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化道路的選擇
中國幅員遼闊,地區差異懸殊,因此,城鎮化應有不同的形式。加速城市化進程,應從地區的歷史發展、經濟水平、民族特點和具體情況出發,有的放矢、實事求是地推進城市化,制定不同的道路、策略和形式。
2006年“十一五”規劃綱要指出“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逐步改變結構”,明確了我國城鎮化的發展道路。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也具有大城市所沒有的特色,由於受各地資源、環境、經濟、科技、文化等條件的限制,城鎮化模式和城鎮發展不可能,也不應當千篇一律。
(二)城鎮化的影響
城鎮化就是農村人口向城鎮逐步轉移的過程,就是城鎮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覆蓋更多的農村地區和人口的過程。而我國的城市化最初以“戶籍”為唯一標準和指標,繼而以“居住地”為主要和硬性標準和指標,這種對“城鎮化”的誤解導致不少地方花巨資規劃建設城市或城鎮,不顧居民負擔和政府財政,急於集資大造新城,甚至搞大拆大建,或亂拆亂建,強迫“農民進城”,追求表面的城市化指標。由此一來,城鎮化變成了“造城化”,城鎮化等同於造城運動,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有的地方強制征地,侵犯了農民利益。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用地必然增加,但同時必須解決好失地農民的問題。可是,在我國的城鎮化過程中,卻有相當一部分地區和城市沒有處理好人地關繫,任意地通過行政手段剝奪農民的土地,強迫農民進城或改變身份,造成了比較突出的矛盾和問題。
城鎮化既存在數量、速度和水平的問題,但同時更有質量的問題。許多城市和地區在城市化過程中隻重視數量,不重視質量;隻重視建設,不重視管理;盲目追求指標,不務求實質。例如,城鎮規劃面積很大,基礎設施建設卻十分薄弱;市場建設氣勢恢宏,卻有場無市缺乏人氣;城市化率節節上升,居民生活卻缺乏保障;GDP增長很快,但環境越來越差。
城鎮結構體繫不完善。根據中國的地理、人口、環境和效益,中國的城市化目標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城市體繫。然而,在實踐中,時而以發展大城市為主,時而又以小城鎮建設為重點,提出“小城鎮、大戰略”。建市道路狹窄,級別過多,體制單一,突出行政,忽視經濟。國家第十個五年計劃提出要加速城市化進程,可是就從這個時期開始,就凍結了小城市,特別是縣級市的建立和發展,從而使城市數量從1996年起就停滯不前,無形之中使城市化的壓力集中於已有的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導致大城市的盲目擴大。
城市與農村不協調。城鎮化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農民,是為了促進城鄉的協調發展。可是我們的城市抽走了農村的壯勞動力,抽走了農業生產骨干,同時帶走了生產資金,因此使農村成為老弱病殘的天下。一些農村種莊稼沒有勞動力,搞生產缺乏資金,從而生產萎縮、田地荒蕪、產業不振、經濟凋敝,由此難免產生一繫列社會問題。
三、新農村建設:城市(工業)反哺農村(農業)
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是工業化中、後期階段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農業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必須始終抓緊抓好。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該精神十分鮮明地提出和確立了我國現階段“工業反哺農業”的重要政策取向。
(一)新農村建設的背景
長期以來,農業為國家的工業化和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這種傾斜政策延續時間過長,也使得“三農”問題在我國越來越凸顯。此外,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社會結構造成了城鄉分割,使城鄉之間要素不能自由流動,大量農村勞動力被束縛在土地上,農民被排除在國家工業化進程之外,造成了今天工農業發展和城鄉發展嚴重失衡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工業反哺農業已刻不容緩。為了協調城鄉發展,必須轉變向城市傾斜的宏觀經濟政策,實施城市適度反哺農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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