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經濟學大典:金融經濟學分冊》:
商業信用是指企業之間在商品交易中因延期付款或預付貨款而形成的借貸關繫,主要有賒銷和預付兩大類。
典型的商業信用包括兩個同時發生的經濟行為:買賣行為和借貸行為。它既是一種提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結算方式,也是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商業信用具有悠久的歷史,在歐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在原始的簡單交易場所——集貿市場上,商人允許顧客先行得到商品,然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在中國,賒銷作為一種商業信用始於先秦時期,並在宋代得到廣泛發展。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如今商業信用已成為一種被廣泛應用的短期融資形式。
商業信用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代替銀行信用,成為企業在銀行信貸之外的另一條融資渠道,國外一些學者稱為“商業信用渠道”。由於商業信用渠道、貨幣政策變化會影響經濟中提供商業信用(信用條件好)的企業的行為,從而使得接受商業信用(受信用約束)的企業的信用條件發生變化,由此對實體經濟產生影響。在不對稱信息存在的信貸市場中,受信貸約束較弱的非金融性企業通過向受信貸約束較強的企業提供商業信用的行為,類似於在市場上充當一種“金融中介”的職能。這種渠道的存在使受到較強信貸約束的企業能夠從金融機構間接地獲得貸款。但是,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商業信用聯結而形成一條長長的馬爾可夫支付鏈( Markov Chain)。在這條長長的鏈條上面,任何企業由於市場風險而出現危機都可能導致整條鏈條的斷裂。這意味著:若一國經濟中的大多企業在交易過程中過分依賴商業信用,那麼該國經濟將存在潛在的繫統性支付風險,其金融繫統將是不穩定的。
商業信用微觀基礎理論主要集中於對其產生動機的挖掘與剖析上。商業信用的動機主要可分為經營性動機和融資性動機兩類,經營性動機包括降低交易成本動機、價格歧視動機、質量保證動機和促銷動機等。商業信用也已成為企業重要的短期資金來源,融資性需求是企業對商業信用總需求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金融機構作為專業的信貸供給組織存在的條件下,商業信用作為企業的融資手段為何繼續存在?對該問題的研究是商業信用研究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主要有兩方面的理論解釋:商業信用的融資比較優勢理論與信貸配給理論。融資比較優勢理論認為,商業信用之所以不能完全被銀行信用替代,是因為企業提供商業信用具有其比較優勢,包括信息獲取優勢、對客戶的控制力優勢和財產挽回優勢。而信貸配給理論為商業信用使用的融資性動機提供了另一種解釋:金融市場的不完善形成信貸配給,這種情況對大企業有利而對小企業不利。在信貸配給下,商業信用是銀行信用的一種替代資金來源,即使商業信用的使用成本較高,企業在得不到銀行信用的情況下也會使用它。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釋了商業信用作為一種成本相對昂貴的融資方式卻仍被廣泛使用的這一現像。研究表明,不能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的企業會使用更多的商業信用,較易獲得貸款的企業(往往是規模較大的企業)則提供較多的商業信用。
發達的商業信用有賴於健全的商業信用體繫。商業信用體繫是有機的制度繫統,由商業信用道德文化、信用公共服務、企業自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組成。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經過近百年的實踐,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商業信用體繫。發達國家商業信用體繫建設主要有三種模式:美國模式、歐洲模式和日本模式。美國模式,是市場主導型模式,信用服務全部由私營機構提供,政府在商業信用體繫中僅進行信用管理立法,並監督執行,市場主體具有較強的信用意識。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在信用體繫中發揮重要作用,它們專門從事征信、信用評級、商賬追收、信用管理等業務,提供各類專業信用服務。歐洲模式,是公共征信和私營征信並存的模式。具體來講,中央銀行建立的信貸登記繫統和私營信用服務機構並存,中央銀行信貸繫統是由政府出資建立全國數據庫,直接隸屬於中央銀行,主要征集企業信貸信息和個人信貸信息;而私營信用服務機構主要是彌補中央信貸信息的不足;中央銀行服務於商業銀行防範貸款風險,並承擔主要的監管職能,私營信用服務機構則滿足於社會化的信用服務需求。日本模式,是會員制模式,是由日本銀行業協會牽頭、以其銀行會員為主共同出資建立一個會員制機構,主要負責收集銀行所需要的信用信息並在會員之間進行交換、共享,其征信的範圍包括個人征信和企業征信。這個會員制信用信息中心是一個非營利機構,它在提供信息時僅僅收取一定的維護費用。與銀行業會員制信用信息機構並存的還有一些商業征信公司,是市場化運營的商業性實體,以利潤為目的向市場提供信用信息產品和服務,是會員制信用信息機構必要而有益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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