商標法、專利法、經濟糾紛的解決等法律制度。絕大部分章節均根據經濟法律法規的修訂和相關司法解釋,增加了新的內容,並根據經濟法學實際發展現狀對部分章節進行了刪減,對部分結構順序進行了調整。

    作者簡介

    鄒楊,女,吉林省四平市人,東北財經大學教授,延邊大學畢業,法學碩士,大連海事大學國際法學博士生。主要講授憲法、婚姻家庭法、經濟法。兼職律大連市沙河口區政府法律顧問。

    目錄

    第1章 經濟法基礎知識
    1.1 經濟法的概念與淵源
    1.2 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
    1.3 經濟法律關繫
    1.4 法律行為與代理
    1.5 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第2章 合同法
    2.1 合同法概述
    2.2 合同的訂立
    2.3 合同的條款
    2.4 締約過失責任
    2.5 合同的效力
    2.6 合同的履行
    2.7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2.8 違約責任

    第3章 公司法
    3.1 公司法概述
    3.2 有限責任公司
    3.3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
    3.4 股份有限公司
    3.5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3.6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3.7 公司債券
    3.8 公司財務、會計
    3.9 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第4章 合伙企業法
    4.1 合伙企業法概述
    4.2 普通合伙企業
    4.3 有限合伙企業
    4.4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4.5 違反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第5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
    5.1 外商投資企業法概述
    5.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5.3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5.4 外資企業法

    第6章 企業破產法
    6.1 企業破產法概述
    6.2 破產申請的提出和受理
    6.3 管理人
    6.4 債權人會議
    6.5 重整
    6.6 和解
    6.7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6.8 破產宣告與清算
    6.9 破產法律責任

    第7章 擔保法
    7.1 擔保法概述
    7.2 保證
    7.3 抵押
    7.4 質押
    7.5 留置
    7.6 定金

    第8章 證券法
    8.1 證券法概述
    8.2 證券的發行
    8.3 證券的交易
    8.4 上市公司收購
    8.5 違反證券法的法律責任

    第9章 票據法
    9.1 票據法律制度概述
    9.2 彙票
    9.3 本票
    9.4 支票
    9.5 違反票據法的法律責任

    第10章 會計法
    10.1 會計法概述
    10.2 會計核算
    10.3 會計監督
    10.4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0.5 違反會計法的法律責任

    第11章 商標法
    11.1 商標法概述
    11.2 商標注冊
    11.3 注冊商標的使用管理
    11.4 注冊商標所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11.5 商標注冊專用權的法律保護

    第12章 專利法
    12.1 專利法概述
    12.2 專利法的保護對像
    12.3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2.4 專利申請與專利審批
    12.5 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2.6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
    12.7 專利權的法律保護

    第13章 經濟糾紛的解決
    13.1 經濟糾紛的解決概述
    13.2 經濟仲裁
    13.3 經濟訴訟
    《經濟法》相關的法律法規
    《經濟法》學習鏈接網絡資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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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書摘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
    我國的《公司法》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於1993年12月29日通過,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9年、2004年對《公司法》進行了兩次修改,但修改的幅度都不大。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根據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公司法》進行了較大規模的修訂,修訂後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對現行《公司法》作出了12處的修改,修改後的新《公司法》已於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包括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等內容。新《公司法》的施行,順應了國際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體現了我國法治經濟的立法精神,有效地推動了我國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
    3.1.5公司法人財產權與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認
    1.公司法人財產權
    公司法人財產權,是指公司作為企業法人對股東投資形成的該公司的全部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這就意味著,盡管公司的財產來源於股東的投資,但股東一旦將自己的資產投入公司後,就喪失了對該財產直接支配的權利,而是由公司享有對該財產的支配權。作為投資的股東,依法享有的是該公司的股權。為此,《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公司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權利又稱股權,是指股東因向公司直接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即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的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受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的股權與公司的法人財產權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繫,二者之間既彼此獨立又相互制衡,呈現出缺一不可的關繫。股東通過行使股權,來反映自己對公司的意志,來實現對公司的制衡。可以說,沒有股東的股權,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就無從談起。而公司一旦成立,股東和公司之間財產就要相互分離,而且人格也要彼此獨立。法人財產權的享有者隻能是公司,股東不能因為擁有股權而直接干涉公司對法人財產權的行使。
    3.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認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認,又稱“揭開公司面紗”,具體是指當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以逃避債務時,則從法律上否認公司與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股東對公司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為美國所首創,是順應公平、正義的原則而設置的一種法律制度。我國新修訂的《公司法》在總則中以一個特別條款正式確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該法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可以說,該制度在我國的確立,為防範濫用公司制度的風險,保證交易安全,完善和發展我國公司法人制度,保護公司債權人及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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