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要素
文學批評者,憑依吾人對於文學作品品鋻之結果,而予之以定評;並說明文學之所以為卓爾者,實具某種要素,俾以促進讀者之理解力並激發其欣賞力者也。
“品鋻”雲者,謂對於文學之欣賞力也。吾人於披閱文學作品時,聳動感情,以契作者在心之志;運用理智,以衡其發言之詩: 故品鋻實兼情知二者之用。唯批評之事,方其求索原理原則時,運其知而斂其情,固屬近於科學而遠於文學;方其品鋻作品時,首重情而次重知,則應以欣賞為本,而以品評為末也。
各憑主觀以恣意臧否,既非批評之正軌,則必發見普遍之原理,為品藻之準繩也。吾人既已叩諸創作之本身,借歸納之方法,繹而知文學構成之要素,從而慎察其比較之價值,與相互之關繫,則評論之原理著。執此客觀之標準以衡文,亦可以無大過矣。
文學之四要素中,以“感情”一目為其冠冕。感情奔放而乏理智以約束之者,雖不得謂為文學之極詣,然終不失其為文學創作也。若隻能表達“思想”而不具訴諸感情之力,則屬於哲學科學之範圍,已不得謂為文學。然思想背後之理智恆為最高文學創作之栝,故思想在文學上之地位為感情之亞也。“想像”則與感情相將相生,尤為文學創作表現之管籥,助長感情之萌動,而激蕩情感之共鳴,其在文學上之地位,實與思想相伯仲也。“形式”為內容之華葉,文質交互為用,且讀者領略作者之情思必借形式為媒介也。情辭相稱者為優,情勝其辭者為中,辭勝其情者抑末已,故形式之於文學,其地位僅次於內容也。《夢溪筆談》:“舊說用藥有一君二臣三佐四使,其意以為藥雖眾,主病者專在一物,其他則節級相為用,大略相統制也。”今試以之狀文學四要素之性能與輕重,可以曰:
感情,其君也;思想則奉事感情而運籌帷幄,間亦拾遺補闕,感情之視思想則如人君之馭爭臣,敬而遠之,故思想為臣也;想像對於感情,輒希指而佞從,憂喜與共以廣君之意,感情之視想像則如人君之御媵嬙閹尹,狎而近之,故想像為佐也;形式則如百官各司其職,效忠者褒之,懷貳者鋤之,入國者睹百官之良窳,可以窺測朝廷之仁不仁也,是形式為使矣。
衡文者能準此以度量之,察其感情之真偽、思想之奇正、想像之豐吝,與形式之工拙,則評騭之標準雲備,而欣賞之基礎已奠,餘唯學文者自盡其心焉。
文學作品既往往各有所偏,而理想中最上乘之創作,則必兼備諸長。陸機《文賦》雲:“體有萬殊,物無一量。紛纭揮霍,形難為狀。辭程纔以效伎,意司契而為匠。在有無而俛,當淺深而不讓。雖離方而遁員,期窮形而盡相。”《朱子語類》雲:“文字自有一個天生成腔子,古人文字自貼這天生成腔子。”凡所雲“窮形盡相”與“天生成腔子”者,即理想之文學最高標準也。然既“離方而遁員”,則形相何由以窮盡;腔子既屬天成,人力何緣以貼附耶?諸待人之悟入,立論者輒不詳及之矣。昔人不重評論之學,多不置慮於分析與綜合之功夫,恆喜通渾以詮理,令人感捉摸之無從。討論文字者,或則不求甚解,或則以為可意會而不可以言傳;前者失之膚廓,而後者蹈於玄虛,皆不深研之過。今析素,而明其輕重與關繫,執此矩矱,當可以度量榱桷矣。
194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