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經濟理論一樣,可競爭市場理論的研究除了要解釋經濟現像,還抱有影響經濟政策的目的。通過對可競爭性影響因素的研究發現,政府作用是影響市場可競爭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政府可以通過對市場可競爭性的調控來達到影響市場內部企業行為和市場效率的目的。結合上述研究發現,可以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一是提高市場的外部可競爭性,進一步放開對外商和港澳臺商企業的行業準入。二是降低市場的內部可競爭性,適當引導國有企業的有序退出。三是從盲目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轉向大力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四是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進一步改善國有企業的內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