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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ISBN:9787505882157 版次:1 商品編碼:10758584 品牌:經濟科學出版社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09-06-01 頁數:171 正文語種:中文 作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研究所,湖北財政與發展研究中心
" 內容簡介 《財政經濟評論(2009年上卷)》以繁榮財政經濟科學、為國家經濟部門和決策機構服務、為財經教育服務為宗旨,努力探索財政稅收等領域的重人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注最反映經濟學、財政學、稅收學、財稅法學等領域的重要研究成果,為廣大大理論研究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提供一個深入進行理論探索和學術交流的平臺,並致力於成為促進中國財稅改革和發展進程的重要理論陣地。 目錄 經濟前沿 中國社會保障管理問題研究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生態文明建設 財政理論 2008年經濟形勢與財政促進就業的政策思考 中國歷史上的興衰與教訓——基於財政變遷的視角 武漢市財政支出與經濟增長關繫的實證分析稅收理論 統一城鄉稅制應是長遠目標 從課稅成本看地方稅權配置的模式選擇 我國稅法援助機制探究 納稅評估基礎研究:增值稅基與所得稅基相關性分析 資本弱化機理研究財稅實踐 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對東莞高新技術企業影響的調查分析 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PPP模式的應用 查看全部↓ 精彩書摘 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大多數為事業單位,這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制度安排上都阻礙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功能的發揮。首先,事業單位定性不清、欠規範,導致事業單位的性質、規模、準人、經費、功能、人員、行為和監督等方面的管理均比較混亂;其次在組織性質方面,事業單位既包括行政、行政輔助、公益性的行業,也包括營利性的許多部門等,這種局面困擾著國家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對服務型政府產生擠出效應;其次,事業單位在具有政治職能的政府部門周圍分享權力,占據了具有服務職能的政府部門的位置,卻不具有服務理念和服務功能,甚至發生權力錯位,將服務崗位看做官位,論級說事,以官僚和衙門的組織形態和面目來面對公眾,這是目前一些地方的經辦機構出現“辦事拖拉,有利就辦,無利就拖,熟人就辦”現像的根源,嚴重影響了經辦機構的形像,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於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必須盡快改變當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位不清的狀況,明確我國的社保經辦機構是政府社會保險政策的執行機構,具有依法行使社會保險資源籌集和為公眾提供社會保險服務的職能。 (二)經辦機構是公益受托人、社會保險的責任主體公益受托人是國家履行公共服務義務的代理人(機構),具體行政行為人(機構)。具有三方主體,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社會保險的公益受托人的委托人是國家,受托人是政府執行機構,即責任主體,受托內容是構建社會保險公共服務的提供機制和治理機制,以確保國家社會保險目標的實現,包括籌集社會保險服務資源,向居民提供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服務;受益人則是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即社會保險政策覆蓋的全體居民。 公益受托人源於新公共管理理論,該理論認為:履行國家公益項目是服務型政府的責任,國家公益項目由國家依法委托政府執行機構管理,政府執行機構可以直接提供,也可以委托法人機構或公民個人執行,但隻能是功能委托,不是責任外移,政府執行機構要對外包項目承擔最後責任。因此,政府執行機構首先是國家公益項目的受托人和責任人,其次纔是國家公益項目外包的委托人和監督人,綜合兩個角色即為公益受托人。公益受托人是具有打造公共品供應機制責任和能力的政府執行機構。 我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公益受托人的機制逐步改革完善服務方式和提供服務的模式,合理組織經辦人力資源,依法保證經辦管理經費和必需的經辦條件,對經辦管理業務進行科學有效的分類,並制定各類經辦服務項目的統一規範、標準和流程,從而準確劃分必須由經辦機構本身管理經辦的服務項目和可以委托社會機構提供服務的項目,逐步將可以由社會經辦的服務實行社會化運作。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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