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一生經過的一些大事中,我的原則是:一切按具體情況處理。明知其錯的我絕不干。為此要付出多大代價,我無條件地承擔就是。世界上很多事情,常常都會有例外的,唯獨有一件事情,我以為絕不能有例外,那就是:良心。
本書中的幾篇回憶,均為新寫。時間雖已過去很久,但一切如在目前,寫作十分順利。其中“四清記實”部分,我以為極其有趣。雖然它的基本內容,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曾以《審干雜談》之名,在北京群眾出版社及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過小冊子,但那書名有點像是在號召加強階級鬥爭似的,在社會上也無影響。出人意料的是,老大哥吳江同志竟然看了此書,並寫了長文予以多方嘉獎,這給了我最大的激勵。於是,一塊頑石變成了一片美玉。高山流水,感激無涯。因此,這次我又用心將這些事重新寫了一遍,事情由簡而繁,看起來可能更有趣一些。“四清”弄了兩三年,被“清”者何止千萬人,可惜未留下多少真實的記錄。一次一位訪問者聽我講了一兩個此中故事,笑著說,你這怎麼有點像偵探案一樣。我說,很對,有的地方像福爾摩斯偵探案 ;不僅如此,有的地方還有點像日本的推理小說呢,不過那時還沒有推理小說之名。細致推理精神均可運用。
本人一生寫的東西,最重要的應該就是這篇所謂《審干雜談》了,因為那是拼著我的生命去證明了那三十個人都是無任何罪行的——而這卻是同“四清”的目標根本相反。我又不是用“一風吹”的辦法,而全都是憑真憑實據得出的結論——任何神經正常的人都能接受的結論。同樣地,在我一生中,在1952 年的“三反”運動、1957 年的“反右”運動中,我做的也全是一模一樣的事,今就此三事新寫一點兒回憶,列入本書中。人的一生不是由文字寫成,而是由一個人的終身行動寫成的。一切要由實踐檢驗。像“三反”,至今已過去六十年了。事實證明,我單位別人的“打虎”的事是全錯的;我這之後立刻“放虎”並沒有錯。
另外,我因為在“反右”中出了點名,可能有人以為我準是個能飛檐走壁的江洋大盜。現在,我把這事也簡單寫出,其實連什麼小事也沒有。有關“反右”問題的,對我傳說很多, 雖均認為我是自動報名的,但與真相仍差很遠。因此我從未對任何人說過1957年我劃“右派”一字。此事除了人民出版社五人小組等知道外,其餘在社會上確無一人知道任何東西。
因此我就一直不說,因為說了也無人相信。現在在2012 年10月出版的戴文葆先生紀念冊《光輝曲折的編輯生涯》上,有殷國秀老同志的一篇文章,間接提到了我,而且復查了檔案,
我就能講講此事了。
我寫此書,有一個微小的希望,即:對任何人的生命和聲譽,均應該予以無比尊重,這是人與非人的界線,千萬不要去做相反的事,或頌揚相反的東西。
作? 者
2013 年 8 月中旬